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902-0101-2023-00003
- 备注/文号:惠东政〔2023〕6号
- 发布机构:东园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22
东园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两违”综合治理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
明确相关职责边界的通知
各社区、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鉴于人事调整,为进一步加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及时全面消除“两违”安全隐患,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调整东园镇“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骆凯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苏少辉(镇人大主席)
庄泽良(镇四级调研员)
朱小英(镇一级主任科员)
郑易哲(镇二级主任科员)
林 宇(镇党委副书记)
林志坚(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连明川(综合执法队队长)
成 员:刘清池(镇一级主任科员)
刘继顺(镇二级主任科员)
康杰川(镇党委秘书、统战委员)
郭美贤(镇宣传委员、副镇长)
张宏萍(镇党委组织委员)
林承报(镇副镇长)
陈海峰(镇副镇长)
王和锦(司法所所长)
潘晓芬(镇三级主任科员)
钟晓东(镇三级主任科员)
黄丽红(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庄贤咏(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林晓楷(镇国土资源所所长)
刘宏毅(镇农办主任)
王惠彬(玉坂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曾焕洲(溪庄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黄伟灵(东园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黄忠勇(锦峰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谢永铭(仑山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陈振文(群青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陈聪李(灵溪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陈杰民(上林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陈志阳(凤浦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蔡玲彬(龙苍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江栋枫(阳光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黄锦清(长新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庄芳华(锦厝村党总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江显枝(下垵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骆斌龙(秀涂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衷 煜(琅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焕培(后港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镇治违办),挂靠在东园镇综合执法队,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查检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林志坚兼任,副主任由连明川兼任。
二、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责边界
国土资源所:对全镇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负总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负责对建筑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进行认定;依法对违法用地行为进行查处;组织落实村庄规划编制、村民住宅建设质量安全和建筑风貌监管、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建房等工作。
农办:负责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农房建设秩序。及时纠正违法建设、违法占地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处置。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到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
综合执法队:对全镇范围内违反规划的违法建设,加大巡查力度,依法调查取证,并提出整改意见,履行强制程序。制止、查处未依法取得用地、规划审批或未按规划审批建设行为。
各行政村(社区):建立健全村居(社区)网格巡查机制,通过网格化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对各村居(社区)范围内的“两违”情况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对发现的“两违”行为,第一时间进行制止,并将相关资料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建立“两违”案件闭环管理机制
镇治违办组织建立全镇“两违”治理“一本账”,实现“两违”问题线索从归集、核查、处置、检查、考核的全过程闭环管理。负责镇级“两违”问题线索全程闭环管理,对各村居(社区)“两违”治理工作进行考核。
(一)线索归集建档。镇治违办归集各职能部门、村级网格巡查化发现和群众举报等渠道的疑似“两违”线索,并充分利用无人机、卫片图斑等现代科技设备和技术手段,形成“天上看+地上巡”的立体式监管模式,并对“两违”问题线索建档管控。
(二)线索核查处置。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对省上应用卫星遥感监测下发图斑线索和举报、转办等线索进行现场勘查,并按规定时间反馈线索处置情况进行结案。
(三)检查考核。由镇治违办负责组织实施,实行月督查、年终总评制。在每月督查基础上,年终由领导小组对各村居(社区)“两违”整治巡查制止、整改拆除、社会维稳、政策宣传等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镇绩效办。对表现突出的予以表扬,对“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履职不当、不到位的履职不当、不到位进行问责
四、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按照规定对各村居(社区)履行土地和建设监管共同责任情况进行责任追究。各村居(社区)因管辖范围内有破坏基本农田、一般耕地、林地、坑塘水面等违法用地情况发现不及时、遏控整改不力,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大量发生,土地管理秩序混乱,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两违”领导小组成员随人事变动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东园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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