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5-0101-2026-00023
- 备注/文号:泉台管教〔2026〕9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体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21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教基〔2026〕12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6年泉州市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教中〔2026〕7号)等有关招生入学工作通知要求,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巩固招生改革成果,提高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中学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方案,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发放入学通知书,全面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
(二)公布招生范围。各中学应及时对外公布招生具体范围,按照“划片招生、单校对口、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招收具有招生片区小学正式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户籍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以及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区外小学毕业生。
(三)规范片区调整。招生片区如需调整,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商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再提请区管委会议定。招生片区调整情况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凝聚共识,确保有序平稳。
二、公办初中校招生办法
(一)招收对应片区内的小学毕业生
具有招生片区小学正式学籍的小学毕业生,持小学毕业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等材料到对应片区中学报名。
(二)招收回户籍所在地的小学毕业生
区内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到对应招生片区中学就读。确需欲回户籍所在地中学就读的,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应携带户口簿(2026年3月1日前落户)、小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招生片区初中校办理入学手续。区外小学毕业生回我区户籍所在地招生片区中学就读的,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应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小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个人电子学籍信息表、《小学毕业生回泉州台商投资区户籍所在地升学联系函》(附件6)到户籍所在地招生片区初中校办理入学手续。
(三)招收符合条件的区外小学毕业生
1.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到我区初中校就读的,如符合台商区落户规定,应尽快将户籍迁入台商区。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报名时须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小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个人电子学籍信息表、居住证、务工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证件,并持《2026年区外小学毕业生申请到泉州台商投资区初中校就读申请表》(附件3)到招生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进城务工人员在我区须具有“居住证、务工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以下简称“两证”)。“两证”具体要求:提供父母一方实际在我区内居住半年以上的居住证(办理时间截止至2026年3月1日);务工证(在我区与企业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该区务工、经商,办理时间截止至2026年6月1日)
2.教育优待对象。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2)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3.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视同当地居民子女。此类对象可在父(母)在我区的祖籍地、房产所在地或务工地所在片区学校申请入学,凭出入境证件、体现亲子关系的出生证明或身份证明,以及体现祖籍地、房产所在地或务工地的相应证件申请入学。在泉台胞按照《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在闽就读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8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由区教育文体旅游局统筹安排入学。外籍学生申请在我区就读初中的,依据《福建省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规定(试行)》(闽政办〔2018〕55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民办初中校招生办法
(一)报名对象
具有泉州台商投资区户籍或泉州台商投资区小学正式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含符合我区初中招生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等)。
(二)报名时间
2026年5月28日8:30至2026年6月1日 18:00
(三)招生范围和计划
私立龙腾学校招收200人,面向泉州台商投资区招生。
(四)报名和录取办法
1.报名平台: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czxt.qzedu.cn)。全市民办初中学校各批次招生都须在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任何学校不得自行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记、信息登记、网上预约等方式进行预报名。
2.报名方式:学生和家长需带身份证及户口簿到所在报名点填写《小学毕业生填报民办初中学校志愿承诺书》(附件5)后再登录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自主报名。
如果报名学生属于小学阶段未在我区(户籍地)就读、欲回户籍(居住证)所在地报名的,学生和家长需于5月25日至27日到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教育事业科1016室递交报名材料:《小学毕业生回泉州台商投资区户籍所在地升学联系函》(附件6)、《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截图(加盖学校公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报名。
双(多)胞胎子女申请以捆绑方式、用同一报名号参加电脑派位的,学生和家长需到区教育文体旅游局1016室递交申请材料:《泉州市民办初中招生捆绑电脑派位申请表》(附件9)。经审核通过后由我区教育文体旅游局登录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对学生信息进行捆绑。
3.报名志愿批次设置(志愿样表见附件7)
(1)提前批:私立龙腾学校面向其小学部招生。
(2)第一批:私立龙腾学校面向我区范围内招生。
(3)自主招生批次:私立龙腾学校在提前批、第一批、全部结束后,招生计划仍未完成的,可在公办初中学校招生结束后,向区教育文体旅游局申报自主招生补录并递交招生方案,经批准后按规定进行招生补录,但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公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
4.招生派位实施主体: 民办初中学校各批次的招生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统一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
5.录取方式顺序:按志愿填报顺序提前批志愿、第一批志愿、第二批志愿依次分批录取,被前一个批次录取的学生将不再参与下一个批次的录取。派位时,每个填报该批次志愿的学生都会获得一个随机号,学生根据随机号递增顺序排列进行投档。即对同一志愿填报同一所学校的学生是按随机号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投档的,学校只有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才进行第二志愿录取;第二志愿录取不满时,再进行其他志愿录取,以此类推,直到录满为止。
6.报名资格审核:由区教育文体旅游局负责在平台审核报名学生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学生及家长方可登录招生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报名。
民办初中学校照顾对象包括:①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对象;②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须提供户口本等有关证明材料);③经民办学校董事会研究确认的本校教职工子女(应提供与学校签订用人劳动合同并原则上在当地缴纳社保满一年及以上证明材料)。
上述照顾对象第①类应于5月22日前,将填写的《2026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教育照顾对象登记表》(附件8)及佐证材料报送相应身份认证部门汇总确认。其中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报各县(市、区)人武部或泉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汇总确认后交由学校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审核;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泉州市公安局政治部汇总确认后交由学校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审核;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报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汇总确认后交由学校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审核。
上述照顾对象第②③类由民办学校于5月25日前汇总确认后,将《2026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教育照顾对象登记表》(附件8)及佐证材料报送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审核后送市教育局备案。
7.网上报名流程
(1)学生和家长在报名点填写《小学毕业生填报民办初中学校志愿承诺书》(附件5)。
(2)学生登录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czxt.qzedu.cn),通过输入身份证件号码、姓名、手机验证码、个人邮箱等信息进行注册,同时填报本人的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
(3)系统提示“无效的报名信息”或“未签订相关承诺书”而无法注册的学生,请与报名点联系核实。
(4)学生需要牢记本人设置的登录密码,为以后查询信息、修改信息、确认信息时使用。
(5)学生要按照网页上的说明,准确地填写每一项内容。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刷新填报界面或再次登录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对已提交的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保其准确无误,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及志愿信息不得更改。
(6)申请以捆绑方式参加电脑派位的双(多)胞胎学生应分别注册、填报各自的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各自获得不同的报名号,届时取报名号中较小的进行派位。
8.派位结果分批次通过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发布,学生自行根据账号密码登录查询。
(五)招生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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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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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至6月1日 |
民办初中提前批和第一批招生网上报名;各县(市、区)陆续启动公办初中学校报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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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至6月3日 |
审核政策照顾对象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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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至6月15日 |
民办初中提前批和第一批招生电脑随机派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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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至6月24日 |
民办初中第二批招生网上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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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至6月28日 |
民办初中第二批招生电脑随机派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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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至7月30日 |
公办初中学校以对口直升或随机派位等方式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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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前 |
完成初中招生工作 |
|
8月25日前 |
全市公民办初中学校通过全市统一的均衡编班软件完成初一新生编班工作 |
(六)提醒注意
1.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收费有别于公办初中学校,学生和家长填报民办初中学校志愿前,务必要先了解学校的收费标准,根据学生个性、家庭经济状况等实际,理性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前在报名点填写有关承诺的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2.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管、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持续做好我区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高消费人员的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有关工作。
3.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安排其他学校录取,并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转入参与对口直升或随机派位招生的公办初中学校招生,或者由生源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当地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四、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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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学校代码 |
招生计划数 |
|
泉州惠南中学 |
9201 |
600 |
|
泉州第十七中学 |
9202 |
300 |
|
泉州洛阳中学 |
9204 |
500 |
|
台商区东园中学 |
9205 |
200 |
|
台商区秀江中学 |
9206 |
150 |
|
泉州惠南中学百崎校区 |
9207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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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区张坂中学 |
9208 |
750 |
|
台商区玉埕中学 |
9209 |
350 |
|
泉州五中台商区分校 |
9218 |
1250 |
|
私立龙腾学校(民办) |
9212 |
200 |
|
合计 |
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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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组织入学
各小学要协助做好初中招生通知工作。其中第一实验小学、第七实验小学、第八实验小学、第十实验小学、民族实验小学、附小分校、附小分校二校区、第三实验小学须按中学招生片区编造《2026年泉州台商投资区××中学招生片区生源花名册》(附件2),于6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分别报送至辖区内对应公办中学和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教育事业科(邮箱:qtjchen@163.com)。各中学也要主动对接片区小学,收到《花名册》后及时分发初中录取通知书。
(一)报名时间安排
1.7月1日至3日,组织对应片区小学毕业学生到校注册。
2.7月4日至6日,接受回户籍所在地的小学毕业生于到校报名。
3.7月7日至9日,接受符合条件的区外小学毕业生的报名申请并登记。
(二)招生人数核定
各中学须于7月12日前汇总上报新生报名人数,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须将超额学生名单上报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并由我局按“就近原则”统筹协调至周边学校入学。各中学于8月15日公布经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审核过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三)学籍管理工作
各中学在办理新生报名注册时,要组织学生填写《泉州台商投资区2026年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表》(附件1),此表将作为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学籍验印材料。新生入学后,各校须于9月15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档案信息的录入,上报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教育事业科审核备案并确认学籍,按规定建立学生学籍管理档案(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信息必须统一)。学校应遵循学生、学校、学籍三位一体原则,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不得违规寄学籍,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不得为实际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建立学籍,不得接收未办理完整转学手续的学生。对于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直接责任人员和学校主要领导将严肃追究责任。各中学在确认招生人数并完成电子学籍信息录入以后,应如实填报《2026年台商区初中录取情况统计表》和《2026年台商区初中新生花名册》(各一式两份),于9月30日前报送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教育事业科。
(四)区外就读审批
因户籍在区外,需申请到区外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携带户口簿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毕业小学、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任何未经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审批的学生,在核办全国电子学籍(外地就读)时将一律作不同意处理。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合理确定班生规模。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创建工作,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将根据学校生源状况和办学条件,合理确定各初中学校的班生额控制数,原则上不得超过50人。全区各初中校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初中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学校要依法规范招生入学工作,严格按招生入学程序操作,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制度,加强招生政策宣传,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对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切实维护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2026年秋季初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校要严格遵守《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附件10),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采用笔试或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违反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记、信息登记、网上预约等方式进行预报名、争抢生源。严禁“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若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查处有关当事者,并追究有关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七、开展均衡编班工作
各中学要按照《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泉州市初中新生均衡编班工作的通知》(泉教中〔2024〕8号)要求,扎实推进初中新生均衡编班工作。编班软件由泉州市教育局提供,供全市初中学校统一使用,由区教育文体旅游局组织现场均衡编班(编班时间另行通知)。所有初中学校应公开编班方案、公开编班过程、公开编班结果,确保编班工作规范运行。各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分班考试,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已编好班级的学生名单三年内不中途变动,特殊情况下确需调整班级的,学校须报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核准后进行。
附件:1.泉州台商投资区2026年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表
2.2026年泉州台商投资区××中学招生片区生源花名册
3.2026年区外小学毕业生申请到泉州台商投资区初中校就读申请表
4.泉州市规范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收费双向承诺书
5.小学毕业生填报民办初中学校志愿承诺书
6.小学毕业生回泉州市户籍所在地升学联系函
7.2026年泉州市民办初中招生志愿表(样表)
8.2026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教育照顾对象登记表
9.泉州市民办初中招生捆绑电脑派位申请表
10.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体旅游局
2026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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