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行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219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的规定,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并于2025年7月14日正式印发,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据国家、省、市、区出台的有关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公平竞争及其他政策措施,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修改、废止情况,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二、制定依据
(一)《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政府令第219号)。
(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
三、主要内容
本文依据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拟定,具体共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是公布我局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数量。
第二部分是附件,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四、实施时间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自2025年7月14日起施行。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小康,联系电话:0595-27559321。
-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政策解读2025-11-11
-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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