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02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1、拟登记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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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坐落 |
权属来源 |
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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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潘美香 |
农村宅基地 |
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上塘村雕艺街73-1号 |
惠集用(99)字第100707号 |
120㎡ |
宅基地 |
继承转移(被继承人:黄良法、骆秀华;继承人:潘美香、黄宝凤、黄玉娥、黄美凤、黄秋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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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江建清 |
农村宅基地 |
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下垵村下垵657号 |
惠集建(1996)字第115715号 |
151.9㎡ |
宅基地 |
继承转移(被继承人:江显枝、郭美莲;继承人:江梅聪、江梅珍、江建灵、江建清) |
2、公告期:15个工作日(2026年01月26日至 2026年02月13日)
3、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产权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 区产权登记窗口:小蔡,0595-27554321转3号键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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