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1000-2019-00086
    • 备注/文号:泉台管〔2019〕19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27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10-10 14:40

    泉台管〔2019196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

    《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

    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

    现将《泉州台商投资区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2019927

    泉州台商投资区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

    开放新高地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进一步推进《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闽政〔201815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8121号)、《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关于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台管〔20192号)落实到位,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提升开放型经济质量

    (一)推行窗口招商,积极利用台资。出台切实可行的中介招商奖励政策,充分发挥窗口信息多、人脉广、渠道多的优势,全面拓展招商空间和实效;协商聘用闽投台北办事处、中泉台北办事处、丰泽船务台北办事处、两岸医事协会等愿为我区招商推介的单位或个人,接受聘用为我区政府经济顾问;探讨与中国机电商会台北办事处、台湾工商建设研会、台湾科学园区工业同业公会、台湾电电公会等团体和机构的合作事宜,密集赴台开展经贸交流活动,维护好重要招商窗口,助力项目入驻。建立健全协调服务工作机制,压实各级责任,深化后备资源培育,突出分类指导,强化精准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把握时机尽快挂牌上市融资。(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科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

    (二)提升对外贸易质量。落实好助力万企成长外贸辅导计划,引导未开展外贸业务的品牌企业无转有,已开展外贸业务的小微企业小升规组织落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广交会、华交会等展会的参展工作,继续争取更多展位,并进一步优化展位结构,满足企业参展需求;进一步提升境外参展水平,研究确定一批重点扶持的展览项目尤其是新兴市场项目,并积极争取更多的扶持资金,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创新开拓国内市场方式,加强对开拓国际市场方法的研究,在充分调研和了解企业需求的基础上选择若干个展会平台组织企业参展,提升开拓国内市场成效。(责任单位:区科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

    二、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全面推广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网上办。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推进工业项目建设集中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区域评估等审批模式。委托第三方开展我区营商环境调研评估,为我区提升营商环境提供最真实、准确的操作指南,找准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方向。优化生态环境、消防、税务、市场监管等执法方式,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清理规范行政处罚事项,坚决治理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对接做好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建设,健全政务信息共享机制,克服部门“单打一”状况,打破信息孤岛。(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党群工作部、科技经济发展局、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四)优化机构职能。构建精简高效的开发区管委会机构,内部实行扁平化管理。根据中央机构改革精神,开展机构改革运行效果评估,整合相近相似职能,优化大部制机构设置,最大限度避免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问题,切实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以我区作为全省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改革试点为契机,加快推动行政审批局设立及运行,为全省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改革提供样板。同时主动对接上级有关城市执法、监察委、环保等体制改革,理顺涉及体制改革部门与区直相关部门的职责关系,确保各项体制改革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部、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五)优化开发建设主体和运营主体管理机制。成立与管委会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运营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发展提升我区现有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水务公司、市政公司等4家区属国有企业,强化市场化运作,确保与区管委会政企、政资分开。极力构建职能科学、机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党群工作部)

    三、打造现代产业体系

    (六)加强产业布局统筹协调。发挥国家级台商投资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三个国字号品牌效应;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变产业发展方式。抢抓战略机遇,用足用活政策,推动产业转型提升、发展壮大,鼓励企业购进先进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机器换工。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擎、现代服务业加速发展的总体发展格局;打造轨道交通、装备制造、新材料、大健康、大医疗五大产业,形成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高端化、集群化、创新型现代产业经济体系。(责任单位:区科技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

    (七)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现代服务业优化升级行动。坚持市场化运作、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继续实施手拉手专项行动,支持中小微企业融入龙头企业供应链,鼓励区内企业采用本区产品,加强区级产业协作配套支持企业发展工业设计、物流、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支持建设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通过在线支持与诊断等服务,促进传统优势行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责任单位:区科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

    (八)加快推进园区绿色升级。推动传统企业绿色化转型,建设绿色化工厂,引导企业将绿色发展作为战略方向,降低能源及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坚持走绿色工业道路。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转型,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施并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和技术改造,推动辖区重点行业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培育节能环保产业,促进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的分类利用和循环使用;加强规划环评跟踪管理。及时做好规划环评修编工作;妥善做好污水集中处理、环境应急等重点环保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科技经济发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推动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泉企上云数字化工程,重点支持规上企业使用我市云服务商提供的云服务平台。推动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建设,鼓励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使用大数据服务,培育工业APP(责任单位:区科技经济发展局)

    (十)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全力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建立创新型初创企业集群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机制,打造科技型企业成长梯队,实现龙头引领、链条延伸、集群共进的良性发展局面。凝练一批国内领先的科技项目,撬动社会资本投入,不断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传统产业高新化。加强院校企协作、产学研合作,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加快建设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落实科技创新奖励政策,壮大科技创新企业群体,不断促进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和科技服务,促进专利运用和保护。实施创新平台倍增计划,推进现有创新平台提质培优,提升平台创新能力和活力;支持企业根据发展需要,建立各类研发机构,增强研发创新能力,力争实现规上工业企业平台全覆盖。(责任单位:区科技经济发展局)

    四、完善对内对外合作平台功能

    (十一)积极参与开发区合作、拓展对内开放新空间。推动与西藏昌都新区、新疆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满洲里边境合作区开展合作,在招商引资、行业发展、企业动态等方面互通信息,在园区管理、园区建设、政策制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共享经验。为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创造条件。积极探索各种合作模式,与其他国家级经开区开展对接和双向推介,搭建区内企业交流合作平台,推动经贸合作区扩大双向投资和贸易规模,提升经贸合作质量。(责任单位:区科技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财政局)

    (十二)促进与所在城市互动发展。依靠就业、入学、医疗、便捷的公共交通体系和完善的生活配套设施,切实抓好学校、医院、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五星级酒店、公交线路等布局建设,通过引进人口密度大的、受众性强的大型配套服务项目,促进区域人气商气集聚,带动片区发展。随着湖东片区实验中学、小学及幼儿园的建成落地并已实现招生,现应加快葳格教育、市委党校的落地建设;加快华侨大学医学院等高等院校,华侨职校、台湾大中专院校等职业培训学校的合作交流,力争3年内有1所本科高校、2-3所有一定知名度的大中专院校落地台商区。积极扶持台商区医院、成功医院、乡镇卫生院做大做强,促成解放军180医院、泉州市第一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二院、泉州中医院在我区设立分院,并加快泉州颐和三甲医院的建设进度,完善教育文化、医疗卫生、旅游休闲等配套设施;稳步拓展养老服务,实施养老补短板工程包,建设区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实现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疗融合发展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立。(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教育文体旅游局、民生保障局、财政局)

    五、加强要素保障和资源集约利用

    (十三)因地制宜开展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等改造,并按规定完善历史用地等有关手续。积极落实产业用地政策,鼓励区内企业利用现有存量土地发展医疗、教育、科研等项目。原划拨土地改造开发后用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仍可继续按划拨方式使用;符合协议出让条件的,依法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创新产业用地分类、鼓励土地混合使用、提高产业用地土地利用效率、实行用地弹性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地等,满足区内产业项目用地需求。积极盘活消化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促进存量土地的处置利用。对符合分割登记的工业物业产权和已开发利用的地下空间,给予支持办理用地手续。(责任单位: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科技经济发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四)降低能源资源成本。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工作安排,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支持电力用户优先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责任单位:区科技经济发展局)

    (十五)完善人才政策保障。创新人才养和引机制,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高级职称专项事业编制试点。积极向上级编制部门争取开发区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试点,保障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引进工作。(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部)

    (十六)促进就业创业。对符合条件且未享受实物保障的区内就业或创业的人员,提供一定的购房、租房补贴。鼓励企业建立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补助性津贴制度,加强技能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部、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民生保障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99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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