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902-0101-2021-00011
- 备注/文号:惠东政〔2021〕27号
- 发布机构:东园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18
惠东政〔2021〕27号
东园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小学
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小学管理规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1〕14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全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教初〔2021〕3号)、《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泉台管教〔2021〕73号)、《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政策精神和上级统一部署,现就2021年全镇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镇人民政府、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方案》,宣传《义务教育法》,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摸底、建册,下发入学通知书,全面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小学按“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划片招生,明确各校招生具体区域,并及时对外公布。
幼儿园坚持以“公办幼儿园为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辅”的招生办法,公办幼儿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园”原则,全额招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园原则上以行政村为片区,优先招收周边适龄幼儿入园,最大招生半径不得超过3公里。
坚持依法招生、规范招生、阳光招生,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二、招生年龄
小学一年级招收6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适龄儿童,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
幼儿园小班招收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 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入园,所有幼儿园必须严格按年龄编班,除了早教班,严禁招收不足龄幼儿入园。
三、公办学校(园)招生办法
公办学校(园)严格按照以下招生顺序依次接受学生入学申请,必须在确保安排本服务片区内学生后尚有空余学位,才可以接受以下(二)(三)类对象报名申请。若无空余学位,不得接受报名申请。
(一)招收户籍在学校服务片区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户籍在学校服务片区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到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户籍变动截止至2021年3月1日前。
报名时应携带:(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小学填写《泉州台商投资区小学2021一年级新生报名表》(附件2),幼儿园填写《泉州台商投资区2021年幼儿园入园申请表》(附件3)。
“三一致”指房产、户籍同属片区并实际入住;实际入住指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有正常的水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入学对象与祖父(母)(含外祖父、外祖母,下同)同户且落户片区的,视为片区户口。
(二)招收学校服务片区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学校服务片区外学生报名入学条件严格按以下规定执行,报名时应携带下列材料及复印件:(1)户籍原件及复印件。(2)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3)小学填写《泉州台商投资区2021年小学入学申请表》(附件4),幼儿园填写《泉州台商投资区2021年幼儿园入园申请表》(附件3)。
政策照顾入学对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认真做好政策性照顾入学的统筹和协调工作。按照《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8〕140号)、《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号)、《关于研究我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有关工作专题会议纪要》(泉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4号)、《泉州市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教育局关于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有关规定的通知》(泉人社文〔2020〕138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委办发〔2018〕34号)、《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泉州市贯彻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泉教综〔2013〕73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泉州市贯彻落实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泉教综〔2015〕29号)等政策文件执行,做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相关照顾对象子女统筹入学工作。
区直各部门、乡镇政府及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办学校的正式干部职工直系子女。
属于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和办理按相关规定执行,申请人须填写《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提供相关佐证,并经泉州市相关部门审核。区直各部门、乡镇政府及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办学校的正式干部职工直系子女、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需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和正式干部职工(编制内)的身份证明。
2.拆迁户。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住所暂时分离的招生对象,允许在户籍所在地或过渡安置地学校就读。此类对象须提供由我区拆迁指挥部出具的拆迁相关证明、拆迁合同、租房证明。(白沙片区改造拆迁户子女到区教育文体旅游局设立的“白沙片区拆迁户子女就学一站式服务岗”办理)
3.买房且实际入住。持有招生服务片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且实际居住者直系子女。此类对象须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身份证、户口本、实际居住证明等材料原件。
4.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在招生服务片区实际居住的港澳台户籍人员子女或港澳台户籍适龄学生。此类对象可在父(母)在我镇的祖籍地、房产所在地、父(母)务工地片区学校申请入学,凭出入境证件、体现亲子关系的出生证明或身份证明,体现祖籍地、房产所在地或务工地的相应证件申请入学。
(三)招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到暂住地所在的服务区小学、幼儿园报名申请就读。报名登记时应携带“两证一簿”:(1)户口簿及复印件。(2)在学校(幼儿园)服务片区内实际居住的居住证及复印件。(3)学生父母在本镇务工的证明(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对于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完整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各学校、幼儿园如有空余学位应按相关的文件规定安排入学。(4)小学填写《泉州台商投资区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附件5),幼儿园填写《泉州台商投资区2021年幼儿园入园申请表》(附件3)。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居住证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16〕124号)要求,进城务工人员在我镇具有“居住证、务工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下称“两证”)。“两证”指:提供父母一方实际在我镇内居住半年以上的居住证(办理时间截止为2021年3月1日前)、务工证(在我镇与企业签订的工作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我镇务工、经商)(办理时间截止为2021年3月1日前)。申请就读区第一、第二实验小学,区第一幼儿园必须严格查验居住证,如果居住证时间未满一年及以上的不得在以上小学、幼儿园申请就读。其他完小校、幼儿园可根据班级生数适当放宽要求。
四、民办小学招生办法
民办小学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由区教育文体旅游局负责组织民办小学开展招生工作,确保自2021年秋起所有民办小学都按基本流程落实。
1.核定招生计划。我镇惠群外来子弟学校、琅山富玉泉外来民工子弟学校一年级各招收一个班,私立龙腾学校三个班。私立龙腾学校寄宿条件要符合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建设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闽教发〔2007〕113号)文件要求,并根据学校近年生源分布、辖区内学位供求等情况,研判及初步核定学校的跨区招生范围后,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向社会公开。
2.报名对象要求。①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②本镇内常住适龄儿童;③本镇外常住适龄儿童。具体要求参照以上规定的条件。
3.网上信息采集和填报志愿。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建立民办小学招生报名信息化管理平台,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推行无纸化入学报名,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招生报名信息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填报志愿。学生原则上只能报1所民办小学,同时应向所属服务区公办学校报名。
4.审核。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对民办学校新生注册情况进行审核。
5.补录。民办小学若招生计划数未招满的,可由区教育文体旅游局统筹协调符合条件的、有意向的适龄儿童就读。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到公办学校就读;对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按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到服务片区公办学校就读。
五、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
严格执行《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加强残疾儿童分类安置工作,为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残疾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确保每个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够接受合适的教育,做到全覆盖、零拒绝。在由教育、卫健、残联等部门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对残疾儿童开展教育评估认定后,落实残疾儿童教育安置。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歧视或拒收。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我区玉埕中学特殊教育班或推荐到区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因残疾原因,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送教和远程教育相结合方式实施送教上门,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教育权益。
六、招生计划
区第一实验小学:4班;区第一实验小学龙苍校区:2班;
区第二实验小学:4班; 东园阳光小学:2班;其他学校各一个班级,幼儿园按附件1执行。福建省实验幼儿园泉州分园、湖东学园招生办法按照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见附表
七、招生时间安排
(一)片区内学生
1、7月1日前各校(园)对户口在学校服务片区并常住的适龄儿童进行摸底,同时张贴公布招生通告。
2、7月5日-7月6日各校为户籍在学校服务片区并常住的适龄儿童报名,经入户核实后送区第一实验小学审核。审核后集中送交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应读小学生没有到校报名的学生,学校要查明去向,并上报镇招生领导小组,协同镇政府、村等入户分发《泉州台商投资区接受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附件6),要求其监护人按时送孩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二)符合条件片外生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7月8-9日,接受符合(二)(三)类对象登记入学申请。
2、7月12-13日各校(园)组织进行入户调查、实地审核、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3、7月17日各完小校把片外学生入学申请表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分别报送区第一实验小学审核。
4、7月15日镇各小学、幼儿园把符合招生条件的片外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送镇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如果登记报名人数超过规定剩余学位,由镇招生领导小组组织现场抽签。抽签时邀请区教育文体旅游局相关工作人员、镇纪检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同时接受家长的监督。抽签结果必须当日公示,并把结果报送区教育文体旅游局。
5、7月19日各相关小学、幼儿园把(一)(二)(三)类招生申请表报送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审核。报送时间安排如下:19日上午,区第一实验小学、区第一幼儿园。
6、7月21日-30日区教育文体旅游局组织人员核实各校招生情况。
7、8月20日各校(园)公布经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审核的一年级、幼儿园小班新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8、按校历安排完成新生报名注册工作,确保2020年9月1日正式开学。
八、招生要求
按照泉台管教〔2021〕73号文执行
附件:1.东园镇2021年幼儿园招生计划一览表
东园镇2021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计划一览表
2.泉州台商投资区2021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表
3.泉州台商投资区2021年幼儿园入园申请表
4.泉州台商投资区2021年小学符合条件片外生入学
申请表
5.泉州台商投资区进城务工子女入学申请表
6.泉州台商投资区接受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东园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东园镇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计划一览表
|
幼儿园 |
班生数 |
招生范围 |
备注 |
|
区第一幼儿园(原中心幼儿园) |
4班120人
|
东园村 |
招收服务区额满不再对外招生,如因适龄幼儿报名人数超过招收人数,报名后将组织抽签,详见后面的“补充说明”。
|
|
仑山村 |
|||
|
灵溪村 |
|||
|
区第一幼儿园玉龙分园 |
2班60人 |
招收户籍在灵溪村、仑山村、东园村、玉坂村拆迁安置在玉龙花苑的适龄幼儿,如因报名人数超过招收人数,报名后将组织抽签,详见后面的“补充说明” 。 |
|
|
区第五幼儿园(龙苍) |
3班90人 |
龙苍村 |
招收服务区额满不对外招生,其他幼儿选择附近有证民办幼儿园就读。 |
|
上林村 |
|||
|
|
|
凤浦村 |
选择区第五幼儿园、区第六幼儿园或附近有证民办幼儿园就读。 |
|
区第六幼儿园(原玉坂幼儿园) |
3班90人 |
招收玉坂村、溪庄村、长新村、锦厝村及其他附近村的适龄幼儿就读。 |
|
|
锦新幼儿园 |
2班60人
|
锦厝村 |
招收服务区额满不对外招生,其他幼儿可选择附近有证民办幼儿园就读。 |
|
长新村 |
|||
|
|
|
溪庄村 |
自主选择区第六幼儿园或其他有证民办幼儿园就读。 |
|
区第二实小(原后峰小学附设幼儿园) |
1班30人
|
锦峰村 |
招收服务区额满不对外招生,其他幼儿可选择群青村幼儿园或附近有证民办幼儿园就读。 |
|
群青村 |
|||
|
阳光小学附设园 |
1班30人
|
阳光村 |
招收服务区额满不对外招生,其他幼儿可选择附近有证民办幼儿园就读。 |
|
琅山村 |
|||
|
崇实小学附设园 |
1班30人 |
下垵村 |
招收服务区额满不对外招生,其他幼儿可选择附近有证民办幼儿园就读 |
|
后港村 |
|||
|
秀江小学附设园 |
1班30人 |
秀涂村 |
招收服务区额满不对外招生,其他幼儿可选择附近有证民办幼儿园就读。 |
|
群青幼儿园 |
1班30人 |
自主招生
|
|
关于区第一幼儿园、区第一幼儿园玉龙分园
招生补充说明
一、招生范围:区第一幼儿园招收户籍在东园村、仑山村、灵溪村及镇直有关单位的适龄幼儿;区第一幼儿园玉龙分园(以下简称玉龙分园)招收户籍在灵溪村、仑山村、东园村、玉坂村拆迁安置在玉龙花苑的拆迁户适龄幼儿。
二、关于抽签:因招收服务片区幼儿人数远超实际可招收人数,根据区、镇两级招生会议精神,由区、镇两级招生部门及区第一幼儿园联合组织抽签派位,具体如下:
1.符合条件报名区第一幼儿园且报名人数超实际可招人数,按报名顺序号进行抽签,未抽中派位区第一幼儿园的幼儿在玉龙分园有剩余学位时,可根据剩余学位情况进行调配或自主选择附近有证民办幼儿园就读。
2.符合条件报名玉龙分园且报名人数超实际可招收人数,按报名顺序号进行抽签,未抽中派位玉龙分园的幼儿可根据区第五、第六幼儿园剩余学位情况进行调配或自主选择附近有证民办幼儿园就读。
3.抽签时间、地点另定,相关通知请随时关注区第一幼儿园“微信公众号”。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区第一幼儿园的报名时间为7月5—6日,报名地点为区第一幼儿园。
2.玉龙分园报名时间为7月5—6日,报名地点为玉龙分园。
四、管理模式:玉龙分园参照区第一幼儿园的管理模式,后期中班、大班一律不接收插班生。
东园镇2021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计划一览表
|
校名 |
班数 |
招生范围 |
|
区第一实验小学 (原东园中心小学) |
4班 |
东园村 |
|
仑山村 |
||
|
灵溪村 |
||
|
区第二实验小学 (原后峰小学) |
4班 |
锦峰村 |
|
群青村 |
||
|
锦西小学 |
1班 |
锦厝村 |
|
1班 |
溪庄村 |
|
|
玉坂小学 |
1班 |
玉坂村 |
|
区第一实验小学龙苍校区(原龙苍小学) |
2班 |
龙苍村(剩余学位由区第一实小调剂) |
|
云林小学 |
1班 |
上林村 |
|
区第五实验小学 (原凤浦小学) |
1班 |
凤浦村 |
|
阳光小学 |
2班 |
阳光村 |
|
琅山村 |
||
|
崇实小学 |
1班 |
下垵村 |
|
后港村 |
||
|
秀江小学 |
1班 |
秀涂村 |
|
锦村小学 |
1班 |
长新村 |
附件2
泉州台商投资区2021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表
编号:
|
户口册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
|
户籍地 |
乡(镇) 村 (街)组 |
||||||||||||
|
居住地 |
乡(镇) 村 (街)组 幢楼 号 (门牌号) |
||||||||||||
|
户口簿 卡号 |
|
户主 |
|
与户主 关系 |
|
||||||||
|
监护人 情况 |
称谓 |
姓名 |
现工作单位 |
||||||||||
|
|
|
|
|||||||||||
|
|
|
|
|||||||||||
|
联系电话(手机) |
|
||||||||||||
|
经办人意见 |
验证人:(签名)
复核人:(签名)
|
学校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各实验小学(原中心小学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教育 文体 旅游 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实验小学(原中心小学)、小学各一份。
附件3:
泉州台商投资区2021年幼儿园入园申请表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籍贯 |
|
||
|
幼儿户籍所在地 |
|
||||||||
|
家庭详细地址 |
|
家园距离 |
|
||||||
|
幼儿健康状况 |
|
||||||||
|
家 长 |
称谓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证件提 供情况 及幼儿 园审核 意见 |
验证人(签名): 复核人(签名): 园 长 (签名): 幼儿园(盖章) 年 月 日 |
||||||||
|
中心 幼儿 园审 批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区教 育文 体旅 游局 审批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说明:此表一式两份,区教育文体旅游局、乡镇中心幼儿园各存一份。民办幼儿园与
小学附设园由乡镇中心幼儿园审核,无须送交区教育文体旅游局。
附件4
泉州台商投资区2021年小学符合条件片外生入学申请表
|
学生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
|||||
|
现居住地地址 |
|
|||||||||||
|
户籍所在地地址 |
|
户籍 |
|
|||||||||
|
家长称谓 |
家长姓名 |
家长工作单位 |
家长联系电话 |
|||||||||
|
父亲 |
|
|
|
|||||||||
|
母亲 |
|
|
|
|||||||||
|
招生片区学校 |
|
拟申请就读学校 |
|
|||||||||
|
申请理由 |
|
|||||||||||
|
申请就读佐证(证明)材料名称 |
|
|||||||||||
|
接受申请学校审核意见
|
验证人(签名): 复核人(签名): 校长 (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中心小学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乡镇招生领导组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教育文体旅游局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说明:本表一式四份,由就读学校、各实验小学(原中心小学)、乡镇招生领导组、教育文体旅游局各持一份。
附件5
泉州台商投资区小学进城务工子女入学申请表
学校: 时间: 年 月 日
|
学生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学 生 相 片 |
|||||
|
家长姓名 |
|
户籍所在地 |
|
||||||||
|
原就读学校 年级 |
|
申请就读 年级 |
|
||||||||
|
现暂住地址 |
|
||||||||||
|
父母务工单位 |
|
||||||||||
|
联系电话 |
|
二证一簿收集情况 |
|
||||||||
|
用工单位 意见 |
单位公章
负责人: 联系电话:
|
||||||||||
|
接收 学校 意见 |
单位公章
|
接收 学区 意见
|
单位公章
|
||||||||
|
教育文体旅 游局意见 |
学籍章
年 月 日 |
补办学籍号 |
|
||||||||
|
转学手续 是否齐全 |
|
||||||||||
|
电子学籍 办理情况 |
|
||||||||||
备注:
1、到我区申请就读进城务工子女要填写本表,表格一式三份,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实验小学(原中心小学)、学校各一份。
2、学校要查验二证一簿,收集复印件一份存档,连同本表做到一生一档。
附件6
泉州台商投资区接受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家长(监护人):
你家义务教育对象已到入学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规定,请你们于今年月日送该儿童到所属小学注册入学。
特此通知。
东园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政通APP
闽公网安备:350519020001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