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05 17:11

      泉台管综应〔2026〕1号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工作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qzts.gov.cn)查阅。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锦峰社区杏园路51号),邮编:362122,电话:0595-27308227)。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锚定“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党工委、区管委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以“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强化公开实效”为核心,推动政务公开与综合执法、应急管理等工作深度融合,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做好相关文件的更新、统计和报送工作,202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份,每月及时将纸质版送区档案局、区图书馆2个信息公开查阅点,确保公众便捷获取权威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和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接到或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依托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主阵地,明确专人专岗负责开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聚焦群众关注的综合执法、应急管理等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深化政策解读,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效果,让群众看得懂、好理解。及时回应社会热点,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平台建设情况

      建立政务公开常态化自查机制,定期开展网站部门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务新媒体运营情况自查自纠,持之以恒抓好日常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依托“泉州台商区执法应急局”微信公众号,精准推送工作动态、科普知识等内容,2025年发布信息199条,有效扩大政务信息传播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把内容审核关,强化日常督查检查,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及时。持续提升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政民互动、办事服务协同水平,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4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更新时效性有待强化,部分政务信息发布与业务推进、政策落地节奏衔接不够紧密,一定程度上影响群众获取信息的及时性。二是政策解读质效需进一步提升,解读内容多聚焦文本本身,对群众关切的核心条款、适用场景等阐释不够深入,呈现形式较为单一,互动性不足,难以充分满足公众对政策的理解需求。

      (二)改进措施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与工作流程,将信息公开要求嵌入业务办理各环节,明确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的时限标准,深化主动公开范围与内容,以精准、及时的公开助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优化解读回应,提升政民互动实效,立足公众视角,聚焦政策核心要点,创新图表解读、案例解析、在线问答等多元化形式,增强政策解读的通俗性与针对性,畅通互动渠道,切实提升群众的参与感与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5年发送0份信息处理费缴费通知,通知收取金额0元,实际收取金额0元。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5日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5日印发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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