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4-0101-2020-00175
    • 备注/文号:泉台安委办〔2020〕4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09
    【安全生产】泉州台商投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三年行动细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9-09 11:24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泉州台商投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台安委〔2020〕11号),区安办制定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三年行动细化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泉州台商投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

    重要论述三年行动细化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根据《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泉台安委〔2020〕11号)和《泉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区安办对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专项进一步细化分工,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泉州台商投资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三年行动细化分解表》(附件)要求,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工作实际,带动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和社会公众,围绕“组织集中看、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深入系统宣传贯彻”三方面,扎扎实实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行动,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切实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

    区安办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并于每年6月28日、12月28日报送工作开展情况的阶段性总结,每年3月28日、6月28日、9月28日、12月28日前反馈工作进展情况(附件)。

    联系人:邓志鹏,电话:27559733,邮箱:a27398830@126.com。

     

    附件:泉州台商投资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三年行动细化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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