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0月22日印发了《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泉台管规〔2025〕3号,以下简称《通告》),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
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保证政令畅通、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制度保障。
二、制定依据
(一)《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
(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泉政规〔2022〕3号);
(三)《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5〕12号)。
三、主要内容
本《通告》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4件;二是修改后将重新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三是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
四、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五、联系电话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社会治理办公室法制科,27551117。
-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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