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美香等2人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继承公告
时间:2026-01-23 15:31 浏览量:
   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继承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02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1、拟登记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

序号

权利人

权利类型

坐落

权属来源

面积  (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潘美香

农村宅基地

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上塘村雕艺街73-1号

惠集用(99)字第100707号

120㎡

宅基地

继承转移(被继承人:黄良法、骆秀华;继承人:潘美香、黄宝凤、黄玉娥、黄美凤、黄秋红)

2

江建清

农村宅基地

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下垵村下垵657号

惠集建(1996)字第115715号

151.9㎡

宅基地

继承转移(被继承人:江显枝、郭美莲;继承人:江梅聪、江梅珍、江建灵、江建清)

2、公告期:15个工作日(20260126日至 20260213日)

3、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产权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 区产权登记窗口:,0595-27554321转3号键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0123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