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12-0101-2020-00006
- 备注/文号:泉台管民生〔2020〕40号
- 发布机构:民生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13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殡葬服务管理,强化源头治理,全面建立基层殡葬信息员制度及殡葬信息源采集、报告和预警机制,切实做好群众丧葬监管工作,现就健全我区农村殡葬监管机制通知如下:
一、强化负面清单管理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和《泉州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将以下事项列入全区殡葬管理负面清单:
(一)在“三沿六区”(“三沿”指沿高速公路及连接线、国道及省道、铁路等主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六区”指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内违规葬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
(二)违反节地生态安葬有关规定,墓穴单人墓占地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占地超过6平方米;
(三)翻新硬化墓、活人墓、豪华墓;
(四)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五)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兴建公墓、陵园、骨灰楼堂等殡葬设施;
(六)非法买卖或转让墓穴;
(七)丧事操办违反村规民约,大操大办,进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污染环境、妨碍公共秩序、影响市容观瞻;
(八)农村公益性骨灰堂等殡葬设施无管理制度办法和管理人员,骨灰去向管理混乱。
各乡镇应结合辖区实际,将村道路、有关项目区及其它可视或管理保护区域内葬墓等事项列入负面清单。
二、健全殡葬信息员队伍
各乡镇要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结合各乡镇实际,以村委会干部、红白理事会成员为骨干,建立覆盖所有村民组的殡葬信息员队伍。同时,全面建立丧事引导机制,规范建立丧葬引导制度。
各乡镇、村要加强殡葬信息员管理,要求信息员主动获取和报送丧事信息,代表村第一时间去上门慰问引导,填写《镇(乡)殡葬监管引导信息表》(见附件1),宣传文明节俭办丧,协助丧户合法合规安放骨灰,全程纳入视线监管,确保违规殡葬事件消除在事前、化解在苗头。各乡镇、村要加强殡葬信息员队伍建设,要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人员,对殡葬信息员履职情况情况建立台帐。
三、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要将《镇(乡)殡葬监管引导信息表》(附件1)归档备查,同时每季度向区民生保障局民政科报送《镇(乡)殡葬监管引导信息汇总表》(附件2),区民生保障局将结合日常督查抽查。
(二)各乡镇填写《镇(乡)殡葬信息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于4月17日前报送电子件。
报送邮箱:tsminzheng@163.com;联系电话:27398827;联系人:江翠萍。
附件:1.《镇(乡)殡葬监管引导信息表》
2.《镇(乡)殡葬监管引导信息汇总表》
3.《镇(乡)殡葬信息员基本情况表》
4.泉州台商投资区殡葬信息员基本条件及工作职责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
2020年4月13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附件1
镇(乡)殡葬监管引导信息表
逝者姓名 |
性别 |
所在村组 |
|||
出生年月 |
年 月 日 |
去世时间 |
年 月 日 |
||
火化时间 |
年 月 日 |
骨灰安放地点 |
|||
告知事项: 1.按照规定执行火化; 2.执行节地生态安葬政策,严格禁止二重葬,将骨灰安置骨灰楼(堂)等殡葬服务设施; 3.开展移风易俗,不大操大办丧事活动,不进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损害和污染环境、妨碍公共秩序、影响市容观瞻,做到丧事简办。 我们已阅知以上内容,承诺按规定操办丧事,若违反将按照有规定接受处理。 |
|||||
上门慰问引导情况 |
殡葬信息员签字: 年 月 日 |
||||
村确认殡葬执行情况 |
村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乡(镇)确认殡葬执行情况 |
乡(镇)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注:此表由各乡镇民政办归档备查
附件2
镇(乡)殡葬监管引导信息汇总表
乡镇(盖章): 填报人: 分管领导: 填报时间:
序号 |
行政村 |
逝者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去世时间 |
火化时间 |
骨灰安放地点 |
村殡葬信息员 |
附件3
镇(乡)殡葬监管信息员基本情况表
乡镇: 填报时间: 填报人:
序号 |
乡镇/村 |
姓 名 |
手机号码 |
是否为村两委 |
乡镇挂片领导 |
备 注 |
附件4
泉州台商投资区殡葬信息员基本条件及工作职责
一、殡葬信息员基本条件
(一) 支持、拥护国家殡葬管理和改革,了解、掌握殡葬管理和改革政策。
(二) 严格执行殡葬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殡葬管理部门安排,团结协作,主动积极地完成本职工作以及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各行政村殡葬管理信息员一般由村两委干部兼任,也可由各村指定专人负责。
(四)殡葬信息员是殡葬工作队伍的有效补充,实行“谁
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接受村委会、乡镇和区民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五)对工作不力,不按规定及时上报本辖区范围内殡葬管理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殡葬信息员工作职责
(一)广泛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殡葬改革和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及时、热情提供殡葬改革政策咨询。
(二)负责本辖区的殡葬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并向村委会、乡镇报告村民死亡情况;协助丧属办理遗体火化、骨灰安葬等事宜,确保骨灰一律进入规定骨灰安放设施安葬。
(三)及时制止并向村委会、乡镇报告本辖区范围内的殡葬违规行为,配合查处乱埋乱葬、违规“二重葬”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负责对所属辖区内单位及个人执行殡葬改革的有关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做好殡葬管理登记台账,包括死亡人员姓名、出生年月、死亡时间、火化时间、骨灰安放地点等内容。
(五)负责协助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现有墓地的调查、核实、登记、造册等工作。
(六)指导好红白理事会、老年协会等民间组织活动,充分发挥他们在殡葬改革中的积极带头作用。
(七)积极配合区、乡镇、村委会做好日常殡葬管理工作,向殡葬管理部门反馈群众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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