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14-0101-2023-00317
    • 备注/文号:泉台管审投资〔2023〕41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19
    【行政许可】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泉州市烽火群英荟国防体育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时间:2023-10-19 16:32

    泉州市东方海晟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泉州市烽火群英荟国防体育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事项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经审查,原则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泉州市烽火群英荟国防体育项目位于张坂镇莲新村和山内村,属新建建设类项目,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栋4层海丝馆、1栋1层非遗展示中心、4栋2-3层迷你军运村、1栋3层沙盘战争馆、1栋3层梦路馆、2栋5-6层沧海兵营、1栋4层奋斗馆、配套一层地下室、广场、道路、绿化等。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5000万元。项目于2022年12月动工建设,计划2025年11月完工。

      工程征占地总面积65659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65659m2,临时占地面积2200m2(均在红线内,其中施工场地300m2,临时堆土场600m2,临时表土堆场1300m2)。本项目土方挖填方总量约31.25万m3,其中挖方总量为17.71万m3,填方总量13.54万m3,项目需外借表土0.35万m3,来源为外购,无余方;项目开挖石方0.15万m3用于本项目挡土墙工程回填,开挖石方4.37万m3运至混凝土搅拌站加工后作为本项目施工建筑材料使用。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5659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和分区的防治措施布局。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估算为605.41万元。

      (五)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补偿费65659元,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批复后一次性足额缴纳。

      三、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规定,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到位后,你单位要及时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并报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备案。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竣工验收,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0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