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9-0101-2026-00003
- 备注/文号:泉台管综应〔2026〕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19
泉台管综应〔2026〕3号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关于集中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25年 9月28日,石狮市祥芝镇莲坂村福建省库西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不同程度中毒,其中1人死亡;2025年12月23日,永春县兴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因外包作业引发的事故,造成3人中毒窒息死亡。事故暴露出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有限空间、检维修等作业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三违”现象屡禁不止;应急处置能力薄弱,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等突出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我区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扎实推进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突出冶金、建材、农副食品加工、皮革、造纸、印染等有限空间重点监管企业,聚焦检维修、特殊作业、承包商管理等重点环节,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有限空间违法违规作业行为,推动企业从严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各项安全管控措施,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6年3月底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再动员再部署,集中人力物力,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摸底排查,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培训、安全服务与专项检查,全面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辨识,着力整治底数不清、风险不明的问题
1.开展辨识确认。要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重点监管目录》,全面开展有限空间辨识确认,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完善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2.完善警示标志。要督促指导企业在有限空间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在具备条件的场所设置安全风险告知牌。
3.实施物理隔离。要督促指导企业对可能产生有毒物质的有限空间采取上锁、隔离栏、防护网或者其他物理隔离措施,防止人员未经审批进入。
4.推广先进技术。要指导企业结合实际,推动采用监测预警、电子围栏等先进技术手段,优化生产工艺、改进设备设施,建立专业作业队伍、降低作业风险,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规范作业行为,着力整治违章作业、蛮干乱干的问题
5.规范作业流程。要督促指导企业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认真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GB 46768-2025)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3号)。作业前严格进行现场确认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通风、检测等措施;作业过程中要持续通风、检测,作业中断后再次进入前需重新检测;作业结束后要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清点人员、装备,确认无误后方可撤离。
6.严格作业审批。要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作业前必须制定作业方案,明确人员职责分工、作业场所、作业时间、作业程序以及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对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中毒和窒息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要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人员进行审批。
7.落实监护制度。要督促指导企业严格实行有限空间作业监护制,明确监护人员,负责监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监护人员应当全程进行监护,与作业人员保持实时联络,不得离开作业现场或者进入有限空间参与作业。发现异常情况时,监护人员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后,应当立即按照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应急处置,组织科学施救。未做好安全措施盲目施救的,监护人员应当予以制止。
8.强化检维修管理。要督促指导企业在有限空间场所检维修作业前,对存在可能危及安全的物料、能量及设备设施采取隔断、封堵、关闭、移除等安全隔离措施,并上锁挂牌或设专人看管。有限空间内盛装或残留的物料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应采取清空、清洗或置换等措施。作业中使用的工具、设备需符合防爆、防静电等安全要求,严禁违规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器具。
9.强化外包管理。要督促指导企业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工程委托、发包管理,在委托、发包前对受委托方的制度规程、设备配备、教育培训、救援演练、安全业绩等情况开展核查,确保具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条件。要明确双方安全责任,落实对承包商的统一协调、管理和定期安全检查,坚决杜绝“包而不管、一包了之”。
(三)强化应急准备,着力整治处置失当、盲目施救的问题
10.配备设施设备。督促指导企业根据有限空间危险因素的特点,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气体检测报警仪器、机械通风设备、呼吸防护用品、全身式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并对相关用品、装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11.强化预案演练。要督促指导企业根据有限空间作业特点,制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专项应急预案应每年至少演练1次,现场处置方案应每半年至少演练1次。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
(四)强化宣传警示,着力整治意识淡薄、常识匮乏的问题
12.强化宣传培训。要充分运用应急管理部编制的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明白卡、系列挂图、宣传海报、设备使用“微视频”等素材,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和应急救援基本常识。要督促指导企业按规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安全培训,对作业审批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培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技能,未经培训合格不得参与有限空间作业。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期间,每家企业至少组织一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教育或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13.强化警示教育。要围绕近期有限空间事故案例,特别是我市工贸企业事故案例,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教育,讲清违章作业、冒险盲干、盲目施救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推动树牢安全防范意识。
(五)抓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着力整治现场管理混乱,安全基础薄弱的问题
14.抓实标准化提升。要督促指导企业对照工贸行业标准规范,建立并落实涵盖作业流程、风险管控、隐患治理、承包商管理等全环节的标准体系,聚焦检维修、特殊作业、承包商管理等重点环节,运用“3456”标准化提升工作法,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三张清单”、实施安全风险“四色”动态管控、强化生产经营现场“5S”管理、完善“六有”可视化警示标识,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四、工作安排
(一)摸清企业底数,健全监管台账(1月2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督促指导企业全面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辨识,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全数录入政府监管平台,强化安全监管。要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重点监管目录》,全面查漏补缺,分门别类建立健全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重点监管企业台账,并纳入监管重点,防止失控漏管。
(二)吸取事故教训,强化教育培训(1月23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1月16日,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围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等法规标准及事故案例,邀请市级熟悉有限空间领域的专家,开展了全区有限空间作业警示教育培训会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业务培训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特别是我市2025年的“9·28”和“12·23”两起事故教训,提升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从业人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1月23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组织辖区内新摸排的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进行线下专题教育培训,并将培训情况报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三)全面开展检查,消除事故隐患(3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督促指导企业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认真开展自查,建立隐患台账,切实抓好整改。要认真总结分析近年来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组织专家对重点企业开展帮扶,帮助培养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明白人”,提升现场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要组织力量对辖区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开展抽查检查,对于有限空间企业体量大的张坂镇要对其中重点监管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对一般企业进行抽查,其他乡镇要对辖区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严格落实闭环整改,涉及违法行为的,及时报送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严格依法依规查处,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消除风险隐患。
(四)注重总结提升,夯实安全基础(3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总结此次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情况,提炼固化好的经验和做法,深入剖析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并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突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检维修作业、承包商管理、应急预案演练等重点内容,运用泉州安全生产标准化“33456”工作法,逐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形成长效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清全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集中攻坚整治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抓落实,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推动整治走深走实。
(二)压实主体责任。要把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集中攻坚整治的重要内容,各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要全程参与整治工作。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有限空间各项管控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导检查。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将结合实际适时开展督导抽查,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推动工作落地落实。对不认真开展整治的,将公开予以通报;对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究企业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于2026年1月24日前将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重点监管企业台账(附件1),2026年3月31日前将工作情况总结(含附件2)报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联系人:朱阿龙,电话:27559733,邮箱:a27398830@126.com)。
附件:1.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重点监管企业台账;
2.工作情况汇总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重点监管企业台账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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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所属行业 |
细分行业类型 |
重点有限空间类型 |
是否有污水处理设施 |
有限空间作业是否外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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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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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重点监管企业是指存在《工贸企业有限空间重点监管目录》中列出的易发生中毒和窒息事故有限空间企业,经辨识分析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中毒和窒息风险的其他有限空间企业,应当纳入本表统计范围。
2.所属行业:填写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或商贸。
3.细分行业:填写水泥制造、石灰和石膏制造、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鱼肉类加工,白酒黄酒制造,皮革、毛皮、羽毛(绒)加工,造纸和印染等细分行业类型。上述细分行业类型外的企业按实际填写。
4.重点有限空间类型:填写立式炉窑、加热炉、污水池、纸浆池、发酵池等容易导致中毒事故发生的有限空间,具体参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重点监管目录》填写。
5.工贸行业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均须录入福建省数字应急综合应用平台,本表仅用于填报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重点监管企业台账。
附件2
工作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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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总数 |
指导企业自查情况 |
监督检查情况 |
组织开展 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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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企业数 |
自查发现隐患数 |
已完成整改隐患数 |
检查 企业数 |
参加 人员 |
排查发现隐患数 |
已完成整改隐患数 |
责令限期改正 |
举办培训班总数 |
参加 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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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
一般隐患 |
重大隐患 |
总数 |
一般隐患 |
重大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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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
(家) |
(项) |
(项) |
(家) |
(人次)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家) |
(场次) |
(人次) |
注:1.此表用于填报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期间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相关工作情况的累计数。
2.“企业总数”是指工贸行业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数。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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