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1700-2024-00017
    • 备注/文号:泉台委办〔2024〕1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18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2-18 15:56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信访维稳工作,全面落实领导干部接访,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全面推广“最多投一次”阳光信访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四门四访”,及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信访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真正把解决信访问题贯穿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全过程,积极关心回应群众关切,注重源头预防,夯实基层基础,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区党工委、管委会安排,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接访工作 

      (一)区主要领导接访。区主要领导于每月15日在区综治中心接访群众。如遇重要活动无法在15日接待群众来访的,应安排一名区领导代替接访,并在10天内安排补接访。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接访,应张贴公示,引导来访群众通过网上“领导信箱”渠道进行反映。 

      (二)区领导接访。每周一由一名区领导在区综治中心接访群众。如遇重要活动无法在规定时间接待群众来访的,可以自行安排相互替换。领导干部开展现场接访前需将领导干部接访相关信息同步公开至“领导干部在线接访窗口”。 

      (三)乡镇领导接访。乡镇每周一应轮流安排一名党政领导干部在本级信访接待场所接访群众,并按照要求做好接访公示工作,如有调整,要在原定接访日前公示更改接访日。对可通过“网上信访”渠道进行的信访事项,要积极引导来访群众通过网络渠道反映,变走访为网访。 

      三、进一步加强督查检查 

      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挂靠在区社会治理办公室)对区领导接访批示的信访事项,实行督办落实责任制。对于每月15日区主要领导及每周一区领导接访批示的信访事项,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明确承办责任人、办理要求、办理时限,按时按要求办结,并对此进行督促检查;对于乡镇领导接访登记的信访事项,接访领导要切实负起督办责任,督促工作人员落实已接群众的每一件诉求,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并做好相关内页资料,整理好相关台账。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进行跟踪督导,开展随机抽查并进行通报。 

      附件:2024年全年区领导接访安排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18日 

    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办公室          2024年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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