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0100-2021-00115
- 备注/文号:泉台委〔2021〕8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25
泉台委〔2021〕84号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泉州台商投资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工作
指挥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
为全面开展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及问题,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闽政〔2021〕1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泉州台商投资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工作指挥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一)组织指挥体系
指 挥 长:黄景春 区党工委书记
梁炳辉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常务副指挥长:赖丽水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 指 挥 长:苏延辉 区党工委副书记
刘敏坚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丁尚光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柯志民 区管委会四级调研员
黄保成 区管委会四级调研员
杨家贵 区管委会四级调研员
陈明土 区党工委办公室主任
程碧民 区党工委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肖 林 区党群工作部副部长
郭志强 区综治工作办公室主任
林俊民 区综治工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詹 蓉 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文彬 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邱龙吟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局长
王子文 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局长
陈东灿 区财政局局长
梁松柏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郑为太 区公安局分局局长
吕培育 区城市管理分局局长
翁静荣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郭锦红 洛阳镇党委书记
孙铭忠 东园镇党委书记
李红红 张坂镇党委书记
郭阳灿 百崎回族乡党委书记
邱尚长 洛阳镇人民政府镇长
高结山 东园镇人民政府镇长
庄智霞 张坂镇人民政府镇长
郭锦培 百崎回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二)各工作组
1.办公室
主 任:赖丽水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主任:陈明土 区党工委办公室主任
邱龙吟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局长
王子文 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局长
郑为太 区公安分局局长
牵头单位:区教育文体旅游局
成员单位:区党工委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科技经济发展局、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城市管理分局、交警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协调各级各部门按职责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制订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负责起草审核重要文稿,收集、整理、上报安全管理工作信息、工作动态;组织应急指挥部工作例会、重要事项督办;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协调处置应急事项。
2.安全巡查组
组 长:刘敏坚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丁尚光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赖丽水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邱龙吟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局长
王子文 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党局长
郑为太 区公安分局局长
邱尚长 洛阳镇人民政府镇长
高结山 东园镇人民政府镇长
庄智霞 张坂镇人民政府镇长
郭锦培 百崎回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牵头单位:区科技经济发展局、教育文体旅游局,区公安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成员单位:区综治工作办公室、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分局、交警大队等。
主要职责:全面排查景区和非景区景点旅游安全隐患情况,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组织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旅游安全工作落实到位;督促、指导加强对重点区域安全摸排,实行网格化管理。
3.宣传组
组 长:苏延辉 区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肖 林 区党群工作部副部长
牵头单位:区党群工作部
成员单位:区综治工作办公室、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科技经济发展局、教育文体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城市管理分局、交警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主要职责:负责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工作动态发布,通报全区安全管理好经验好做法;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报道主要工作进展,积极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舆情监测等相关信息;加强网上新闻发布的管理和引导;协助相关部门宣传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物资保障组
组 长:赖丽水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王子文 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局长
陈东灿 区财政局局长
邱尚长 洛阳镇人民政府镇长
高结山 东园镇人民政府镇长
庄智霞 张坂镇人民政府镇长
郭锦培 百崎回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牵头单位:区科技经济发展局、教育文体旅游局、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成员单位:区党群工作部、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等
主要职责:协调安排安全管理专项资金;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并密切跟踪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总、整理、反馈保障工作信息;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督导组
挂钩联系督导分四组,每组分别由区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挂钩联系各乡镇,定期不定期抽检督查。
第一组
组 长:苏延辉 区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柯志民 区管委会四级调研员
成 员:林梦倩 区党工委督查室主任
督导单位:洛阳镇
第二组
组 长:刘敏坚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杨家贵 区管委会四级调研员
成 员:曾迎春 区党工委督查室干部
督导单位:百崎乡
第三组
组 长:丁尚光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程碧民 区党工委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成 员:陈嘉华 区党工委督查室工作人员
督导单位:东园镇
第四组
组 长:赖丽水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林俊民 区综治工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成 员:陈娜明 区效能投诉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督导单位:张坂镇
主要职责:对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指导解决。
二、工作要求
一是抓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乡镇、景区经营单位全面普查区内景区、非景区景点、网红打卡地以及人员易聚集临水区域等底数。重点从设施设备、安全组织体系、规章制度、现场管理、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立查立改,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
二是落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严格落实区、镇、村三级属地安全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发挥基层村网格化治理作用。各景区业主单位及非景区景点所在乡镇、村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加大防护设施投入,落实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救援力量建设等工作。
三是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进一步强化应急值班值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出动、及时有效应对,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健全信息报告机制,各相关部门、有关镇、村及各景区、非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和发布审核审查机制,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
四是加强工作督导落实。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由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主持召开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定期对全区各景区、非景区景点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各乡镇和主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监控措施。区纪工委监工委将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要及时给予通报处理。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投资区工作委员会 2021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
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办公室 2021年8月25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政通APP

闽公网安备:350519020001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