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0300-2024-00016
    • 备注/文号:泉台管办〔2024〕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21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24-02-21 15:48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区属国有企业:

      为规范和加强我区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桥梁突发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1日

      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目录

      1 总则 1

      1.1 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村公路桥梁基本情况 1

      1.2 编制目的 1

      1.3 编制依据 1

      1.4 适用范围 2

      1.5 工作原则 3

      1.5.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3

      1.5.2 统一领导、明确职责 3

      1.5.3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3

      1.5.4 快速反应、协调应对 3

      1.5.5 分工协作、属地负责 3

      1.6 事件分级 4

      1.6.1 Ⅰ级桥梁突发事件 4

      1.6.2 Ⅱ级桥梁突发事件 4

      1.6.3 Ⅲ级桥梁突发事件 4

      1.6.4 Ⅳ级桥梁突发事件 4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5

      2.1 区桥梁应急指挥部 5

      2.1.1 区桥梁应急指挥部组成 5

      2.1.2 区桥梁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6

      2.1.3 区桥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6

      2.2 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9

      2.2.1 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9

      2.2.2 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9

      2.3 现场指挥部 10

      2.4 应急工作组 11

      2.4.1 综合协调组 11

      2.4.2 应急抢险组 11

      2.4.3 工程组 12

      2.4.4 交通安全组 12

      2.4.5 管线抢修组 12

      2.4.6 医疗救护组 13

      2.4.7 后勤保障组 13

      2.4.8 善后处置组 13

      2.4.9 新闻舆情组 13

      2.4.10 专家组 14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14

      3.1 区农村桥梁突发事件分析 14

      3.2 预防机制 15

      3.2.1?日常应急准备 15

      3.2.2 日常维护 15

      3.2.3?隐患处置 15

      3.3 预警 16

      3.3.1 预警机制 16

      3.3.2 预警级别 17

      3.3.3 预警信息发布 17

      3.3.4 预警信息的调整、解除 18

      3.2.5 预警响应措施 18

      4 信息报告 19

      4.1 信息报告的流程 19

      4.2 信息报告的内容 20

      5 应急响应 21

      5.1 先期处置 21

      5.2 分级响应原则 22

      5.3 分级响应 22

      5.3.1 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22

      5.3.2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24

      5.3.3 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26

      5.3.4 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27

      5.4 响应措施 27

      5.4.1 现场控制与疏散 28

      5.4.2 快速救援与搜救 28

      5.4.3 协调医疗救助 28

      5.4.4 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 28

      6 应急结束 29

      6.1 应急结束条件 29

      6.2 应急结束宣布 29

      7 后期处置 30

      7.1 善后处置 30

      7.2 事件调查和总结 30

      8 保障措施 31

      8.1 通信保障 31

      8.2 应急救援与装备保障 31

      8.3 应急队伍保障 32

      8.3.1 应急队伍组建 32

      8.3.2 应急队伍调动 32

      8.4 物资保障 32

      8.5 资金保障 32

      8.6 技术保障 32

      9 宣传教育、培训和演习 33

      9.1 宣传教育 33

      9.2 培训 33

      9.3 演习 33

      10 附则 34

      10.1 名词术语解释 34

      10.2 责任与奖惩 35

      10.3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35

      10.4 预案制订与解释 35

      10.5 预案实施时间 36

       

       

      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村公路桥梁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村公路桥梁基本情况 

      至2023年9月底,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村公路上桥涵86座,其中:涵洞10座、小桥52座、中桥19座、大桥5座,大部分农村桥梁均有外挂管线,主要是通信管道、饮用水管道,均未外挂天然气管道,所有桥梁均属于不通航水域。(桥梁详情见附件一)。

      按照区农村公路桥梁管养体制的规定,县道由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委托福建华茂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乡道、村道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以下统称区农村桥梁养护管理单位。

        1.2 编制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我区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及时采取应急控制措施,组织实施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桥梁突发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3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21-201)、《公路桥梁承载能力检测评定规程》(JTG/T J21-2011)、《公路桥梁加固设计规范》(JTG/T J22-2008)、《公路桥梁加固施工技术规范》(JTG/T J23-2008)、《泉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泉州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泉州台商投资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农村公路上的桥梁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和善后工作。

      (1)适用于全区农村公路上的桥梁在维修加固、检测、使用过程中出现重大隐患,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险情,或发生坍塌造成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事故;

      (2)适用于全区农村公路上的桥梁因货运车辆严重超载造成桥梁损坏、坍塌的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桥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危险货物泄漏、火灾事故;

      (3)适用于全区农村公路上的桥梁遭受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时的先期处置和后期恢复工作;

      (4)适用于全区农村公路上的桥梁因台风、水灾洪水等自然灾害冲击垮塌造成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事故。

        1.5 工作原则 

        1.5.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在应急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

        1.5.2 统一领导、明确职责 

      在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领导下,以“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区有关部门、各乡镇、村各司其责,应依法参与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防止出现事故“放大效应”和次生、衍生事故。

        1.5.3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以预防为主,充分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科技投入,采用科学的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测预防水平。

        1.5.4 快速反应、协调应对 

      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应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区有关部门充分与属地乡镇、村密切协作,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发挥社会公众在应急处置中的重要支持作用。

        1.5.5 分工协作、属地负责 

      我区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实行属地负责制。事发地乡镇、村是先期处置事件的主体,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力量,组织有序应急力量队伍,采取有力措施,将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

        1.6 事件分级 

      我区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按照性质类型、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6.1 Ⅰ级桥梁突发事件 

      事态非常复杂,库内县道、乡道大桥发生桥梁坍塌的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造成一次死亡(含失踪)30人以上;或者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1.6.2 Ⅱ级桥梁突发事件 

      事态复杂,库外县道、乡道中桥和库内县道、乡道中桥发生桥梁突然坍塌的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1.6.3 Ⅲ级桥梁突发事件 

      事态较为复杂,库内县道、乡道小桥和库外乡道中桥发生桥梁突然坍塌的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死亡(含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1.6.4 Ⅳ级桥梁突发事件 

      事态比较简单,库外县道、乡道小桥和库内外乡道小桥或涵洞发生桥梁或涵洞突然坍塌的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死亡(含失踪)3人以下,或者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本预案组织体系由区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现场指挥部和应急工作组四部分构成。区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图见附件二。

        2.1 区桥梁应急指挥部 

        2.1.1 区桥梁应急指挥部组成 

      区管委会成立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总   指   挥: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

      常务副总指挥: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局长。

      副 总 指  挥:区管委会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区党群工作部、社会治理办公室、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民生保障局、财政金融与国资局、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区供电服务中心、广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各农村桥梁养护管理单位等相关负责人。指挥部成员外出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按职务高低递补。

      根据农村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可对区桥梁应急指挥部领导和成员进行调整。

        2.1.2 区桥梁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有关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令;

      (2)研究制定我区应对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3)指导乡镇、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区农村桥梁养护管理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体系,指导、协调乡镇、区相关单位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4)负责做好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调拨,并检查落实情况;

      (5)及时了解掌握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情况,及时向市应急指挥机构、市交通运输局报告、通报突发事件情况,提出应急措施的建议;

      (6)当突发事件超出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处置能力时,按照程序请求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援;

      (7)按程序决定启动本预案并终止应急响应;

      (8)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1.3 区桥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区党群工作部:负责指导做好舆情信息综合管控工作;指导乡镇党委、政府第一时间权威发布事故信息及处置进展情况,实事求是回应社会关切;协调各级主流媒体发布权威信息,确保舆情平稳有序。

      (2)区社会治理办公室:统筹指导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化解工作。

      (3)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运输保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开展突发事件处置的技术指导,负责审查事故桥梁的设计图纸资料,配合对事故桥梁的工程质量进行调查评估、分析,总结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对桥梁应急抢修、抢险、排险和恢复重建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乡镇开展抢修、抢险、排险和恢复重建等工作;指导区农村桥梁养护管理单位制定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组织对桥梁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并提出处置方案;负责组织指挥专业队伍对桥梁突发事件中有关供水、排水设施进行抢险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现场环境应急监测,负责组织环境应急处置和损害评估工作,参与环境损害责任调查。

      (5)区民生保障局:指导做好遇难人员遗体善后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医疗卫生资源,开展伤、病员现场救治、转运和医院收治工作,统计医疗机构接诊救治伤、病员情况。

      (6)区财政金融与国资局:根据主管部门上报的资金需求,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安排相关资金。

      (7)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负责农村桥梁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的指导,协助开展桥梁突发事件中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根据区管委会授权,牵头组织或参与一般桥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负责事故信息的接报以及组织协调有关专业应急队伍参加救援工作。

      (8)区公安分局:负责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及周边治安秩序、现场警戒;组织指挥排爆、案件侦破等工作;负责核实事故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负责有关直接责任人的控制及逃逸人员的追捕。

      (9)区交警大队:负责组织事故现场区域内的道路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保障抢险救援人员、车辆的通行;组织警力参加事故中的抢险工作。

      (10)区消防救援大队:发挥消防救援队伍主力军作用和装备优势,负责现场的应急抢险和抢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负责控制和扑灭火灾,控制易燃物品,参与易爆、有毒物质泄漏事故的现场控制和处置,并协助相关技术部门开展有毒物质的洗消工作。

      (11)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乡镇、村委会干部参与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先期处置,配合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做好组织、协调、实施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12)区供电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对桥梁突发事件中电力设施实施抢险救援,并为抢险救援提供电力保障。

      (13)区广电公司:负责指导应对突发事件有关知识的宣传和应急处置信息的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

      (14)区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组织桥梁突发事件中电信系统通信的应急恢复。

      (15)区农村桥梁养护管理单位:农村桥梁突发事件发生时,组织养护工人第一时间赶赴事发桥梁,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将事故情况向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报告。

        2.2 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2.1 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区桥梁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主  任: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局长兼任。

      副主任: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

      成  员:成员由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和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分管运营副经理组成。

        2.2.2 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1)承担区桥梁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承担应急值守、信息汇总与通报、综合协调等工作;

      (2)负责与桥梁应急指挥部领导、成员单位和现场处置组的联络工作,及时贯彻落实区桥梁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3)负责农村桥梁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并向区桥梁应急指挥部提出发布、终止预警信息的建议;

      (4)向区桥梁应急指挥部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负责区桥梁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和现场指挥长、成员单位和专家之间的联络,负责与市应急指挥机构和市交通运输局之间的联络;

      (6)协调衔接应急工作组和各相关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

      (7)负责区农村桥梁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以及相关应急资源的管理工作;

      (8)组织安排农村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落实演练和应急救援措施。

      (9)完成区桥梁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现场指挥部 

      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应急处置工作实际需要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确定现场指挥长。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1)执行区桥梁急指挥部下达的工作任务,负责现场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2)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3)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现场应急救援;

      (4)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技术指导;

      (5)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提出处置建议和应急支援请求。

        2.4 应急工作组 

      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故发生后,现场指挥部下设应急工作组,由10个具体应急工作组组成,分别为综合协调组、应急抢险组、工程组、交通安全组、管线抢修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置组、新闻舆情组和专家组。

        2.4.1 综合协调组 

      职责:负责搜集分析突发事件信息,提出工作建议供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决策,传达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命令,协调相关部门参加处置工作,收集、汇总、上报处置工作情况。

      组长:由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相关负责人担任。

      成员: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乡镇等单位联络员组成。

        2.4.2 应急抢险组 

      职责:负责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等工作;按照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的要求,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进行对口技术支援;负责核实上报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

      组长: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负责人担任。

      成员: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乡镇、农村桥梁养护管理单位等单位人员组成。

        2.4.3 工程组 

      职责:负责组织人员进行地质勘察,为专家分析提供相关物例、提供工程抢险所需的道桥及相关建筑物的图纸,制定、细化桥梁抢险工程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细化工程应急预案,监督实施、随时报告工程出现的各种问题。

      组长:由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相关负责人担任。

      成员: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工程技术人员、农村桥梁养护管理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组成。

        2.4.4 交通安全组 

      职责:负责现场的安全警戒线的设置工作;交通疏导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保障社会公共交通运力,做好公交车改线和换乘接续工作;开辟应急抢险绿色通道,配合有关单位做好临时出入口设置。

      组长: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担任。

      成员: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交警大队、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分管运营副经理组成。

        2.4.5 管线抢修组 

      职责:负责对外挂桥梁管线破坏情况的勘察,提出管线的抢修应急处置方案。要确保应急处置时被破坏的外挂桥梁电线处于无电状态,确保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安全。

      组长: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负责人。

      成员:相关管线单位负责人。

        2.4.6 医疗救护组 

      职责:负责统筹事发地周边医疗资源,开展现场伤员的抢救和转送工作,并及时报告伤员救治情况。

      组长:由区民生保障局相关负责人担任。

      成员:参与应急救援的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负责人,乡镇、村等单位相关负责人。

        2.4.7 后勤保障组 

      职责: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应急车辆、救援人员、气象预报、资金保障等工作。

      组长:由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相关负责人担任。

      成员:区财政金融与国资局、公安分局、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乡镇等单位相关负责人。

        2.4.8 善后处置组 

      职责:负责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接待及安抚,协调解决医疗救治费用,处理突发事件善后事宜。

      组长:由事发地乡镇负责人担任。

      成员: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民生保障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农村桥梁养护管理单位等相关负责人。

        2.4.9 新闻舆情组 

      职责:负责做好新闻与舆情的回应工作;建立新闻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对收集的舆情加强研判;建立快速反应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组长:由区党群工作部相关负责人担任。

      成员:区党群工作部、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公安分局、广电公司、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相关负责人。

        2.4.10 专家组 

      由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桥梁、气象、环保、卫生、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搜救等方面专家为抢险救援提供技术保障。为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处置方案提出审查意见,为重大决策提供建议。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区农村桥梁突发事件分析 

      我区存在发生农村桥梁突发事件的可能性主要原因有:桥梁结构病害、地下构筑物施工、超限超重车辆的行驶,以及道路交通事件和自然灾害等因素。

      人为致灾因素突出。随着我区建设步伐的加快,汽车保有量和交通量大幅增加,地下构筑物施工频繁,公路交通事件等因素导致桥梁损坏的事件频发,同时,桥梁也有可能成为恐怖袭击的目标。

      自身客观因素突出。解放后桥梁设计荷载等级标准4次提级,而由于历史客观条件限制,导致目前我区早期建造的桥梁存在不符合现状标准、低等级荷载的情况,这些都成为桥梁突发事件出现的潜在条件。在一定的外界因素的影响下,都有可能发生桥梁突发事件。

      自然因素影响。自然灾害对桥梁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强降雨导致的山洪和泥石流等气象灾害对农村公路桥梁的损坏。

      由于桥梁往往位于公路的关键位置,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将导致交通的拥堵甚至中断,继而影响周边的交通环境,可能会对车辆损失、生命安全、社会秩序、交通资源等造成严重影响,给人民群众的出行和生产生活、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转带来不便。

        3.2 预防机制 

        3.2.1日常应急准备 

      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负责督促各乡镇、农村桥梁养护管理单位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建立、应急资源准备等工作,并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和处置水平。

        3.2.2 日常维护 

      农村桥梁养护管理单位应当落实经费,加强日常养护维修、检测检查工作,并建立桥梁信息管理系统和技术档案。

        3.2.3 隐患处置 

      (1)经检测评估,农村公路桥梁承载能力下降,但尚未认定为危桥的,农村桥梁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变更承载能力标志,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加固等处理。

      (2)经检测评估认定为危桥的,农村梁养护管理单位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并向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报告。

      (3)涉及需要道路交通通行限制和管制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应当会商交警等相关单位处理。

      (4)桥梁出现局部塌陷、断裂等突发情形,农村桥梁养护管理单位应当立即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引导车辆、非机动车、行人绕行,并向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报告。紧急情况时,可以直接向区管委会报告,并视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

      (5)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接报后,应当迅速查明情况,及时排除隐患,防患于未然,并将情况上报区管委会。

        3.3 预警 

        3.3.1 预警机制 

      农村桥梁养护管理单位负责管辖区范围内所有桥梁的日常养护维修、检查检测,加强养护工作、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农村桥梁养护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桥梁数据和技术档案,为桥梁预警制度提供技术支持。在日常桥梁养护工作中,认真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对于大桥和被评定为3、4、5类的桥梁,应指派专人进行监管,同时,对3、4、5类桥梁应按《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的规定采取相应的限载限速等措施,并分别制定应急交通组织方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交通组织工作井然有序。

      我区农村桥梁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桥梁出现重大险情和桥梁发生垮塌事故两种。对于桥梁发生垮塌事故时,应及时启动抢险救援的响应程序。对于桥梁出现重大险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启动预警程序。

        3.3.2 预警级别 

      (1)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Ⅳ级)以上桥梁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2)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Ⅲ级)以上桥梁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3)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以上桥梁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4)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Ⅰ级)以上桥梁突发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当恶劣天气、地震、爆炸、恐怖袭击等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时,应根据情况发出相应级别的预警。

        3.3.3 预警信息发布 

      (1)分析研判。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针对可能出现的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进行分析研判,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商,形成预警信息发布建议。

      (2)信息制作。达到预警级别标准的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经会商研判需要向社会发布的,由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作预警信息。

      (3)审核批准。预警信息发布应实行严格的审签制。蓝色、黄色预警信息由区桥梁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由区管委会主任批准。

      (4)信息发布。预警信息统一由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

      (5)发布方式。通过区管委会网站发布,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网上社区、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宣传车等通信手段和传播媒介、基层信息员发布预警。

      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布的可能影响我区的预警信息,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转发并注明信息来源。

        3.3.4 预警信息的调整、解除 

      预警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加强对预警信息的动态管理,根据事态发展变化,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更新预警信息内容,预警信息调整和解除按照3.3.3预警信息发布⑶审核批准的程序审批。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经批准后,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及时宣布终止预警,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3.2.5 预警响应措施 

        (1)蓝色预警响应 

      ①预警信息发布后,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各乡镇、农村桥梁养护管理单位要立即做出响应,相关负责同志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随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②农村桥梁养护管理单位的巡查人员对隐患部位进行适当的处置,上报各管养单位协调区交警大队对交通进行限行或断行,防止隐患或事态进一步扩大。

      ③相关专业应急工作组随时待命,接到命令后迅速出发,视情况采取防止事件发生或事态进一步扩大的其他相应措施。

        (2)黄色预警响应 

      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村桥梁养护管理单位的带班负责同志应随时掌握情况。

        (3)橙色预警响应 

      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

      ①专家顾问组进驻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事件现场,对事态发展作出判断,并提供决策建议。

      ②应急工作组随时待命,保障部门备齐人员物资,接到命令后5分钟内出发。

        (4)红色预警响应 

      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应急工作组和各保障部门备齐物资,到达事件现场随时进行相关处置工作。

        4 信息报告 

        4.1 信息报告的流程 

      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信息实行逐级上报制度,视情(重大和紧急)可越级上报。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实行初报、续报和终报制度,初报要快,续报要准,终报要全。

      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发生后,农村桥梁养护管理单位应当立即向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报告。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接到信息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信息核实,同时按照接报即报、随时续报的原则,在接报后10分钟内电话、30分钟内书面向区管委会总值班室报告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基本情况。

      对于死亡人数接近或者可能超过10人的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已经或者有可能引发舆情炒作、造成负面影响的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向区党工委、管委会总值班室报告,区管委会第一时间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

      对于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大、特别重大桥梁突发事件的信息,不受事件分级标准的限制,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必须立即上报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和市应急指挥机构。经进一步核实后,由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市应急指挥机构报告详细信息。

        4.2 信息报告的内容 

      (1)初报主要报告信息来源、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危害程度、伤亡人数、初步掌握到的事件原因、拟采取措施等。

      (2)续报是对初报情况的补充和修正,包括事件最新发展、变化,应对处置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果,上级领导有关指示批示落实情况等。

      (3)终报是突发事件救援处置工作的总结性报告,包括事件鉴定结论、处理结果、发生的确定原因和产生的影响,对类似事件防范处置建议等。

        5 应急响应 

        5.1 先期处置 

      发生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农村桥梁养护管理单位、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在及时报告事件信息的同时,应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开展先期处置,组织开展各种应急抢险救援,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区党工委、管委会报告工作进展。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2)严格保护现场,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确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态扩大而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做好标志和记录。

      (3)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立即设置现场警戒,实施场所封闭、隔离、限制其他车辆通行等措施,维持社会治安,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避免造成其他人员伤害。

      (4)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应急力量迅速营救遇险人员,控制和切断危险链;区民生保障局负责组织开展对事件伤亡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

      (5)及时清除堵塞河道上的车辆、货物,保持河水畅通。

      (6)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及时判断可能引发停运的时间、区域和涉及人数,按照指令制定相应的停运、调度和临时公共汽电车绕行方案,力争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处置与恢复公共汽电车同时进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5.2 分级响应原则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由省政府、市政府负责应对,必要时由国务院及国家相关部委给予支持;发生较大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由市政府负责应对,必要时报请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发生一般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由区管委会负责应对,必要时报请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不足时,由区管委会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涉及跨行政村的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在区管委会统一指挥下,共同负责事件应急处置。

        5.3 分级响应 

      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根据初判事件级别、应急处置能力以及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区响应级别。发生在重点地区、重要时段的事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事态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5.3.1 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①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

      ②超出区应急救援能力的较大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

        (2)启动程序 

      区桥梁应急指挥部根据综合研判结论,向区党工委、管委会提出区I级应急响应建议,由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启动区I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请求支援。

        (3)指挥部署 

      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由区桥梁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事件处置,市级、省级或国家级应急预案启动前要全力控制事态发展;上级应急预案启动后,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工作服从上级应急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①建立以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为总指挥的指挥机制;区桥梁应急指挥部进入应急状态,在区管委会开设指挥场所。

      ②各成员单位派出专人在指挥场所24小时值班,区桥梁应急指挥部相关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及时处置相关信息和事项。

      ③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到达后并入上级指挥机构。

      ④全面收集事件情况,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及时会商研判事件态势,研究救援措施及保障工作;绘制事件现场专题图,为上级指挥机构决策提供依据;根据事件发展趋势,向市政府应急指挥机构提出支援需求。

      ⑤监测事件现场风险,分析确定事件类别,全力控制事件影响范围,如果可能造成河水快速上涨,淹没村庄应及时转移影响范围内的群众,控制进入事件现场危险区应急队员人数,确保应急队员个人防护设备和措施有效安全。

      ⑥在区范围内调度应急资源;视情请求市级或省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救援装备支援;根据应急需求动员社会力量,必要时请求驻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予以支援。

      ⑦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次生事故、灾害及衍生安全事件的,及时向区党工委、管委会报告,同时通报相关行业领域的应急指挥机构。

      ⑧对接上级现场指挥机构,做好上级现场指挥机构相关保障工作;对接赴区支援的应急队伍,做好应急队伍在救援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⑨由上级指挥机构统一发布应急救援信息,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5.3.2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①发生在重点公路、重要时段的重大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

      ②事件本身比较敏感,处置不当可能造成后果扩大的较大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

      ③其他需要启动区Ⅱ级应急响应的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

        (2)启动程序 

      经区桥梁应急指挥部综合研判,认定达到启动Ⅱ级标准并提出建议,由区管委会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并采取响应措施。

        (3)指挥部署 

      ①建立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为总指挥的指挥机制;区桥梁应急指挥部进入应急状态,在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开设指挥场所。

      ②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相关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及时处置相关信息和事项;其他成员单位确定值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

      ③向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政府报告事件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按照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指示批示要求,统一部署开展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④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人员赶赴事件现场,开展应急救援;视情请求上级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指导或支持。

      ⑤全面收集事件信息,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及时会商研判事件态势,研究救援及保障措施;当事件进一步扩大时,提请启动更高级别应急响应。

      ⑥监测事件现场风险,分析确定事件现场区域分类,全力控制事件影响范围,及时转移河水上涨影响范围内的群众,控制进入事件现场危险区应急队员人数,确保应急队员个人防护设备和措施有效安全。

      ⑦在区范围内调度应急资源;根据应急需求动员社会力量。

      ⑧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次生事故、灾害及衍生安全事件的,及时向区党工委、管委会报告,同时通报上级相关行业领域的应急指挥机构。

      ⑨由上级指挥机构统一发布应急救援信息,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5.3.3 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①发生较大农村桥梁突发事件,且风险可控;

      ②超出事发乡镇应急救援能力的一般农村桥梁突发事件;

      ③事件本身比较敏感,处置不当可能造成后果扩大的一般农村桥梁突发事件;

      ④其他需要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农村桥梁突发事件。

        (2)启动程序 

      经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认定达到启动Ⅲ级标准并提出建议,由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报告,并采取响应措施。

        (3)指挥部署 

      ①建立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指挥长的指挥机制;区桥梁应急指挥部进入应急状态,在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开设指挥场所。

      ②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相关成员单位确定值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

      ③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人员赶赴事件现场,开展应急救援。

      ④全面收集事件信息,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及时会商研判事件态势,提出应对措施建议,适时调整应急处置方案。

      ⑤持续监测事件现场危险物质和危险状况,分析确定事件现场区域分类,及时控制事件影响,快速转移事件影响范围内的群众。

      ⑥在区范围内调度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救援设备。

      ⑦统一发布应急救援信息,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5.3.4 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发生一般农村桥梁突发事件,且风险可控。

        (2)启动程序 

      经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认定达到启动Ⅳ级标准,由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报告,并采取响应措施。

        (3)指挥部署 

      ①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确定值班制度,持续关注事件处置情况。

      ②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派相关人员指导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桥梁养护管理单位做好应急处置。

      ③必要时由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予以应急物资、装备和技术支持。

      ④做好应急救援信息,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⑤根据职责参与事件调查。

        5.4 响应措施 

      农村桥梁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工作组在赶往事故现场的同时,与事发农村桥梁养护管理单位核实事故准确信息以及现场应急救援相关情况;并根据需要协调有关方面提供队伍、车辆、物资、技术等相关资源到达现场参与抢险;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事故应急救援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等,统筹协调资源继续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的伤亡和次生、衍生事故发生。

      根据应急处置实际需要,各应急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现场救援。

        5.4.1 现场控制与疏散 

      一旦桥梁坍塌事故发生,应立即对现场进行控制,确保救援队伍的安全。同时,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及时组织疏散及交通引导工作,保障附近居民及时撤离,减少人员伤亡。

        5.4.2 快速救援与搜救 

      救援队伍应立即展开快速救援行动,优先确保被困人员的安全。采取合理有效的救援措施,如使用起重机、挖掘机等机械设备,配合救援人员的手工救援。

        5.4.3 协调医疗救助 

      事故现场应配备医疗救护人员和设备,及时对伤者进行救治。同时,协调附近医疗机构,确保伤者能够及时得到进一步救治。

        5.4.4 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 

      农村桥梁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宣传部有关规定,由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区党工委进行管理与协调。

        6 应急结束 

        6.1 应急结束条件 

      区桥梁应急指挥部根据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建议,在应急响应行动达到以下效果后,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

      (1)农村桥梁突发事件的损害得到常态管控;

      (2)突发事故现场搜救工作已经完成,受伤人员得到妥善救治;

      (3)事故所造成的各种危害已被消除,并无继发或发生次生灾害可能;

      (4)对事故现场、应急人员和周边群众已采取有效防护和安置措施;

      (5)堵塞河流得到基本恢复。

        6.2 应急结束宣布 

      特别重大、重大农村桥梁突发事件由市指挥机构宣布应急结束后,我区同步结束应急响应,现场应急救援队伍有序撤离。较大、一般农村桥梁突发事件由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各部门转入常态工作。

      现场指挥部停止运行后,通知相关方面解除应急措施,进入过渡时期。必要时,通过信息发布平台和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信息。

        7 后期处置 

        7.1 善后处置 

      区桥梁应急指挥部按照区党工委、管委会部署要求,由善后工作组负责善后处置工作,制订恢复重建计划和善后处理措施,报区管委会后组织实施。

      (1)应急处置过程中征用的设备和物资等,事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受害、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

      (2)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员,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救助;

      (3)必要时架设临时便桥,尽快恢复城市公共汽电车正常运营及城镇居民出行。按照国家相应的法律、规定,做好事件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置工作。

      (4)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理赔工作。

       7.2 事件调查和总结 

      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参与事故调查工作,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应从规划、设计、施工、养护维修、管理等方面提出改进建议。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故情况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措施。书面总结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发生事故的桥梁的基本情况;

      (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4)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

      (5)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结论;

      (7)事故责任人及处理;

      (8)各种必要的附件;

      (9)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10)经验教训和建议。

        8 保障措施 

        8.1 通信保障 

      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应急指挥基础信息数据库。农村桥梁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各成员单位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24小时开通,保证信息及时畅通。

        8.2 应急救援与装备保障 

      各应急工作组根据自身应急救援业务需求,采取平战结合的原则,配备现场救援和抢险装备、器材,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保障各种相关灾害事件的抢险和救援。

      按照统一标准格式建立救援和抢险装备信息数据库并及时更新,保障应急指挥调度使用的准确性。

        8.3 应急队伍保障 

        8.3.1 应急队伍组建 

      区农村桥梁养护管理单位等队伍是基本的抢险救援队伍,区消防支队是抢险救援的主要力量,各相关成员单位要落实先期处置队伍和增援队伍的组织保障方案。

        8.3.2 应急队伍调动 

      发生一般桥梁突发事件时,由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预案要求调动本区应急队伍进行处置。

      发生较大以上桥梁突发事件时,按照以市级专业抢险队伍为主体、本区应急队伍为辅助的原则,由区桥梁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应急处置队伍。

        8.4 物资保障 

      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农村桥梁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储备一定数量的常备抢险救援物资,由专人负责保管,保证应急抢险的需要,应急响应时服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调度。

        8.5 资金保障 

      区财政金融与国资局根据有关规定,为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资金保障。

        8.6 技术保障 

      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有关专家加强对农村桥梁突发事件处置技术支撑体系研究;建立农村桥梁突发事件管理技术的应用;为农村桥梁突发事件抢险救援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9 宣传教育、培训和演习 

        9.1 宣传教育 

      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对农村桥梁突发事件的教育培训计划,编制公众应对桥梁突发事件的各种宣传材料和应急手册。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增强公民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应对农村桥梁突发事件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9.2 培训 

      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面对应急指挥和参与应急事件处置的人员的桥梁突发事件相关知识培训。将桥梁突发事件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作为重要内容,以增强应对桥梁突发事件的知识和能力。

        9.3 演习 

      9.3.1 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定期组织演习,做好跨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各种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

      9.3.2 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农村桥梁养护管理单位根据本单位农村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本单位应对桥梁突发事件的分项演练。

      9.3.3 应急演习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的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10 附则 

        10.1 名词术语解释 

      (1)县道:指具有区县性政治、经济、国防意义,并确定为县级干线的公路,其路线编号以“X”开头。县道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由所在辖区交通部门负责。

      (2)乡道: 乡道是指主要为乡镇村经济、文化、行政服务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县道以上公路的乡与乡之间及乡与外部联络的公路,其路线编号以“Y”开头。乡道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养护和管理。

      (3)村道:村道是乡镇各行政村区划内能够直接服务于农村生产、生活的公路,是村与村、村与乡镇、村与外部连通的公路,村道不包括村内街道和田间道路,村道的修建、管理和养护一般是由行政村、居委会负责,具体的村道建设养护管理职责由所在辖区内的乡镇来界定。其路线编号以“C”开头。

      (4)桥梁分类:

      ①特大桥:指桥梁结构总长大于1000米、或单跨跨径大于150米的桥梁。

      ②大桥:指桥梁结构总长大于等于100米、小于等于1000米,或单跨跨径大于等于40米、小于等150米的桥梁。

      ③中桥:指桥梁结构总长大于30米、小于100米,或单跨跨径大于等于20米、小于40米的桥梁。

      ④小桥:指桥梁结构总长大于等于8米、小于等于30米,或单跨跨径大于等于5米、小于20米的桥梁。

        10.2 责任与奖惩 

      农村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3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实施后,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出现下列情况时,区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组织评估、修订完善本预案,报区管委会备案,并抄送有关部门。

      (1)制定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发生重大变化;

      (2)单位职责或重要应急资源发生变化;

      (3)在预案演练或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

      (4)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

      (5)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形。

        10.4 预案制订与解释 

      本预案由区管委会组织制订,由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负责解释。

        10.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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