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14-0101-2025-00251
    • 备注/文号:无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18
    【生态保护】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2025年6月19日拟对泉州台商投资区精宇模具厂年产鞋模模具1200双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5-06-18 14:5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台商投资区精宇模具厂年产鞋模模具1200双生产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9日—2025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精宇模具厂年产鞋模模具1200双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后港村后港372号10幢1楼

      三、建设单位:泉州台商投资区精宇模具厂

      四、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漳州市环保开发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后港村后港372号10幢1楼,租用泉州东信商贸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总建筑面积1069m2,拟聘职工人数30人(均不住厂),年工作300天,日工作10小时,投产运营后年产鞋模模具1200双。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B等级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噪声环境:项目厂界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3、固体废物:废导轨油、废导轨油空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空桶、含切削液铝屑、含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收集、贮存,并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转运过程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保措施;项目边角料、次品等集中收于一般固废暂存区,综合处置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建设单位于2025年4月10日在福建环保网发布了第一次网络公示,于2025年4月28日在福建环保网发布了第二次网络公示。本项目环评信息公示期间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电话、传真、信件或邮件信息反馈。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电话:0595-27399958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亲清家园

      邮编:36212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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