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0300-2026-00013
    • 备注/文号:泉台管办〔2026〕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20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6-03-20 17:17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

      现将《泉州台商投资区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防治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规范管理、主动服务,抓紧落实防治地质灾害的各项措施,切实做好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的精神,按照省委提出的地质灾害防治“整治、规划、警示”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能力,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特编制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地质灾害分布情况

      (一)2025年地质灾害概况

      1.2025年气候影响评价

      气候对地质灾害的影响主要为降水,2025年泉州台商投资区总体降水正常,未出现持续性、局部性暴雨。

      2.2025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由于气候表现正常,泉州台商投资区全年未发生新的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点的分布及特点

      泉州台商投资区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洛阳镇,从区域地貌条件看,洛阳镇为高丘陵地貌类型,地形高差大,切割剧烈,直线坡、凸形坡发育,植被不发育,水土流失现象较普遍。主要出露各期次的花岗岩类侵入体,在山坡和山脚下覆盖一层较厚的残坡积的黏性土,土体松散,遇水易软化,容易造成斜坡变形。由于人多地少,村民在山坡上切坡建房的现象十分普遍,形成高陡的人工边坡,由于村民对地质灾害的危害性认识不足,防范意识较差,大多没有砌坡护坡。人工切坡破坏了原有斜坡的自然稳定性,在暴雨等因素诱发下,易发生突发性的滑坡和崩塌等地质灾害,从而毁坏民房等建筑物,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东部沿海“石蛋”地貌由于水土流失严重,很多岩石底部裸露形成危岩,也是地质灾害易发区之一。

      高陡边坡潜在地质安全隐患点不属于地质灾害点,但在一定的条件下(如暴雨、坡脚开挖等)会转化为地质灾害。因此,在极端气候条件下,应对所有的高陡边坡潜在地质安全隐患点进行监测,对那些危险性较大的点要采取临时避让措施。

      表1  泉州台商投资区各乡镇地质灾害点分布状况一览表

    乡镇

    地质灾害分布数量(处)

    小计

    滑坡

    崩塌

    不稳定斜坡

    泉州台商投资区

    洛阳镇

    3

    /

    /

    3

    东园镇

    /

    /

    /

    /

    张坂镇

    /

    /

    /

    /

    百崎乡

    /

    /

    /

    /

    合计

    3

    /

    /

    3

      (三)2026年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根据本区2025年降雨趋势和人类工程活动情况,结合地质环境条件,预测本年度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区段有:

      1.西部丘陵山区

      主要分布在洛阳镇,地貌为高丘陡坡类型,一般山坡自然坡度25~35°,局部达40~45°,沟谷呈“V”型,切割深度50~100m,是滑坡、崩塌形成的有利地形条件。山坡表层为厚5~10m的残坡积黏性土,结构较松散。残坡积土和强风化花岗岩层在陡坡地形条件下,自稳能力较差,在暴雨作用下易产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2.沿海丘陵山麓地带

      主要分布于张坂镇沿海一带,由于水土流失等原因,低丘山坡分布较多的滚石,形成典型的闽南沿海“石蛋”地貌,部分岩石底部裸露形成危岩,在台风暴雨或地震作用下容易向下滚落,对下方村庄产生威胁。

      二、地质灾害威胁对象、范围及工作部署

      (一)地质灾害威胁对象、范围

      结合2025年度泉州台商投资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整治情况,共发现地质灾害点3处,其地质灾害隐患主要以高陡边坡小型土质滑坡为主,潜在威胁的位置以房前屋后为多。形成地质灾害的原因,除地理地质、气候等因素外,主要是人为因素:一是由于不合理的人工挖土,导致山体支撑不够,造成山体失稳而形成滑坡或崩塌;二是工程建设选址不当,房屋建于山体周边。

      经统计,地质灾害点位于本区洛阳镇范围内的3个行政村,其中洛阳镇上曾村1处、梅岭村1处、下星村1处,威胁常住人员2人,威胁财产损失70多万元。

      根据各处地质灾害隐患基本情况,按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危害性和轻重缓急程度,分别对这3处予以划分。各处地质灾害点基本情况详见附件1。

      (二)2026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治工作安排

      做好本区累计统计或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警示防范措施。

      三、重点防范期

      本区地质灾害的高发期与降雨关系极为密切,主要的地质灾害活动时段在4—10月间,与汛期大致相当。因此,全区地质灾害防治以汛期(4—10月)作为重点防范期。根据本区地质灾害和降雨量关系的初步分析:当过程降雨量大于50mm时,一些不稳定房后斜坡就会初现变形迹象,这种开始诱发地质灾害的降水量可视为本区地质灾害的警戒期,在此期间应加强监测和预警。当过程降雨量达到100mm,地质灾害(主要是滑坡、崩塌)开始产生;当过程降雨量达到200mm,地质灾害(主要是滑坡、崩塌)普遍发生。

      在防范期内,各地地质灾害的预警应根据情况进入相应的预警状态,详见表2。

    体系运行级别

    及状态

    级别颜色

    时段

    体系运行

    Ⅰ级:

    灾害事件的应急状态

    红色

    1.出现明显地质灾害险情

    2.出现地质灾害事故期间

    1.注意临灾预警信号

    2.启动应急预案

    3.灾情速报

    4.抢险救灾,应急调查

    Ⅱ级:

    异常降雨的警戒状态

    橙色

    1.台风期间;

    2.连续降雨或暴雨期间(需延长至雨后3日)

    1.通过电台、电视等向公众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

    2.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向相关领导、人员送达地质灾害预警信息

    3.相关部门24小时办公室值班

    4.群众监测网络及专业监测网络加密监测

    体系运行级别

    及状态

    级别颜色

    时段

    体系运行

    Ⅲ级:

    进入汛期的预警状态

     

    黄色

    1.每年的4月~10月;

    1.检查、巡查

    2.相关部门24小时手机值班

    3.各种应急反应设备进入待命状态

    4.群众监测网络及专业监测网络加密监测

    Ⅳ级:

    平时的正常待命状态

    绿色

    每年11月~次年的3月底

    1.开展日常监测

    2.组织宣传培训

    3.编制预案

    4.维护应急反应设备

    注:橙色(Ⅱ级)及红色(Ⅰ级)状态解除后,返回到预警体系相应的先前状态。

      表2  地质灾害预警级别一览表

      同时,本区地质灾害的发生,具有比较明显的滞后效应,雨后(尤其是持续性的降雨后)1~5天内仍然是地质灾害的活动时段。根据2026年汛期气象趋势,本区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早部署、早安排。尤其是台风和热带风暴期间应密切注意该时段内的天气预报。

      四、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照危险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险情四级。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者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三)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者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四)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者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五、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人

      地质灾害的发生有渐变或者突变的过程,通过监测,及时做出预报,可以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原则上由受威胁的单位和个人承担。直接危及公路、铁路、航道、通讯、水利、生命线工程等设施和主要危及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等受灾主体单一的地质灾害,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与预防。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切实做好本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立了由区分管领导任指挥长、有关部门和4个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泉州台商投资区突发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成员名单(详见附件2),负责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联系电话:27396608,详见附件3、4、5。

      六、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

      区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教育、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等部门(单位)要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要求,督促指导做好本行业本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等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及承建企业要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强化落实防治措施,切实从源头防范和减轻灾害风险。具体职责如下:

      1.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会同乡镇做好村(居)的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监督在建房建和市政工程按照要求落实好“三同时”,禁止违规开挖边坡造成地灾隐患,负责在建房建和市政工程的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已建普通公路管养单位、指导在建普通公路参建单位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排查、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等工作。

      2.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负责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物资储备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尾矿库(坝)等区域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等工作。

      3.区党群工作部:负责新闻报道和舆情监控工作,正面引导社会舆论,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做好突发地质灾害信息发布工作。

      4.区教育文体旅游局:负责学校及影响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排查、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等工作。

      5.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做好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排查、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分析研判事故现场污染状况及趋势变化;参与处置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6.区科技经济发展局: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粮食储备应急保障工作。

      7.区民生保障局:负责组织、指导灾区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根据需要,向受灾地区派出医疗专家,并协助做好药品和医疗设备调配。

      8.区财政金融与国资局:负责协助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预算和统筹安排;协助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预算安排、分配和使用的指导,督促主管部门做好资金监管。

      9.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调动现场救援力量,协助灾区镇政府动员受灾害威胁人员疏散转移。

      10.区交警大队:负责灾区现场交通疏导和管控。

      11.区属国有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确保工程建设周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和避让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避免不当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

      12.各乡镇人民政府:为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具体责任单位,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加强地质灾害发生前兆特征的巡回检查,制定本辖区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村(社区) 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及时将地质灾害点的《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给防灾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受灾威胁的群众手中,把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对可能发生的险情,及时动员受威胁群众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同时向区管委会、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和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报告。

      其他部门负责做好所辖区域、部门领域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排查、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等工作。

      (二)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各乡镇应在四月前会同建设、水利、交通、教育等部门,再次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核查,核查灾点的位置、发生时间、空间分布及规模、环境地质条件、危害及威胁、防治措施与效果等,并把调查结果报区突发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同时各乡镇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制定乡镇一级《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导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行政村做好《村级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转移预案》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于2026年4月1日前公布实施并报区管委会备案,同时完善地质灾害数据库及信息系统。

      (三)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巡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加强汛前检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发现险情和隐患,要责成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抓紧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及时书面上报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原则上每个月报送一次。

      1.汛期检查的主要任务

      检查《防治工作方案》落实情况,各级防灾责任组织机构、危险点监测责任人是否明确,群测点布置、观测方法、记录、汇交整理是否合理、完善,防灾预报制度是否健全,信息网络是否畅通,危险区群众的应急转移方案及措施是否可行等;检查地质灾害危险点,认真做好排查,划定警戒区域,并设立警示标志牌;在强降雨作用下,对可能酿成新的危险点,加强监测;发现有明显异常的危险点,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调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2.汛中巡查的主要任务

      进入汛期,应按照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规定运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按照《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地质灾害危险点加强监测、重点防范;对具有灾害发生前兆特征(地声、泉水变浑、泉水干涸、裂缝扩张、醉汉林出现等)、可能出现险情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如疏散人员、转移财产或采取临时处理措施等),同时向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报告后,及时组织调查,掌握地质灾害危险体的变形发展趋势,提出处理意见。

      3.汛后复查的主要任务

      汛期过后,根据各乡镇上报的地质灾害情况,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应会同专业技术单位,组织检查本辖区内各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提出监测、搬迁、治理的建议,并通知当地政府或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四)灾情预报

      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根据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通知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通知各乡镇及时把灾害的等级和工作安排、要求下传到各地质灾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对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损失的有功人员或单位,依据《福建省地质灾害临灾预报奖励办法》的规定给予奖励。

      (五)监测与处置

      1.汛期期间,对危险点和房前屋后、公路、铁路沿线高陡边坡、水利设施、旅游景点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加强监测、巡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应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做好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财产等的避险转移准备,视情况做好群众及财产转移。

      2.台风和强降雨期间,应实行24小时监测,对房前屋后、公路、铁路高陡边坡、水利设施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加强监测、巡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应迅速做好受威胁人员的撤离、财产转移和重要设施的保护工作;紧急情况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3.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队伍,备足必要的防救物资,制定防救方案,特别是临灾前的人员转移方向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处置及时、转移有序。

      (六)抢险救灾

      灾情发生后,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区自然资源和应急管理部门要迅速查明灾害类型、范围、规模、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加强监测,做好抢险救灾的技术指导工作。抢险救灾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抢救受灾人员与财产。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及时做好抢险救灾的相关工作。必要时可请求当地驻军、武警给予支援;可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抢险救灾工作要切实做到防范有效、转移迅速,救治及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七)完善地质灾害报告制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完善地质灾害报告制度,做到信息畅通、及时、准确,为防灾救灾的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1.地质灾害报告的时间要求

      (1)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事发地乡镇应分别在15分钟(特大型)、30分钟(大型)内速报区管委会总值班室,同时报告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区管委会接到发生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用电话报告市政府总值班室,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同时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告。

      (2)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事发地乡镇应在1小时内速报区管委会总值班室和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区管委会和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接报后应在2小时内报告市政府总值班室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地质灾害报告的内容要求

      (1)速报报告:负责报告的单位应当根据掌握的灾情信息,详细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和失踪人数、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地质灾害成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提出主管部门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2)应急调查报告: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应当及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①抢险救灾工作

      ②基本灾情和险情

      ③地质灾害类型和规模

      ④地质灾害成灾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引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

      ⑤地质灾害发展趋势

      ⑥已经采取的防范措施及效果

      ⑦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

      (八)《防治工作方案》的实施

      1.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区直有关部门要以对国家和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部门责任制,密切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将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至防灾单位、负责人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把监测和防治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对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惩处。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规定实施山地建房的审批管理,指导住宅、校舍等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设,制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削坡建房和从事不合理的工程活动。  

      2.加强监督,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执法力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地质环境的管理,严格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加剧引发地质灾害的人为活动。因违反规定,发生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追究乡镇主要领导及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责任。

      3.地质灾害防治经费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可列入区管委会的财政支出。

      4.加强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和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宣传教育,组织各部门、乡镇、村(社区)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各级工作人员和公众的防灾减灾的意识和能力。

      

            附件:1.2026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地质灾害点一览表

       2.泉州台商投资区突发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成员名单

       3.泉州台商投资区突发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及内设小组

       4.泉州台商投资区4个乡镇自然资源部门2026年汛期联系人及电话一览表

       5.泉州台商投资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联络员)名单

      

    附件1

      2026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地质灾害点一览表

    序号

    乡镇

    房后

    地灾

    类型

    工程治理情况

    受威胁

    对象(人)

    稳定性评价

    危险性评价

    发展趋势判断

    主要理由

    监测

    联络人

    监测

    责任人

    乡镇国土所

    乡镇分管领导

    1

    洛阳

    上曾

    王丽清

    王炎泉

    滑坡

    未治理

    2

    一般

    较小

    基本

    稳定

    未治理

    曾青

    王惠萍

    所长:林志荣

    联络员:林德强

    陈丹萍

    2

    洛阳

    梅岭

    岭头九

    汪碧华

    林宝妹

    连月英

    滑坡

    未治理

    0

    一般

    较小

    不稳定

    未治理

    陈志明

    王志孟

    3

    洛阳

    下星

    陈秀英

    滑坡

    部分

    治理

    0

    较差

    一般

    不稳定

    挡土墙高仅2.5m,坡体上方见裂缝

    赖玉荣

    汪钦阳

      

    附件2

      泉州台商投资区突发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  长:陈明土  区党工委委员、一级调研员

      副指挥长:吴志锋  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局长

      骆文坚  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庄培阳 区党群工作部副部长

      陈阳秋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局长

      詹    蓉  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局

      陈东灿 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局长

      郭锦红  区民生保障局局长

      黄宏毅  区财政金融与国资局局长

      邱首艺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吴春旭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文杰  洛阳镇人民政府镇长

      苏少辉  东园镇人民政府镇长

      林    宇  张坂镇人民政府镇长

      郭美贤  百崎回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龚思鹏  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卓志伟  泉州玉沙湾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纪雅辉  区招商文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一级主任科员杨杞河担任。

     

    附件3

      泉州台商投资区突发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及内设小组

    抢险救灾组(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民生保障局等)

    灾情评估组(由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牵头)

    监测预报组(由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牵头)

    生活救助组(由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牵头)

    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由区民生保障局牵头)

    治安消防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

    物资保障组(由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牵头)

    宣传动员组(由区党群工作部牵头)

    灾害重建组(由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牵头)

    区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电话:27396608,27398820(传真);

    区防汛办值班电话:27308229,27308225(传真);

    区管委会总值班室电话:27551000,27559009(传真)。

     

    附件4  

      泉州台商投资区4个乡镇国土资源部门2026年汛期联系人一览表

    乡镇

    分管领导

    国土所负责人

    洛阳镇

    陈丹萍

    林志荣

    东园镇

    王  磊

    林晓楷

    张坂镇

    彭志明

    杨强周

    百崎乡

    朱巧强

    黄晓明

     

    附件5

      泉州台商投资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联络员)名单

    乡镇

    监测联络人

    洛阳镇

    洛阳镇

    林德强

    上曾村

    王惠萍

    下星村

    汪钦阳

    梅岭村

    王志孟

     

     

     

     

     

     

      抄送: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20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