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在林区禁火的通告
时间:2026-03-13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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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在林区禁火的通告
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6年第3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闽森防指〔2026〕3号)要求和《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规定,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全区林区从2026年3月14日起至3月18日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禁火期间: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严禁烧灰堆肥、烧田埂草、焚烧香烛纸钱、野炊烧烤和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违者将依法依规给予严惩。
特此通告。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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