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1700-2018-00072
    • 备注/文号:泉台管办〔2018〕61号
    • 发布机构:区管委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6-15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6-15 11:28

    泉台管办〔201861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

    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

    根据区主要领导在《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上的批示,区科技经济发展局牵头对我区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紧密配合、共同推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要围绕区十三五《纲要》中涉及本地区、本部门职责的目标任务和国家、省、市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涉及我区的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评估,评估内容应包括发展目标的实现程度、主要任务、重大项目、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规划主要目标任务预测和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等,形成本地区、本部门的专题评估报告。相关任务进展和数据截止时点原则上为20186月,个别数据可采用2017年度数据。

    2.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撰写的评估报告要包含以下内容:规划主要目标、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规划实施中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创新;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原因分析;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对策举措。

    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于201867号上午下班前将各自中期评估报告报送科技经济发展局发改科。

    联系人:张雅真;联系电话:0595-27398883;电子邮箱:fg27398855@163.com

     

    附件:区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主要专题及任务分工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531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5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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