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9-0101-2026-00002
- 备注/文号:泉台管综应〔2026〕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19
泉台管综应〔2026〕2号
关于印发《废品收购站(点)长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相关部门:
现将《废品收购站(点)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页无正文)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科技经济发展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
行政审批服务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废品收购站(点)长效管理工作方案
为巩固全区废品收购站(点)专项整治成果,实现从“集中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疏堵结合、常态监管”原则,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建立“属地为主、部门协同、社会监督”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废品收购行业规范有序,市容环境整洁美观,安全风险有效管控。
二、职责分工
(一)压实属地责任,筑牢监管防线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辖区内废品收购站(点)日常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必须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
1.网格化精准监管。建立“乡镇-村(社区)”两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将监管责任落实到挂村领导、驻村干部、村(居)“两委”及网格员。定期对辖区内所有站点(含已清退点位)进行巡查,重点排查无照经营“死灰复燃”、异地转移、环境卫生脏乱差、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建立动态管理台账。
2.源头发现处置。充分发挥村(社区)前沿“哨点”作用,对新开设或疑似无照经营的站点,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劝阻、第一时间上报并处置;对行政审批服务局推送的再生资源回收类信息,要第一时间现场核查、反馈结果,并将“审批推送-现场核查-反馈结果”纳入日常管理台账。
3.宣传教育引导。持续向经营者及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指导经营者落实清退整治要求,引导已清退的有照站点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通过在村(社区)门口、重要路段悬挂横幅,利用村(社区)LED 显示屏滚动播放、广播循环播报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协同联动
各相关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与属地乡镇密切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强化执法联动,建立“属地吹哨、部门报到”的快速响应机制。
1.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查处非法占地及违法建设(含临时建设)、占道经营、环境卫生脏乱差等违法违规行为;统筹协调全区废品收购站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工作,牵头组织部门联合执法行动。
2.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负责核查站点用地手续、规划许可情况及地类性质,对非法占地及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认定,并将线索移交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处;指导属地乡镇开展日常房屋安全监管工作,落实经营性自建房房屋结构安全管理要求,依法依规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查处。
3.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商务):负责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做好有资质企业摸底与信息库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行业发展规划,待市级规划出台后,制定我区配套措施;做好行业政策宣传与引导,促进行业自律。
4.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建立前置劝导机制,对申请再生资源类营业执照的群众,提前告知专项整治要求并进行劝导;对经劝导仍坚持申请的,立即将信息推送至属地乡镇综合执法队,启动现场核查。
5.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并动态更新废品收购站台账;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6.区公安分局:协助配合各乡镇对辖区内所有站点进行排查登记,核实从业人员信息;组织辖区派出所保障联合执法现场秩序,依法处理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行为。
7.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消防安全综合监管,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做好消防安全监管;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消防演练。
8.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属地日常巡查、劝导制止与上报;牵头组织辖区整治行动;建立由挂村领导、驻村干部、村(居)“两委”及网格员组成的网格化包干巡查机制;落实长效管理,严防问题反弹。
(三)严格站点管理,规范行业发展
结合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对手续齐全、结构安全、符合规范的站点,由区执法应急局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现场踏勘与联合审核工作,审核通过的站点统一纳入规范化管理体系。由区科经局牵头编制全区废品收购行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回收网点,明确站点建设标准与运营规范,引导行业规范化发展。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科技经济发展局;完成时限:2026年6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凝聚合力
成立废品收购站(点)长效管理工作专班,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协调调度,研究解决堵点难点问题,保障长效管理机制落地见效。各单位需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重点任务,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确保工作机制运行顺畅、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压实责任,强化监管
各单位应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健全协同联动机制,确保各方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和监管责任,加大巡查力度,加密巡查频次,既要严管违法违规行为,又要强化行业规范引导,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反弹。
(三)严格考核,严肃追责
将废品收购站(点)的长效管理工作纳入各村(社区)每月卫生考评体系,并同步纳入各乡镇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管理工作中推进不力、包庇纵容、失职失责、瞒报漏报等行为,依规依纪进行严肃问责。
附件: 1.废品收购站(点)长效管理工作专班
2.废品收购站(点)长效管理工作联络人回执表
附件1
废品收购站(点)长效管理工作专班
组 长:陈明土 区党工委委员
常务副组长:吕培育 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 员:孙 健 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副局长
林承报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朱文礼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蔡世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三级主任科员
陈俊鹏 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三中队中队长
陈学智 区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骆伟钢 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陈平浪 洛阳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庄晓东 东园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连明川 张坂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骆沙舟 百崎回族乡综合执法队队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骆伟钢担任,各成员单位需明确1名业务科室负责人作为具体工作联络人。工作专班不作为区党工委、管委会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专班存续三年,工作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工作专班成员因工作或职务变动不再担任的,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废品收购站(点)长效管理工作联络人回执表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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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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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1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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