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0100-2021-00143
- 备注/文号:泉台委办〔2021〕6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12
泉台委办〔2021〕66号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部分区领导分管工作调整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
因区领导工作变动,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现将原由区党工委副书记苏延辉分管(或挂钩联系)的单位、挂钩乡镇、负责项目调整变动通知如下:
1.分管或挂钩联系单位调整。将原来由区党工委副书记苏延辉分管或挂钩联系的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驻区部队、驻区检察室、惠安县人民法院、惠安县人民检察院、惠安县人民武装部等单位,调整为由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刘敏坚分管或挂钩联系,区管委会四级调研员柯志民协助。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综治工作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等4个单位由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直接负责,暂不明确分管领导。
2.专项工作调整。扫黑除恶工作调整为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工委主任刘刚分管;机关党委、疫情防控外事工作调整为区党工委委员、党群工作部部长吴艺晖分管。
3.挂钩乡镇调整。洛阳镇调整为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刘敏坚挂钩;百崎乡调整为区党工委委员、党群工作部部长吴艺晖挂钩;区管委会四级调研员张杰雄协助挂钩白沙片区指挥部,不再挂钩联系百崎乡。
4.挂钩项目调整。福建时代新能源智能船舶、洛阳镇骨灰堂、云盖寺及周边游步道项目调整为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刘敏坚负责;海峡雕艺文化产业园、高端光镜项目调整为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赖丽水负责。
其他区领导及区管委会四级调研员的分工及挂钩联系乡镇、挂钩项目不变。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
抄送:区领导,区管委会四级调研员。
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