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1300-2021-00112
    • 备注/文号:泉台管办〔2021〕6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10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1-09-21 15:45
      

    泉台管办202166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

    《泉州台商投资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意见》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910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意见

     

    为全面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27号)和《泉州市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意见(2021—2025年)》(泉政办〔20211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新时代治水思路,以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农村供水工程为抓手,以创新运营管护机制为载体,以水质水量达标为重点,按照城乡统筹和一体化供水发展要求,遵循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的原则,重点推进大水源、大水厂、大管网建设,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大力推进城乡供水融合发展,为我区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基础支撑。

    2025年底,全区城乡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城乡供水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组建实施主体

         泉州台商投资区自来水有限公司作为我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包括投融资、工程建设、管护维养三位一体,推行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

    (二)整合供水资源

    加快推进各类供水企业并购,将城乡供水资源整合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保证城乡供水政府主导和国有控股。对一时难以整合的非国有供水企业,分期分批逐步实施统一管网规划建设,统一标准管理。

    (三)分步推进项目建设

    在完成规划编制的基础上,以城乡供水一体化为目标,综合考虑全区供水现状,合理确定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实行清单化管理,通过现有供水管网实施延伸工程至镇村,实现城乡供水同质同服务。按照轻重缓急和建设条件成熟情况,分步实施、整体推进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城乡自来水普及率和供水保证率。

    (四)健全农村供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全面落实农村供水安全管理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

    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和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等三个责任

    (五)提升城乡供水水质

    1加强城乡供水水质监管。区卫健、水利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切实落实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监管责任,明确任务和要求,保障人员、装备设备和资金投入,加强监督指导。

    2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各供水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配备检测人员和检测设备,加强对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进行水质检测,进一步加强水质管理,确保各项供水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六)加强水源保护

    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和联合执法,全面排查和整治水源地保护区、保护范围内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各种人为破坏水源地工程设施与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证饮用水水源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城乡供水一体化领导小组(详见附件),统筹协调指导全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明确各单位职责

    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负责导、监管农村供水工程建

    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定、标志标牌和隔离防护设施规范设立、环境问题整治等工作,从源头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协调乡村振兴政策支持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供水、

    节水行业管理工作。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负责中央预算内补助的农村饮水安全工

    程项目审批、备案及投资计划转下达工作。

    区民生保障局:提出地氟病及其他涉水重病区等需要解决

    饮水安全问题的范围,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学评价和项目建成后的水质监测等工作,加强卫生监督。

    区财政局:财政补助资金的预算、拨付、监督检查和绩效

    管理等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

    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乡镇供水单位收购整合及供水

    项目建设相关民事工作。

    区自来水公司: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主体。

    (三)强化资金保障

    1省级支持额度按照项目应筹集资本金的一定比例进行测算,实行分类、分档支持。

    2区自来水有限公司要测算项目建设资金,确定融资方案,为城乡供水一体化提供资金保障。

    (四)做好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对城乡供水

    一体化工作广泛宣传,提升公众有偿用水、节约用水意识,营造饮用安全水、珍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的社会氛围,促使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饮水安全。

     

    附件:泉州台商投资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泉州台商投资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丁尚光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    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局长

        员:赖悦颂  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吴泽明  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庄俊强  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分管科技经济发展局发改科工作)

    陈东阳  区民生保障局副局长

    黄宏毅  区财政局副局长

    吴亮亮  洛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周键煌  东园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连庆堂  张坂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陈世勇  百崎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黄明朗  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赖悦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各尽其职,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随工作变更而自然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9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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