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7-0101-2025-00003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理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11
黄军、黄展阳、黄志坚、陈志伟、郑沧、林婉真、黄伟杰、黄文锋、黄妙霞、苏美丽、曾志雄、谢志民、洪汉森、庄钊缘、曾进贤、王秋銮、姜瓦木、陈立芳、陈景波、王智煌、王联盛、何施明、王志阳、张水萍、王达强、陈倩、林瑞光、陈丽青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人选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不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情况,均可通过来访、来信、来电的形式向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理办公室、惠安县人民法院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须实名或提供联系方式。
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理办公室将会同惠安县人民法院、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对反映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经核实不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取消拟任命人选资格。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及电话: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理办公室司法科(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办公大楼3楼317室),电话:0595-27396615;惠安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惠安县螺城镇安平路8号),电话:0595-2730056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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