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13-0101-2026-00009
- 备注/文号:泉台管市监〔2026〕1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27
机关各科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服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泉州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管部门2026年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职责严格落实。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管部门2026年基层
行政执法领域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
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
乱查封等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上级关于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持续巩固2025年执法整治成果,聚焦企业与群众反映集中的执法痛点难点,推动执法工作更加规范、公正、文明,全力打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纠治违规异地执法问题
重点整治无统一部署、超出法定管辖区域擅自开展执法检查;未按规定办理跨区域办案协作流程、未厘清管辖权属即实施处罚与强制措施;未取得属地监管部门配合开展异地执法等行为。落实举措:严格执行执法管辖相关规定,落实《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信息跨部门抄告制度的通知》,完善跨区域执法协作流程,强化属地监管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依托省级行政执法平台实现执法行为可查可溯;全面排查近三年跨区域执法违规线索,主动接受企业监督与举报。
(二)纠治趋利性执法问题
清理向下级单位、内部机构下达罚没款指标、将执法成效与罚没收入挂钩;把罚没款项与单位经费、人员待遇关联;违规预收、滞留罚没款;借执法权限干扰企业正常经营、谋取不当利益等行为。落实举措:严格落实《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和实施的指导意见>重点任务清单》,坚守依法处罚、公平公正、惩教结合原则;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及裁量权适用清单制度;运用执法平台动态监测罚没数据,对异常增长、顶格处罚、高频处罚等情形重点核查纠正。
(三)纠治执法“四乱”问题
乱收费:严禁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将执法成本转嫁给被检查对象、违规分摊设备费用、使用非法定票据收取款项。乱罚款:杜绝超越权限处罚、随意适用顶格处罚、同案不同罚、重复处罚、不按裁量基准执法、未公开处罚依据等行为。乱检查:整治无执法资格人员执法、超权限检查、多头重复检查、运动式执法、违反执法禁令等问题。乱查封:不按法定程序、权限、时限实施查封、扣押、冻结,违规查封企业生产设备、原料、成品等财物。落实举措:落实《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4版)》及省、市2026年协同检查计划,推行“综合查一次”模式,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定期核查执法人员资格,严禁无资质执法;严格规范行政强制程序与适用范围。
(四)改进执法方式作风
纠正重处罚轻教育、以罚代管、一罚了之;漠视当事人陈述申辩、服务态度生硬、执法方式简单粗暴;“一刀切”执法、标准不统一加重市场主体负担等问题。落实举措:推广服务型执法、说理式执法文书;深入实施执法赋能“两张清单”制度,推行“四早四及时”工作举措;积极落实市场监管总局首违不罚、轻微免罚“两张清单”和省、市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裁量“四张清单”(2025年版),采用预警提醒、容缺执法、限期整改等柔性方式;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导、合规帮扶、信用修复服务,落实轻罚免罚清单,实现执法尺度与温度统一。
(五)严打执法权力寻租行为
查处吃拿卡要、索取收受财物;强制或变相指定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违规干预执法办案、办关系案人情案;对执法辅助人员疏于管理、失察失管等行为。落实举措:推进执法流程标准化建设,严明执法工作纪律,督促落实《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规范执法人员仪容举止、用语与办案程序;严守执法禁令,严禁违规接触当事人、泄露案件信息;完善监督问责机制,强化辅助人员日常管理。
(六)整治执法不作为慢作为
解决群众诉求回应不及时、案件压案不查、久拖不办;12315、12345平台投诉举报处置不规范;案件应立未立、超期办理、应移送未移送;违反执法程序等问题。落实举措:严格按照《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使用行政执法平台,实现案件全流程线上运转;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建立线索闭环处置机制,对重点问题挂牌督办;规范案件受理、调查、审核、送达、移送各环节;强化行刑衔接,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及时移送。
二、实施步骤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中旬前)
各所、各科室迅速传达学习方案内容,结合监管实际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与推进节点,确保专项行动快速启动、有序推进。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中旬—10月)
1. 全面自查自纠。围绕治理重点,聚焦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针对罚缴数据异常、企业投诉集中等问题开展自查,建立问题、责任、整改“三张清单”;立行立改能立即解决的问题,限期整改复杂问题,对影响恶劣的问题提级处置、快速查办。各科所5月18日前,向区工作专班报送自查自纠报告和整改方案。
2. 拓宽线索渠道。通过官网、公众号、服务窗口公布监督举报方式,联动政务热线、投诉平台、执法监督专栏等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建立台账、限时办结、及时反馈。
3. 狠抓整改落实。坚持边查边改、标本兼治,集中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查办一批典型案件、通报一批违规案例,形成警示震慑,提升执法规范水平。
(三)巩固提升阶段(11月—12月)
1. 开展“回头看”。核查问题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通报正反典型案例,以案例推动整改、促进治理。
2. 健全长效机制。针对个性问题精准整改,针对共性问题完善制度,重点健全跨区域协作、裁量适用、联合检查、执法监督等机制。
3. 强化宣传推广。宣传专项行动成效与经验做法,打造台商区市场监管特色服务品牌,增强企业与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工作保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
专项行动在区局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开展,成立工作专班(见附件),负责统筹协调、督导检查、信息汇总与上报。日常工作由综合执法办牵头,综合科负责线索管理、执纪问责,按权限移送违纪违法线索。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分管领导全程部署、督办。
(二)强化督导推进
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与纪检监察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实行“每月调度、每季通报”制度,运用督导提示函等方式督促整改;对工作推进不力、虚假整改、敷衍塞责的严肃追责问责,杜绝“零进展、零问题、零立案、零移送”。
(三)坚持开门整治
主动接受群众、企业与社会监督,全过程公开整治进展;多渠道解读执法政策与免罚轻罚清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整治成果,提升群众知晓率与认可度。
(四)构建长效机制
坚持短期整改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将行之有效的举措固化为制度;强化个案与类案分析,举一反三堵塞监管漏洞,全面提升基层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附件:泉州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管系统 2026年基层行政执法领域违反执法规范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附件
泉州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管系统2026年
基层行政执法领域违反执法规范
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省纪委监委、省市场监管局、市纪委监委、市市场监管局、区纪委监委关于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基层行政执法质效,维护广大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成立泉州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管系统2026年基层行政执法领域违反执法规范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如下:
组 长:温光华 党委委员、一级主任科员
成 员:陈银江 综合科(重点业务岗)负责人、三级主任科员
陈玉韵 市场主体监管科科长
朱艳红 市场主体监管科负责人(洛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四级主任科员)
傅后进 食品监管科负责人
章琼姿 药品监管科负责人(东园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四级主任科员)
许依省 质量监管科负责人
郑永阳 特种设备监管科负责人(张坂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三级主任科员)
蔡剑智 东园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三级主任科员
何春燕 洛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陈祖接 张坂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碧祥 百崎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二级主任科员
苏仲鸣 市场服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主任
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由综合执法办牵头负责,工作专班下设 4 个工作小组:
一、综合协调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对接市市场监管局、区社会治理办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做好统筹协调和沟通联络工作,牵头召开相关会议,起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牵头科室:综合执法办)
二、监督执纪小组。负责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和处理,对重要线索核查、重大案件办理以及需要协作配合的事项,对接联系区纪工委。(牵头科室:综合科)
三、督导检查小组。负责督促指导基层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建立问题台账,实时掌握整治进展情况,跟踪督促整改针对整治工作中遇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牵头处室:综合执法办、政策法规科)
四、舆论宣传小组。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牵头处室:综合科)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科 2026年3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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