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7-0101-2020-00014
- 备注/文号:泉台委综[2020]3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综治工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18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综治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迎接泉州市语言文字
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办机关干部职工:
现将《迎接泉州市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落实。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综治工作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迎接泉州市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全面推进我区语言文字工作,根据区语委制定的《泉州台商投资区迎接泉州市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办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有关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坚持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建立和完善适应发展需要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切实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立足于日常工作,重视过程指导,在不断推进城市现代化建设中,逐步提高我办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
二、评估范围和内容
(一)评估范围:本办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二)评估内容
用语方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办公、会议、面对社会公开讲话等公务活动时以普通话为基本用语(国家法律规定可以使用方言或者少数民族语言的除外),并且普通话水平应为三级甲等以上水平。
用字方面:公务用字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用字,机关公共场所的用字不得单独使用外国文字或者汉语拼音。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9月中旬)
1.成立机构:成立语言文字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
督促我办语言文字工作;
2.宣传发动:组织我办机关普通话水平未达标人员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运用“平安台商区”“台商区掌上12348”等网站进行舆论宣传。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20年9月下旬-10月上旬)
1.开展自查自纠。明确职责,根据本单位的主要职责及任
务指标分解,组织力量逐条对照检查,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内容,并于10月15日前将自查自评和整改措施材料报送区语委办
2.组织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
3.组织参加普通话等级测试,确保应测人员的测试面达100%。
第三阶段:检查落实阶段(2020年10月下旬)
对各类资料进行分类汇总归档,针对存在问题及薄弱环节进行整改,进一步做好资料整理与充实。
第四阶段:资料汇总、申报验收阶段(2016年11月上旬)
形成自查自评报告,11月2日报送区语委办汇总。配合区语委办做好“泉州市语言文字工作督查评估”迎评准备工作,接 受上级部门对我区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语言文字规范化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建立目标责任制,确定专人负责争创迎评工作。
(二)把握政策,强化督查。要对照《评估标准》,结合自身职责,制定本办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在进行语言文字工作自查自评的同时,要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督查,并及时收集、整理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文件、图片、音像等资料,建立完整的语言文字工作档案,以备评估。
(三)重在建设,重在实效。立足日常工作,重视语言文字制度建设,做到语言标准、文字规范、环境优美、迎评分为浓厚;做好普通话培训组织工作,并达到规定要求;在单位内部设置3个以上的固定宣传标语牌;建立工作制度,保证语言文字工作创建及评估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综治工作办
公室迎接“泉州市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
组成员名单
附件
中共福建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综治
工作办公室迎接“泉州市语言文字工作
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本办机关干部职工:
为迎接泉州市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工作,全面推进我办语言文字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我办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郭志强(区综治工作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叶晓东(区综治工作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李库清(区综治工作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谢铭鸿(区综治工作办公室信访中心主任)
谢怀宇(区综治工作办公室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吕学海(区综治工作办公室政法科负责人)
王永杰(区综治工作办公室司法科科长)
许 巍 (区综治工作办公室信访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我办机关语言文字迎评工作。
办公室主 任:叶晓东
成 员:许巍、何国阳、李晓燕
抄 送:泉州台商投资区语委办
![]()
泉州台商投资区综治工作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印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政通APP
闽公网安备:350519020001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