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5 10:01

     

    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2021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言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qzts.gov.cn)查阅。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联系(地址:泉州台商资区中熙产业园二期9#楼张坂镇政府),联系电话:87512996,8511972,邮编:362123,传真:8751201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镇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条例》,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全镇中心工作,迅速建立疫情信息发布等制度,围绕着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况

    1.坚持制度建设先行。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实施意见,迅速建立疫情信息发布机制,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及时调整充实螺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各职能部门及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责任追究等制度,将政务公开列为重点工作来抓。

    2.突出强化管理到位。认真实施《张坂镇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的规章制度,力争做到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把根据《张坂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处理流程细则》、《张坂镇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确保信息公开不出纰漏。不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不发布任何涉及国家安全和有保密要求的信息,不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

    3.确保公开内容准备。镇党政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统一管理,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政府各职能部门归口管理,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向外发布。在镇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处,明确专人负责咨询、受理申请以及整个查询的管理、协调工作,进一步方便群众。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灵活便捷的优势,政务微信公众号活力张坂上做好信息发布。

    4.坚持提升服务水平。镇公开办狠抓信息公开到位,实行日常督促,检查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进行反馈,并积极做好部门协调工作,按时序、按要求、高质量地完成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努力做到信息公开工作常抓不懈,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1年1231日,通过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刊登内容主要为政府安全生产、政机构设置、突发公共事件、灾害事故救援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镇没有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镇没有接到或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1年,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迈出了坚实一步,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二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改进措施: 

    (一)提高认识,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加大对信息工作人员的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点,扎实提升工作水平和办事效率。要按时梳理各部门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严格规范信息的报送、审核、发布程序,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二)认真把关,扩大公开内容。要进一步把好信息内容的公开属性,该公开的要公开,保证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严格按《规定》要求的程序进行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实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有效。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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