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0100-2020-00186
    • 备注/文号:泉台管办〔2020〕4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09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20-07-31 16:05

     

    泉台管202046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调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机构节能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区属各国有企业: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决定对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人员组成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长:陈明土  区党工委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许振兴  区党工委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谢家松  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文彬  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梁世辉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周朝显  区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管委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许振兴兼任,成员由钟晓铃(管委会办公室)、黄聪海(管委会办公室)、庄学灵(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毛寿栋(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郭龙铭(科技经济发展局)、陈莉(财政局)、黄晓佳(教育文体旅游局)、张敏霞(民生保障局)组成。各乡镇、区直各部门、区属国有企业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节能工作,组织创建国家级、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

    (二)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检查、指导行政事业单位建筑节能工作。

    (三)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负责督促检查、指导行政事业单位能耗计量相关工作。

    (四)区科技经济发展局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节能减排降耗检查指导和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指导行政事业单位节能统计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指导行政事业单位节能管理网络化、数字化平台建设。

    (五)区财政局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节能经费的协调与落实,并负责指导、监督行政事业单位节能经费支出管理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79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泉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07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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