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4-0101-2023-00010
- 备注/文号:泉台管经函〔2023〕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8-28
你局《关于商请核定圆梦实验学校收费标准的函》收悉。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文件精神和该校办学实际,经研究,现就核定泉州台商投资区圆梦实验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核定泉州台商投资区圆梦实验学校学费收费标准为13000元/生·学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400元/生·学年。以上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自2023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执行。
二、学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做好收费公示,落实阳光收费的各项规定,认真做好收费报告工作,并自觉接受监督。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
2023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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