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02月0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1、拟登记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
|
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
用途 |
面积 |
备注 |
|
1 |
骆秋芳 |
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群力村塘边149号 |
宅基地使用权 |
批准拨用 |
农村宅基地 |
土地使用面积152.5㎡/房屋建筑面积386.4㎡ |
首次登记 根据泉台管建【2023】6号的指导意见,属于198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宅基地,至今未改建、扩建的,可办理宅基地和地上房屋的确权。 |
|
2 |
庄月娥(谢庭土配偶) |
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仑山社区上仑414号 |
宅基地使用权 |
批准拨用 |
农村宅基地 |
土地使用面积308.67㎡ |
首次登记 权属来源:惠安县基建动用耕地草契纸申请书No.014916号、惠安县人民政府(房地产)契纸惠政契字No.017043号 |
2、公告期:15个工作日(2026年01月19日至 2026年02月06日)
3、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政务服务中心产权登记窗口。
4、宗地位置详见宗地图
联系电话:区产权登记窗口:小蔡,0595-27554321转3号键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01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政通APP
闽公网安备:350519020001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