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台管市监〔2020〕60号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0年度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现将《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3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度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加强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管工作,根据局领导批示,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即日起至12月31日。(实地抽查时间应于12月20日前完成;12月31日前完成检查结果录入和公示工作。)
二、抽查对象
1.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餐饮业、房产中介、电动车销售维修、广告业的个体工商户,按3%比例抽取检查对象;
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按10%比例抽取检查对象。
三、抽查内容
1.经营行为:对相关行业,按照监管职责,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检查其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2.年报公示信息:检查2019年度年报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3.许可登记备案:检查相关事项办理登记备案和许可、及该事项是否持续合法等情况进行检查。
4.“1+X”专项督查:对抽查对象中属于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等在2020年1月-10月期间的相关经营行为进行检查,依职权检查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党员干部个人是否存在奢侈消费、定点消费、使用公款定期支付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
四、检查方式
本次抽查以实地抽查为主。
五、抽查人员
此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在全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中抽取检查人员名单,通过“福建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市场监督-双随机管理-监管平台-人员随机选派”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协作配合。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率和推进程度是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标志,也是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评估的重要指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抽查工作,强化领导,抽查人员要统筹安排抽查等各项工作,务必按时保质完成任务。每组检查人员要提前安排好检查时间和路线,做好车辆安排衔接,各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指定一名联络员,配合现场检查工作。
(二)依法处理,强化后续监管。执法检查人员由系统随机抽取、自动生成。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时,按照《市场监管“双随机”综合抽查事项清单》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实施检查,填写《市场监管“双随机”抽查记录表》并做好现场检查笔录,保留检查痕迹。可通过双随机模块打印检查表格作为现场检查内容依据。实施检查后要综合实地检查情况形成抽查结果,于检查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福建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将检查结果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向社会公示。同时,应做好后续处理工作,采取行政指导、责令改正、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立案查处等后续监管措施。
(三)明确要求,细化工作落实。一是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需进一步立案查处的,则当场交由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处理;二是对抽取个体工商户中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等相关市场主体,要一并开展“1+X”专项督查,认真填写“1+X”相关表格,如发现存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党员干部个人奢侈消费、定点消费、使用公款定期支付等问题线索的,要及时报送市场主体监管科,由市场主体监管科移送区纪检监察机关。
附件:市场监管“双随机”综合抽查事项清单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科 2020年11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