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903-0101-2025-00008
- 备注/文号:张政〔2025〕23号
- 发布机构:张坂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25
张政〔2025〕23号
张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坂镇处置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为有效应对和处置火灾事故,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向好,结合我镇实际,现将《张坂镇处置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张坂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张坂镇处置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依据
为规范我镇火灾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响应工作,健全指挥体系,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反应、科学处置、高效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张坂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危及或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公共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的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行业因爆炸、泄漏、违规操作等引发的火灾;
(2)因机械设备故障、用电用气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等引发的火灾;
(3)各类经营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突发的火灾;
(4)其他生产、经营和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各类火灾事故。
本预案不适用于森林火灾和户外荒草火灾等火情的应急处置。
1.3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坚持属地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的原则。镇人民政府是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的主体,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协调辖区内的火灾应急救援工作;有关部门、属地村及企业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协同开展处置工作。
(2)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科学组织施救,合理调配力量,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依法依规,科学施救。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应急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坚持科学决策、规范操作,确保应急处置行动高效、有序、可控。
(4)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坚持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强化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健全防控机制,加强预案演练、队伍建设、物资储备和经费保障,全面提升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
2组织体系
2.1应急领导小组
2.1.1为加强对全镇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张坂镇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成立应对火灾事故的应急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镇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林宇担任(担任现场指挥部总指挥长),副组长由镇领导班子成员、派出所所长、交警中队中队长及相关镇直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镇政府各办公室、中心、站所负责人,其他镇直部门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组成。上述人员如遇人事变动、岗位和分工调整,接替人员自动顶替,以职务和分管工作为准。
2.1.2领导小组应对火灾事故主要职责
统筹研究本镇火灾事故应急管理体系规划建设;定期召开有关火灾事故应急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我镇火灾事故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包括基础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风险防范、预防预警等工作;领导组织实施火灾事故应急抢险、灾后重建工作。
2.2领导小组办公室
2.2.1 为加强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应急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办公室设在镇社会治理办公室(安全生产,以下简称:安办),主任由镇安办分管领导黄泽军担任,副主任由镇安办负责人李文添担任。
2.2.2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火灾事故应急应对的决策部署;负责组织本镇有关火灾事故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建立隐患台账,督促整改落实;负责《张坂镇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及上报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各村制定、修订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或工作方案;负责火灾事故监测、预警发布及其他相关信息的管理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3现场指挥部
为高效应对火灾事故,整合火灾救援人力与物力资源,协调应急处置,成立应急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长由镇长候选人林宇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领导担任。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按应急处置职能,设立综合协调组、灭火抢险组、医疗救护组、治安维护组、后勤保障组、舆情管控组、事故善后组七个现场应急工作组。
2.3.1指挥部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指挥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研判事故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组织制订并实施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协调指挥应急工作组,决定采取控制、平息事态的应急处置措施;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现场应急救援;及时报告应急处置和救援进展情况,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提出处置建议和增援请求;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应急救援工作。
2.3.2总指挥主要职责
负责镇火灾事故现场指挥部的全面工作,对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
2.3.3副总指挥主要职责
协助总指挥做好全镇应急火灾事故应对工作,或根据总指挥的授权负责现场指挥。
2.4现场应急工作组
2.4.1综合协调组
组长:黄泽军(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成员:镇安办负责人、供电所负责人
主要职责:①镇安办负责火灾事故综合协调工作。通知、联络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召开事故应急救援现场会议,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按规定程序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工作报告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情况。②供电所负责对火灾现场及周边区域电力设施(变压器、线路)进行安全评估,切断高危区域电源(如燃气管道附近、火势蔓延方向),防止触电或二次火灾;启用应急发电设备,保障指挥部、临时安置点、医疗点等关键区域供电;火灾扑灭后,全面检修受损电力设施,确保尽快恢复正常供应。
2.4.2灭火抢险组
组长:黄泽军(分管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王振洪(分管武装部工作)、各工作片长(负责属地灭火抢险)
成员:镇应急办负责人、安办负责人、武装部负责人、属地工作片成员、工作片村级微型消防站队员、事故单位等部门和单位人员参加。
主要职责:①镇应急办协助火灾发生地行政村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协同安办、武装部组织综合执法队、村级微型消防站、民兵应急排等队伍开展初期火灾扑救、疏散群众工作;及时上报事故信息和应急工作进展;为事故调查收集有关资料;配合上级灭火救援队的工作。②属地工作片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统筹片内资源并实时反馈态势,若火势失控则上报镇指挥部调度相邻工作片迅速增援,配合开展堵截火势、转移物资等任务,事后协同做好余火清理与灾后统计,全程服从现场总指挥调度。
2.4.3医疗救护组
组长:谢铭鸿(分管卫健工作)
成员:镇卫健办负责人、卫生院院长、村卫生所负责人
主要职责:镇卫健办负责协调120医疗救护力量开展应急医疗救援工作。组织卫生院、村卫生所等医疗救护队迅速赶赴现场,对伤员实施现场抢救,将伤员及时转送至有关医院救治;统计和上报伤亡人员情况;保障医护人员、药品和医疗器材等救治物资供应;配合医疗支援单位的工作;向受伤人员和受灾群众提供心理卫生咨询和帮助;组织开展群众自救、互救工作。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应急救援工作。
2.4.4治安维护组
组长:卢伟阳(分管综治平安工作)、谢永红(派出所所长)、连庆堂(分管道路安全工作)、林章杨(交警中队队长)
成员:综治办负责人、道安办负责人、派出所人员、交警中队人员、村治安队员、事故单位人员
主要职责:①综治办、派出所负责组织火灾事故可能危及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负责事故现场保护和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及重要物资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火灾事故中的违法犯罪活动。②道安办、交警中队负责实行交通管制和疏导,开辟应急通道,保障应急处置人员、车辆和物资装备通行;负责保障伤员转运线路畅通,配合医疗组做好重伤员“绿色通道”运输保障;火灾扑灭后,协调清障车辆清理现场障碍物,恢复道路正常通行。
2.4.5后勤保障组
组长:吕学海(分管党政办工作)
成员:党政办负责人
主要职责:党政办负责协调工作用餐、车辆、物资、通讯、装备、水电等方面的后勤服务和资源保障工作。
2.4.6舆情管控组
组长:吴玉琴(分管宣传工作)
成员:镇宣传办负责人
主要职责:镇宣办负责火灾事故期间舆情监测,及时掌握公众舆论动态;加强舆情正面引导,防止谣言传播及不实信息扩散;对可能扩大影响或引发社会恐慌的行为(包括拍照、录视频或使用无人机传播信息)进行劝导和管理;向指挥部报告舆情变化情况,提出应对建议;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舆情处置任务。
2.4.7事故善后组
组长:潘晓芬(分管经济发展工作)、黄楚亮(分管经济发展工作)、黄泽军(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陈世勇(分管民政工作)
成员:镇企业办负责人、安办负责人、民政办负责人
主要职责:①镇民政办负责伤亡人员亲属的信息登记、安抚疏导、接待安置工作;做好遇难者遗体处置等善后工作;②企业办负责制定并落实事故后恢复规划,指导协调各项重建工作,快速恢复生产;兑付保险理赔;③安办负责保护火灾后事故现场,对火灾事故的单位依法下达停产停业整顿指令,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对事故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后的周边环境、受损建筑或设施进行鉴定分析,避免次生灾害发生;对应急处置情况进行总结。
3监测预警
3.1风险监测
3.1.1任何人发现火灾事故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严禁谎报。
3.1.2 值班片负责火灾事故信息监控与核实工作,火灾事故信息经核实后,应及时通报镇党委、政府,按工作流程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3.1.3加强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值班片、工作片、属地村要严格值班制度,切实做到认识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3.2隐患排查
3.2.1对企业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企业对镇区域内企业设施做好日常检查和设备维护,确保安全设备设施正常可靠;督促企业落实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企业对隐患治理形成闭环管理。建立重点单位的火险隐患、重大危险源数据综合分析、风险评估数据库,同时做好火灾事故的信息接收、报告和统计分析等处理工作。
3.2.2督促各村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及时排除隐患降低风险;各村和企事业单位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小隐患立即整改消除,复杂情况限期整改,重大隐患立即停业停产或关闭。
3.3预警传递
3.3.1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来源:一是镇村工作人员、派出所、群众等发现事故或事故迹象发出预警;二是来源于上级发布的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
3.3.2预警信息传递
(1)通过电话、微信等手段向相关单位发布预警信息;
(2)对特定脆弱人群的预警传递,采取村负责人一对一上门传递的方式。
4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事发村、单位启动相应预案;必要时向村、企事业单位发布可能发生火灾的预警提示,宣传应急避险和防止、减轻火灾危害的常识;根据需要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火灾威胁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可视情动员预备人员。
4.2信息报告
4.2.1报告流程
(1)镇村工作人员发现火险、火情,应上报镇政府值班室(0595-87511972),并提供着火地点、火势大小和有无被困人员等情况,必要时拨打“119”“110”报警;如发生人员伤亡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2)镇值班室人员接到事故现场火情报告后,应立刻报值班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属地工作片,灭火扑救组、工作片到场后及时向总指挥反馈火场信息,临时组织在场人员进行必要的扑救和救援工作。值班室、镇安办、卫健办按照工作流程通报区管委会值班室、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区民生保障局。
(3)指挥部在组织灭火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及时掌握和汇总相关最新信息,需客观、真实地报告火灾信息及可能受影响的范围。一旦发生重大或特大火灾事故及特殊火灾情况信息,必须立即按照工作流程报告。
(4)在应急响应过程中,各应急工作组随时将处置工作情况和监测信息报告指挥部;指挥部根据全面掌握的事态发展趋势,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工作进展,并接受落实应急工作指导。
(5)对邻近村、企业等有影响的应同时通报。
4.2.2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地点(单位)及时间、地点、燃烧物、过火面积;
(2)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5)当前事故处置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根据掌握事故现场信息预测事故等级,以及是否需要向上级请求支援和援助等内容;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时间明确到小时)。
4.3现场处置
当接到本镇区域内火灾报警后,迅速赶往事故现场成立指挥部,各应急工作组的成员单位迅速开展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把火灾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4.3.1灭火抢险
灭火抢险组负责抢险救援工作。
灭火抢险组配合专业消防队伍进行扑灭火灾、营救伤员、抢险抢修、控制危险源等。火灾现场救援队伍间加强衔接和配合,做好自身防护。
(1)灭火抢险组成员赶到起火地点后,应立刻了解着火物质和有无易燃易爆、化工化学物品等情况,同时调集附近所有消防器材,按照总指挥的指令,迅速进入火场实施扑救。
(2)火灾扑救组进入火场后,若发现仍有人被火势围困,应按照“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先解救被困人员,并为疏散人员开通道,以免影响疏散时间,造成人员伤亡。
(3)如遇电器设备火灾,或着火部位在实验室、机房等电器设备较多的地方,应先切断电气电源,再进行扑救,尤其不能用水直接冲击设备顶部以防发生人员触电;若为可燃气体火灾,应先关闭可燃气体阀门,切断气源。
(4)现场使用相应的灭火器、消防栓等工具和设施进行灭火,着火物质若为油类,可用干粉灭火器扑救,或用石棉瓦、沙土、湿棉被等覆盖,不要直接用水喷洒油面,防止火势流动蔓延。若着火物质为橡胶、塑料等化工制品,进入火场人员应携带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防止发生人员中毒。
(5)如果火场附近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在确认其尚未着火或无爆炸危险时,灭火组应调集充足的人员和消防器材,迅速建立防火隔离带,防止火势向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蔓延,同时组织人员转移易燃易爆物品。
(6)火势无法控制时应主动撤离现场,并报告指挥部,请求上级政府或专业救援组织支持,根据需要配合消防部门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抢救重要物资,保护国家和群众财产安全。
4.3.2人员搜救及医疗救治
灭火抢险组、医疗救护组负责现场人员搜救工作和医疗救治。
(1)灭火抢险组进入事故现场搜救伤亡、失踪人员;如遇电气火灾要先断开电源后实施人员搜救工作;
(2)灭火抢险组和医疗救护组应穿戴防护用品进入现场,确保自身安全;并携带救护工具和医疗设备用品(担架)和急救药品等。
(3)灭火抢险组负责寻找和搜救被困人员和失踪人员,一旦发现立即将伤者送至相对安全处由医疗救护组进行必要的医疗处理和急救,对危重伤员立即转送上级医院进行进一步抢救;对搜救出的遇难者遗体做妥善安置。
(4)医疗救护组负责救治和转移受伤人员;加强救护车辆、医疗器械、药品等组织应急调度;开展灾后心理援助;加强卫生防疫工作。在人员搜救过程中医疗救护组应主动服从灭火抢险组安排的行进路线,服从统一指挥。
4.3.3安置受灾群众
解决受火灾事故影响的群众临时安置问题,优先安置孤儿、孤老及残疾人员,确保其基本生活;在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器材,严防火灾发生;确保生活用品的有序发放,物资优先保证学校、医院、福利院等处的需要;鼓励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安置受灾群众;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受事故影响学校尽快复课。
4.3.4紧急避险
在火灾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应当确保应急救援人员生命安全,发现可能直接危及应急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现场指挥部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降低或者化解风险,必要时可以暂时撤离应急救援人员。
4.3.5事故现场清理
现场指挥部组织配合公安、消防、环保、城市管理、卫生防疫等部门,对火灾造成的有毒气体、废墟、垃圾及污染物及时进行清理并妥善处置,必要时采取隔离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4.3.6警戒疏散及维护社会治安
治安维护组负责事故现场警戒疏散及维护治安工作。
为防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事故现场,影响救援工作,同时防止事故扩大造成更多人员伤亡,事故现场设置警戒区并根据事态的发展予以调整,在警戒区周边设置警戒带,无关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加强事故现场的治安维护,确保应急处置的顺利进行;严厉打击假借火灾事故实施的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等重要场所的警戒。
配合公安机关和当地村民组织实施疏散工作,同时做好撤离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加强对临时安置点的治安保护防治工作。
民居发生火灾时,先切断气源和电源后立即撤离安全地带,对老弱病残进行帮扶撤离。
企业发生火灾时,预判可能会影响邻近企业或单位时,应第一时间通知人员撤离。
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脆弱目标场所的多层建筑发生火灾时,应先切断气源和电源,疏散现场人员送至安全地带。
4.3.7后勤服务保障
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现场的后勤保障工作。
为保障事故现场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后勤保障组应做好各项后勤服务工作。通讯服务保障工作,安排人员与相关通讯公司保持联系和沟通,确保事故现场通讯联络畅通;电力供应保障工作,与相关电力公司保持联系和沟通,根据现场情况保障临时用电和应急救援电源供应;保障现场抢险人员的饮用水、食物供应等后勤服务,确保各项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4.3.8联动救援
(1)指挥部密切关注事故发展,随时向上级政府部门报告事故发展和预测事故级别,一旦事故级别提升,应急响应随即升级;超出职责范围的事故,应主动提出请求上级政府支援;指挥部移交指挥权,配合上级应急总指挥工作。
(2)协调公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周边的治安维护,确保应急处置的顺利进行;严厉打击各类的违法犯罪活动。
4.4应急结束
突发火灾已完全扑灭、消除余火,伤亡人员已安置妥当,火灾事故其他各项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应急指挥部宣布响应结束。一般以上级别事故由上级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善后处置
5.1损失评估
应急完毕后,事故善后组配合有关部门进入事故现场,了解火灾情况,评估火灾损失,核实伤亡数目。
5.2恢复辖区生产生活秩序
5.2.1清理事故现场。组织人员或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清理现场残留物、污水等;
5.2.2对事故现场空气、水土进行检测和修复;
5.2.3周边受损企业恢复正常生产;修复因事故被损坏的道路,辖区交通恢复正常通行;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恢复通水、通电、通气、通信等。
5.2.4组织村民修复或重建家园;恢复辖区生产生活秩序。
5.3善后处理与抚恤
5.3.1协助做好遇难人员丧葬工作,安抚遇难家属情绪,做好思想工作。协助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5.3.2协助联系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对伤亡者依法依规进行赔付,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5.3.3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界定的结果完成其他善后事宜。
6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保障
张坂镇消防工作站、应急办、综合执法队、村级微型消防站、民兵应急排是灭火救援的主要力量,其他多种形式的社会救援队伍是灭火救援的补充力量。
6.2物资装备保障
灭火救援物资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片储备、分级管理和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镇应急办、消防工作站、村级微型消防站、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储备一定数量的灭火救援物资。应急办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快速、便捷、合理地调集灭火救援物资。
6.3经费保障
处置火灾事故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镇财政所按规定予以保障。财政所加强灭火救援资金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镇卫健办负责为参保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伤待遇等提供资金保障。
6.4医疗卫生保障
医疗救护组协调张坂镇卫生院制定相应的预案,组织足够的医疗急救人员和设备及时到达灭火救援现场,对伤员开展现场急救和转运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救治伤员以及需要增援的急救医药、器材及资源情况。
6.5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火场需要,现场指挥部协调有关部门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火场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优先运输。
6.6治安交通保障
镇综治办、道安办、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对火灾事故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灾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火灾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灭火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6.7通信保障
发生火灾事故后,镇党政办协调通信部门确保通信畅通。当发生大面积火灾或扑救时间较长、难度较大的火灾时,利用公众通信网络,保障通信联络的畅通。
7预案管理
7.1培训演练
7.1.1广泛开展消防知识公众宣传教育和现场救护技能培训,增强各村、企事业单位的消防意识,提高人民群众预防、自救、互救的水平和能力。
7.1.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组织演练。演练方案应包括基本情况、火情设定、力量部署、扑救对策、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期要总结演练的经验和教训,对应急预案存在的缺陷进行修订,落实应急设施维护,并形成总结报告。
7.2制定解释
7.2.1本预案由张坂镇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及其修正案均需报张坂镇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签发。
7.2.2各村、企事业单位和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职责,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或工作方案。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的内容,修订后重新办理审查、论证、备案等各项程序。
7.2.3各相关责任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本预案内容和相关措施。
7.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附件:1.张坂镇火灾事故应急组织体系
2.张坂镇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队伍情况表
3.张坂镇火灾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
4.张坂镇火灾事故信息接报表
附件1
张坂镇火灾事故应急组织体系
1.张坂镇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林 宇 张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副组长:王城生 张坂镇人大主席、一级主任科员
张灿强 张坂镇四级调研员
陈国强 张坂镇一级主任科员
王国庆 张坂镇一级主任科员
江汉斌 张坂镇党群服务中心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六级职员
潘晓芬 张坂镇党委副书记、二级主任科员
王振洪 张坂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二级主任科员
谢永红 张坂派出所所长
卢伟阳 张坂镇党委政法委员、三级主任科员
李泽南 张坂镇党委组织委员
吴玉琴 张坂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
王梅真 张坂镇党委秘书、统战委员
黄楚亮 张坂镇挂职党委委员
黄泽军 张坂镇副镇长
陈祖接 张坂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彭志明 张坂镇司法所所长
苏丽萍 张坂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吕学海 张坂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连明川 张坂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谢铭鸿 张坂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退役军人服务站)七级职员
徐波 张坂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退役军人服务站)七级职员
连庆堂 张坂镇党群服务中心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八级职员
陈世勇 张坂镇党群服务中心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八级职员
林章杨 张坂交警中队队长
成 员:黄 赟 张坂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黄杰鸿 张坂镇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林洋佳 张坂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杨强周 张坂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庄小凤 张坂镇纪委副书记、监察组副组长
王小明 张坂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张立志 张坂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薛惠端 张坂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蔡 猛 张坂镇社会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曾博杰 张坂镇社会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骆聪阳 张坂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曾博贤 张坂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谢婉瑜 张坂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骆娇蓉 张坂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庄伟清 张坂镇企业办负责人
李文添 张坂镇安办负责人
吴华锋 张坂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黄德涵 张坂镇文体办负责人
许少婷 张坂镇民政办负责人
刘晓明 张坂供电所所长
朱安宏 张坂镇卫生院院长
王泽君 张坂镇电信分局负责人
王惠宫 张坂镇移动分局负责人
各村党(总)支部书记
2. 张坂镇火灾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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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指挥部 |
总指挥 |
林宇(张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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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指挥 |
潘晓芬(张坂镇党委副书记、二级主任科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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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洪(张坂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二级主任科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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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伟阳(张坂镇党委政法委员、三级主任科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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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玉琴(张坂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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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楚亮(张坂镇挂职党委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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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泽军(张坂镇副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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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志明(张坂镇司法所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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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学海 (张坂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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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明川(张坂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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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铭鸿(张坂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七级职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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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世勇(张坂镇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八级职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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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工作组 |
综合协调组 |
组长 |
黄泽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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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李文添(张坂镇安办负责人)、供电所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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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抢险组 |
组长 |
黄泽军 |
王振洪 |
卢伟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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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志明 |
连明川 |
谢铭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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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吴华锋(镇应急办负责人)、相关工作片成员、村级微型消防站队员、事故单位人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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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护组 |
组长 |
谢铭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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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黄瑾(镇卫健办负责人)、卫生院负责人、村卫生所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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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维护组 |
组长 |
卢伟阳 |
连庆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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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永红(派出所所长) |
林章杨(交警中队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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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曾博杰(镇综治办负责人)、派出所民警、曾博贤(镇道安办负责人)、交警中队民警、村治安队人员、事故单位人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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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组 |
组长 |
吕学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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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黄赟(镇党政办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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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管控组 |
组长 |
吴玉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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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谢婉瑜(镇宣办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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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善后组 |
组长 |
潘晓芬 |
黄楚亮 |
黄泽军 |
陈世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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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庄伟清(镇企业办负责人)、李文添(镇安办负责人)、许少婷(镇民政办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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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区镇应急值班室及报警电话通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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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电话 |
|
区总值班室电话 |
0595-2755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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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坂镇应急领导小组 24小时值班电话 |
0595-87511972 |
|
火警 |
119 |
|
治安警 |
110 |
|
急救 |
120 |
|
交通警 |
122 |
|
高速公路 |
12122 |
附件2
张坂镇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队伍情况表
|
归属 |
名称 |
规模 |
负责人姓名与电话 |
|
镇属专业救援 |
张坂镇应急办 |
4人 |
吴华锋18160909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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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坂镇综合执法队 |
33人 |
吴华锋18160909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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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坂镇村级微型消防站 |
162人 |
张立志15750934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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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坂镇民兵应急排 |
30人 |
王小明18016688939 |
附件3
张坂镇火灾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
附件4
张坂镇火灾事故信息接报表
火灾事故信息接报表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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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上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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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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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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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亡情况 |
(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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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初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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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经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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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取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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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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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坂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5年1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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