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3-07 09:08 浏览量: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农2018148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抓好工作落实,乡镇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财政所要通力协作,主动与村、农户进行沟通交流,认真解读有关政策,努力赢得理解和支持,为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有序推进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明确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原则上是洛阳镇、东园镇、张坂镇、百崎回族乡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截止时间为20181231日,主要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补贴依据,但是其中有几种情况不予补贴:一是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二是长年抛荒地与占补平衡中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相关对象确认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政村组织核实。

三、开展补贴对象核实工作

1.各乡镇要组织各行政村核实每个农户土地承包面积以及应核减的情况,具体耕地核减面积的证明材料由各行政村存档备检。

2.各行政村要收集农户基本信息,耕地面积,按户认真填写《2019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耕地面积统计明细表》(详见附表2);以村为单位,将此次填报的耕地面积等情况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村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乡镇政府。

3. 各乡镇根据各行政村填报的《2019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耕地面积统计明细表》(详见附表2),填报《2019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耕地面积统计汇总表》(详见附表1),同时,完成农民补贴网信息系统关于农户基本信息、补贴面积等情况的录入工作,经审核后由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19315日前送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农林水科审核,各乡镇要确保报表数据与农民补贴网信息系统数据一致。

四、补贴标准及发放

补贴标准由财政局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依据综合测算确定。财政局将根据各乡镇核实的耕地面积下拨各乡镇补贴资金,补贴资金由各乡镇通过一卡通及时发放到农户对象手中。

五、加强监督管理

各乡镇要认真做好耕地面积的调查和统计、农户基本信息的收集工作,保障补贴政策落到实处,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由乡镇政府负责公示,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对于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上报时间及发放情况将列入2019年各乡镇绩效考核。

 

附件:1.泉州台商投资区2019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耕地

        面积统计汇总表

      2.泉州台商投资区2019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耕地

        面积统计明细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财政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2019225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20192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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