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14-0101-2025-00348
    • 备注/文号:无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21
    【生态保护】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2025年8月21日拟对泉州台商投资区迦莲华供艺木雕有限公司佛像、佛龛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5-08-21 14:1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台商投资区迦莲华供艺木雕有限公司佛像、佛龛生产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2日—2025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迦莲华供艺木雕有限公司佛像、佛龛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上塘村海峡文化雕艺园 3 号楼 1F、2F

      三、建设单位:泉州台商投资区迦莲华供艺木雕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泉州红树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张坂镇上塘村海峡文化雕艺园3号楼1F、2F闲置厂房,总建筑面积2038.75m2,职工人数为10人(均不住宿),年工作日300天,日工作8小时,投产运营后年产佛像2000件、佛龛1000件片。

      1、水环境: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B等级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大气环境:项目废气主要为调漆、喷漆、晾干、喷枪清洗、拼板、贴金箔(非甲烷总烃、二甲苯、颗粒物),木作加工、打磨废气(颗粒物)。

      项目调漆、喷漆、喷枪清洗废气经水帘喷漆柜处理后采用集气管道收集,拼板、贴金箔、晾干废气采用集气管道连接密闭晾干房、贴金箔房负压收集。喷漆废气经过水帘喷漆柜处理后,与调漆、喷枪清洗、晾干、贴金箔废气一起并入“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由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涉涂装工序的其他行业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项目木作加工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打磨废气通过水帘打磨柜直连的集气管道收集。打磨废气经过水帘打磨柜处理后,与木作加工废气一起并入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后,由1根25米排气筒(DA002)排放。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4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1h平均浓度值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3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监测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

      3、噪声环境:项目厂界东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项目原料空桶、漆渣、废活性炭、漆雾清洗废液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收集、贮存并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转运过程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保措施;边角料、废砂布、不合格品、沉渣、截留粉尘等集中收于一般固废暂存区,综合处置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建设单位于2025年6月9日—2025年6月13日在福建环保网上发布了第一次网络公示,于2025年6月16日—2025年6月20日在福建环保网上发布了第二次网络公示,本项目环评信息公示期间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尚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电话、传真、信件或邮件信息反馈。

      七、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八、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27399958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亲清家园

      邮编:36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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