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1700-2026-00025
- 备注/文号:泉台管规〔2026〕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9-03
《泉州台商投资区促进旅居经济业态规范发展意见(试行)》已经2026年第12次区管委会委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9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促进旅居经济业态规范发展意见(试行)
为顺应“候鸟式”旅居新趋势,立足我区自身资源禀赋与区位优势,以“率先探索、先行先试”为目标,以盘活存量资源为基础、业态融合创新为核心、专业旅居运营服务为关键,推动旅游从“流量”向“留量”转变。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规划引领,科学布局旅居业态。一是科学合理布局。把旅居发展纳入城乡建设、国土空间、乡村振兴、旅游景区等规划中,科学合理布局。二是盘活存量资源。紧扣存量房地产、淡季闲置民宿、乡村闲置农房及经济型酒店等核心旅居载体,坚持“轻介入、微改造”,保留闽南乡土风貌、城市肌理及滨海生态特质。三是打造特色集群。聚焦闽式旅居、休闲康养、滨海旅居、亲子游乐、经济型旅居等多元方向,覆盖文化爱好者、研学群体、数字游民、亲子家庭、高端康养人群、“候鸟式”旅居人群、普通游客及短途旅居者等客群需求,打造特色鲜明、层次丰富的旅居产品矩阵。
二、创新经营模式,盘活存量闲置资源。一是推动存量房产联合运营。梳理一批存量房地产,支持区内存量房地产企业与国企、民企探索多元合作模式,开展项目包装、策划、推广,吸引专业旅居运营企业及投资公司参与旅居项目规划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鼓励旅居经济向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方向高质量发展。二是支持组建民宿行业发展协会。整合滨海民宿及各类闲置农用房资源,组建民宿行业协会,推动行业抱团发展、规范运营,实现资源共享、客源互通,提升民宿旅居业态整体竞争力。三是支持经济型酒店标准化升级。支持经济型酒店进行轻量化改造与标准化建设,完善基础配套、规范服务流程、推出定制化旅居套餐,打造高性价比的经济型旅居产品。四是支持高端旅居自营模式。支持高端住宿载体自主选择运营模式,鼓励提升服务品质。
三、深化业态融合,打造特色旅居品牌。一是深耕“绿线”生态赋能,打造“旅居+康养”特色产品。依托海丝艺术公园、玉沙湾公园等优质生态点位,打通休闲步道与骑行绿道,构建生态旅居休闲带;同步布局自助式旅居房、长租公寓、房车停靠点,开发“海丝康养”特色旅居产品,完善中长期旅居供给体系,实现生态资源与康养业态深度融合。二是激活“水线”滨海优势,丰富滨海旅居体验。立足玉沙湾、月亮湾等滨海区位禀赋,深挖渔耕文化内涵,保留滨海乡土风貌与渔家特色,开发“滨海休闲”特色产品,支持围绕滨海休闲、渔耕体验、体育赛事等方向,打造渔家生活、一线海景、闽南庭院等沉浸式旅居场景及松弛度假氛围。三是挖掘“文线”文化底蕴,夯实品牌核心内核。整合海丝、侨乡、非遗等特色文化资源,有机植入各旅居试点,厚植品牌文化根基;重点培育“旅居+非遗”“旅居+文创”“旅居+研学”等多元融合业态,开发“侨乡乡愁”特色旅居产品,实现文化传播与旅居体验双向赋能。
四、立足主客共享,完善公共服务配套。一是推行旅居管家专属服务。支持招引培育专业旅居管家队伍,鼓励本地村民、非遗传承人等加入,为旅居者提供全程式、精细化专属服务。二是打造主客共享服务体系。围绕旅居需求补齐快递物流、公厕等基础短板,提升卫生保洁、便民市场、餐饮服务、交通出行等保障水平,实现旅居便捷度与居民生活品质同步提升,推动主客共享、共建共赢。三是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打破游客与本地居民服务边界,推动医疗、交通、文化、消费、农贸市场等公共服务资源向旅居试点全面延伸,让旅居者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待遇,真正实现同城化生活体验。
五、加强行业管理,提升运营服务水平。一是规范市场经营准入。引导专业旅居运营机构规范发展,督促经营主体依法取得法定经营资质,凭证开展旅居相关业务,筑牢行业经营合规底线。二是强化行业综合监管。将旅居管理、服务、运营等纳入行业监管体系,聚焦卫生、安全、价格、服务等关键环节强化日常管控与监督检查。积极推广网约房管理接口,探索制定配套短租业务管理办法,推动旅居房源网约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保障旅居经营与管理的安全性、有序性。三是加强租赁审批服务。实行告知承诺制,提供咨询代办服务,规范租赁备案,保障双方权益。
六、强化要素保障,夯实旅居人才支撑。一是统筹专项资金。统筹文旅、乡村振兴、台胞融合等各类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旅居设施配套、环境提升、业态创新、台青创业等领域发展。二是鼓励本土就业。鼓励当地能人就地创业,吸引高校毕业生、企业经营者和旅居相关专业服务人才返乡创业,参与旅居发展。支持旅居经营主体吸纳本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打造一支专业化、本土化的旅居人才队伍,为旅居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三是纳入培训计划。将旅居从业人员全面纳入乡村振兴、商贸服务业、餐饮住宿业、文化和旅游人才培训计划,针对性开展烘焙、厨师、康养服务、运营管理等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旅居管理和服务水平。
七、加强金融支持,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推出“旅居贷”等特色文旅金融产品,进一步拓展旅居发展经营主体融资渠道。扩大旅居行业信贷投入,落实优惠利率政策,加大减费让利力度,切实降低旅居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八、强化宣传推广,拓展旅居客源市场。一是搭建旅居智慧平台。打通微信、抖音、微博等主流网络媒体端口,开设旅居服务智慧版块,提供定制化行程规划、个性化服务推荐、线上预订对接等一站式智慧服务。二是创新多维旅居宣传模式。构建“线上+线下”旅居宣传矩阵,邀请专业公司及文旅名人、网络达人、旅居体验官等,精心拍摄制作台商区滨海旅居、闽式侨乡旅居等主题宣传短视频、微短剧、微电影,培育一批“台商旅居推荐官”,借助新媒体平台扩大品牌传播力。三是强化活动引流。策划举办“旅居泉州台商投资区”品牌推介活动、滨海旅居消费季等线下活动,精准吸引周边及省外目标客群,提升台商区旅居品牌知名度与影响力。
九、健全保障机制,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依托区文旅经济发展指挥部,统筹协调旅居经济发展重大事项、政策制定、项目推进等工作。各乡镇及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发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本文件自2026年10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0月2日止。具体解释工作由区教育文体旅游局负责。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6年9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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