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902-0101-2022-00010
    • 备注/文号:惠东政〔2022〕33号
    • 发布机构:东园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27
    东园镇生活垃圾分类驿站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2-06-27 16:53

    各行政村:

      为加强对各村垃圾分类驿站的管理,提升工作效率,调动各村垃圾分类督导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东园镇各村生活垃圾分类驿站管理方案。

      一、驿站运行经费

      1、各村拨1万元运行经费;

      2、预拨督导员2022年基本工资2000元×7个月=14000元

      绩效工资每月随评比分数造表拨付。

      二、驿站人员配备

      每座驿站配备一名垃圾分类督导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块组成。(见附件一)

      三、驿站开放时间

      上午8:30至下午17:30(冬令时)

      上午8:30至下午18:30(夏令时)

      四、督导员岗位职责

      1、督导员有对村民进行宣传、指导、监督、服务的义务,并按《东园镇垃圾分类考评细则》抓好各项工作。

      2、督导员宣传户数以各村实际分配为准,负责对本村民垃圾分类知识及技巧的宣传和讲解工作,鼓励和引导村民自觉分类,逐步提高居民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3、督导员需掌握正确的垃圾分类知识和技巧,参加分类指导中心组织的知识讲座及知识考核,配合、参与垃圾宣传小组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做好试点小区垃圾减量垃圾分类工作。

      4、督导员应遵守管理制度,坚持文明引导,使用文明用语、规范用语,并做好驿站日常管理及维护。

      五、考评奖惩办法

      1、各村垃圾分类工作采用月考评机制,镇巡查办根据《东园镇垃圾分类考评细则》对各村进行月考评,并纳入村级环卫月考评体系内。

      2、督导员绩效标准以当月系统回收数据指标(50%)及月考评(50%)为依据。排名第1-3名的,奖励该村垃圾分类督导员1000元。排名第4-8名的,奖励该村垃圾分类督导员800元。排名第9-14名的,奖励该村垃圾分类督导员600元。排名第15-17名的,补助该村垃圾分类督导员400元。

      3、督导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要求,如巡查过程中有脱岗、窝工等情况,一经发现直接扣除当月绩效,第二次发现则予以辞退。(以各村打卡记录及镇级巡查为依据)

      4、对连续2个月镇考评中村级成绩排名全镇倒数第1名且低于平均回收值的,对该村的督导员直接给予辞退。

      以上试行办法自2022年 6 月1日起实施。

      附件:1.垃圾分类督导人员工资计算办法(试行)

      2.东园镇垃圾分类考评细则(试行)

      东园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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