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祖明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时间:2023-03-01 14:56 浏览量:
 

庄祖明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03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1、拟登记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用途

面积

备注

1

庄祖明

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群贤村山顶20-1

宅基地使用权

批准拨用

农村宅基地

120

权属来源: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张)农宅字3505211062022012

2、公告期:15个工作日(20230301日至 20230322日)

3、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4、宗地位置详见宗地图

联系电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小蔡,0595-27399935

 

 

 

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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