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1700-2025-00039
- 备注/文号:泉台管〔2025〕9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27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水利部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区划定了泉州台商投资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公告如下:
一、泉州台商投资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图斑4个,总面积27.53公顷,占全区国土面积的 0.13%,涉及洛阳镇、东园镇、张坂镇4个乡镇。
二、禁止在划定的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在我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泉州台商投资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示意图
2.泉州台商投资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图斑情况清单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泉州台商投资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分布示意图

附件2
泉州台商投资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图斑情况清单
|
乡镇 |
行政村 |
面积/公顷 |
中心地理坐标 |
|
|
X |
Y |
|||
|
洛阳镇 |
梅岭村 |
5.85 |
40372211.808 |
2764019.473 |
|
洛阳镇 |
杏田村 |
7.02 |
40373621.277 |
2762325.908 |
|
张坂镇 |
霞美村、崧山村 |
7.26 |
40377764.402 |
2760891.574 |
|
东园镇 |
长新村 |
7.4 |
40374978.958 |
2760812.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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