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财物处理公告
时间:2026-03-16 16:32 浏览量:

  无主财物处理公告

  2025年12月4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联合张坂镇综合执法队,在张坂镇前见村巡查时发现一辆无牌无证手扶式拖拉机(详见附图),车上装载海砂,现场及周边未见当事人。执法人员将上述拖拉机暂时放置集英停车场中,截至目前无人认领。请上述财物的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泉州台商投资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认领并接受调查、主张权利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根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人认领,本局依规将上述物品视为无主财物进行依法依规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小刘

  联系电话:0595-27550595

  泉州台商投资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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