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13-0101-2025-00018
- 备注/文号:泉台管市监规〔2025〕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14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的规定,对2024年12月31日前以我局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详见附件)
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特此通告。
附件: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4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科 2025年7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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