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14-0101-2025-00166
- 备注/文号:无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法对拟福建省文松彩印有限公司新增燃气锅炉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文松彩印有限公司新增燃气锅炉项目
二、建设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下宫村新槐436号
三、建设单位:福建省文松彩印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泉州市华大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张坂镇下宫村新槐436号,为改建项目。项目改建后未新增用地、未增加产生规模。项目利用原有厂房约700平方米,拟新增1台 8t/h天然气锅炉,原有的2台4t/h天然气锅炉改一备一用。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软水制备系统废水和锅炉排污水,项目生产废水收集后回用于制胶工序,不外排。项目未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2、大气环境: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项目天然气锅炉,配备低氮燃烧技术(水冷预混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
3、噪声环境: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项目无新增固体废物产生。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27399958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亲清家园
邮编:36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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