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1700-2025-00038
    • 备注/文号:泉台管〔2025〕9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12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1-21 16:21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国务院决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25〕8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泉政〔2025〕2号)精神,为高质量做好我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识普查要义,明确普查内容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做好此次普查,将有助于全面摸清我区农业发展新态势、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工作要求,遵循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规划,周密部署,扎实推动普查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区农业经济发展状况。

      我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范围包括:在泉州台商投资区域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业农村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度资料。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分工协作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具有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等特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普查各项组织实施工作。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区管委会成立泉州台商投资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区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科技经济发展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立足各自职能定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信息共享,合力做好普查工作。其中,区科技经济发展局负责具体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区财政金融与国资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区科技经济发展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党群工作部、教育文体旅游局负责和协调;涉及乡村振兴、农业生产等方面的事项,由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负责和协调;涉及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方面的事项,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渔业生产经营方面的事项,由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林业生产经营方面的事项,由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负责和协调;涉及耕地信息等方面的事项,由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水利基础设施信息等方面的事项,由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负责和协调。其他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尽快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负责本辖区农业普查组织和实施工作。要充分发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普查、配合普查、支持普查,保障普查工作有序推进。

      三、落实普查保障,严把数据质量

      (一)加强人员配备,落实经费保障。各级普查机构要聘用或选用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强化普查培训,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稳定普查人员队伍,确保普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由区管委会与各乡镇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要按时拨付、足额到位,不得因普查经费短缺或拨付不到位而影响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普查经费要规范管理,专款专用,要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杜绝浪费与违规使用行为。

      (二)坚持依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各级各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和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普查资料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要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如普查工作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要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各级各部门要将数据质量置于核心位置,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三)创新工作方式,提升普查质效。推进手持移动终端、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技术等现代化调查手段的应用,以数字化手段为普查赋能,切实为基层减负增效。广泛依托行政记录共享与多源数据整合,深化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推动普查数据共建共治共享。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在全方位筑牢普查数据安全防线的基础上,全力促进普查工作提质增效。

      (四)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和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的宣传作用,紧扣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任务要求,紧贴我区“三农”实际,开展广泛深入、特色鲜明的宣传活动,弘扬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教育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引导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泉州台商投资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泉州台商投资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郭浪滔  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张杰雄  区管委会二级调研员

            陈阳秋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局长

            陈辉华  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洪良贺  区财政金融与国资局副局长       

           成    员:徐     晟  区创新研究中心主任、档案馆馆长

           庄培阳  区党群工作部副部长

              杨杞河  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一级主任科员

           荣    跃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何亚倩  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骆东强  区民生保障局四级调研员

           蔡世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纪检委员、三级主任科员

          邱首艺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科技经济发展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农业普查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荣跃兼任。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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