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1300-2026-00012
- 备注/文号:泉台管〔2026〕2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07
你镇《张坂镇人民政府关于审批张坂镇后边村村庄规划的请示》(张政〔2026〕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后边村村庄规划(2025-2035)》。
二、规划涉及的基本农田、用地布局、基础设施、文物保护、河流水系等各项强制性内容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组织实施,各设施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建设。
三、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是村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依据,你镇、各村应加强规划的宣传与引导,调动村民参与村庄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逐步改变村民居住理念,做好规划实施的监管工作,确保规划落到实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指导及督查工作。
四、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6年4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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