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泉台管市监规〔2025〕1号
机关各科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服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的规定,对20241231日前以我局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详见附件)

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特此通告。

附件: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714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科  20257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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