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政〔2021〕20号
东园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五一”、“端午”期间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企业:
“五一”、“端午”假期即将来临,出行人员大量增加,同时我镇已进入汛期,安全生产任务更加繁重。根据全镇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会议精神要求,为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切实做好“五一”、“端午”两节期间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把“五一”、“端午”两节期间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提前安排、超前准备、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全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研究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检查督促落实情况。要认真分析排查“五一”、“端午”两节期间、汛期安全生产面临的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督促检查,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
二、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
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立足超前防范,采取针对性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要针对客运流量增大的实际情况,加强客运、危险物品运输、重型车运输的安全检查,严厉打击和整治非法营运、“三超一疲劳”等行为,坚决遏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加强对各类客运、货运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各类交通运输工具。要加大对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管检查,加强重点水域、游船的安全检查。
责任单位:镇道安办、交警中队,各行政村配合
(二)加强旅游领域安全监管。“五一”期间是旅游旺季,各行政村各部门要把景区、景点的安全作为工作重点,监督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拥堵、踩踏、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发生。要认真组织对各类旅游场所和宾馆设施的安全检查,有关部门要加强东园海域旅游安全管理,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镇文化站,各行政村配合
(三)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要对商场、酒店宾馆、网吧、KTV、群租房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责任单位:镇文化站,镇综治办、派出所,各行政村配合
(四)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及矿山安全监管。要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是各类施工机械、电气装置、脚手架、深基坑、模板工程等,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要求进行整改及复查。要督促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和隐患自查自纠,切实落实好各项工作机制。要做好农村自建房安全监管,确保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无证开采行为的打击力度,防止已取缔、关闭的矿山死灰复燃,严防发生事故。
责任单位:镇国土所,各工作片、各行政村配合
(五)加强水上船舶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做好渔船“五不出海”管控,持续开展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加强海上巡查频次和隐患排查力度。
责任单位:镇渔业站,沿海各行政村配合
(六)要加强对高危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燃气、粉尘涉爆及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查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和超能力生产、超量储存、超定员上岗等问题。
责任单位:镇安办,镇国土所、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各行政村配合
(七)其他行业领域。特种设备、学校、农业机械、渣土车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行业领域,也要采取针对性的安全监管措施,确保安全稳定。
责任单位:镇相关部门,各行政村配合
三、结合汛期安全生产特点,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汛期历来是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电力、水利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的易发时期。各行政村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应急演练,提高各类企业和从业人员的防灾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要深入开展汛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督促企业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消除隐患。
四、加强值守,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行政村和有关部门要加强“五一”期间的值班工作,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对安全生产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妥善处理,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并做好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五、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从2021年4月28日开始,至2021年5月10日结束。
各行政村、各职责部门要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集中开展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其整改,并将自检查开展情况于2021年5月7日前汇总报镇安办。
镇安办将组织从5月8日起对各行政村、各职责部门上报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对各重点行业进行排查,确保节日期间社会的安定稳定。
附件:东园镇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分工一览表
东园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