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5-0101-2021-00041
    • 备注/文号:泉台管教〔2021〕122号
    • 发布机构:教育文体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08
    【教育信息】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体旅游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1-09-16 11:36

    各中小学:

    现将《泉州台商投资区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体旅游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泉州台商投资区总工会

                                                                    202198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

    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号)、《泉州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

    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教综〔2021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区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将课后服务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作为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重要举措。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拓宽课后服务渠道,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实现课后服务全面高质量开展。

    二、服务原则

    (一)自愿有偿原则

    1.中小学组织开展校内课后托管服务工作,主要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要充分尊重学生、家长的意愿,由家长、学生自愿选择参加,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学校应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安全保障措施及收费标准等。

    2.学校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自愿参与校内课后托管服务,不得强制,对自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发放适当的劳务费用。要统筹合理安排教师自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权益,既要保障教师必要的休息时间,也要给教师参与教研、培训留出时间。

    (二)公益普惠原则

    校内课后托管服务工作应坚持公益普惠原则,根据成本核算原则进行服务性收费。要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要优先保障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和留守儿童等亟需服务群体需要,并对农村低保、城镇贫困户子女予以减免费用。

    (三)一校一案原则

    全区中小学采用一校一案多样化方式,因校制宜制定实施方案,科学规范管理,确保校内课后托管服务工作安全有序。要确保2021年秋季开学后周一至周五学习日全覆盖开展校内课后托管服务,并推行校内课后托管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校内课后托管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要与我区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

    (四)安全第一原则

    学校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参与托管服务人员安全责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教育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消除托管场地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三、服务时间、项目

    推行“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与我区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学校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寄宿制学校要统筹安排好学生课余学习生活。各校在保证课后服务时间的前提下,结合学校实际调整作息时间表,灵活安排课后服务项目和服务时间,服务时段和项目可以有:

    (一)上午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从上午放学开始至我区上午正常下班时间结束,内容以组织做作业、自主阅读或看护为主。

    (二)午间课后服务。时间从上午放学至下午上学前,主要是午餐管理与服务,组织午休或做作业、自主阅读等。

    (三)下午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从下午放学开始至我区下午正常下班时间结束,结束后对确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提供延时托管服务。课后服务内容包括指导学生完成作业、组织学生自主阅读、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社团及城乡学校少年宫活动等。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四)初中晚自习班及晚餐管理。初中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晚自习,主要是开展作业辅导、自主阅读、自学指导等。有条件的学校可结合开展晚餐管理与服务。

    四、服务内容                                                                                                                                                                                                       

    (一)提供菜单式服务。

    各学校要结合学校实际,积极拓展课后服务渠道,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各学校要制定课后服务菜单,公开学校课后服务时段、服务时间、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让家长、学生充分了解有关安排。学生和家长可根据学校提供的服务菜单及自身需求自由选择服务时段和项目,学校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

    (二)开展 融合式服务。各学校可以通过五个融合(时间融合、活动项目融合、场地资源融合、辅导师资融合、活动机制融合),充分利用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城乡学校少年宫各活动场室、器材、设施等,为学校课后服务提供必要场所和器材、设施支撑,优化学校课后服务项目,组织开展阅读、经典诵读等德育类活动,做到以读养德;组织开展科技、乐器、美术、书画等技能类活动,做到以技促能;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喜闻乐见、乐于参与的舞蹈、戏曲、木偶、南音、棋艺、武术、球类等文体类活动,做到以乐促智

    (三)鼓励合作式服务。各学校可以主动联系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等校外活动机构合作开展课后服务,还可以探索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等形式开展课后服务;探索采取委托服务等形式,引进有资质的餐饮服务企业为学生提供午、晚餐管理与服务。引进的各类服务机构必须经过审批后方可实施。学校不得把课后服务工作完全交给第三方机构,严禁引进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

    (四)提供云端式服务。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好教育部开发的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和本地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各校要加大宣传推广使用力度,引导学生用好免费线上优质教育资源。

    五、机制保障

    (一)经费保障。课后服务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一是财政补助。财政部门根据课后服务成本核算情况,采取核增公用经费、财政专项补助的方式,将课后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主要用于学校支付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水电费、小额易耗品费、设施设备耗材费、劳务费等。二是适当收费。发展改革部门根据省发改委将课后服务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精神,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进行课后服务成本测算,制定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由学校向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收取服务费。学生午餐、晚餐费用按实际开支由学生家长出资另行结算。引进餐饮服务企业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收取的费用,作为代收费管理,以招标方式确定服务企业及机构,明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二)师资配备。各学校按作业自习指导类每40-45名学生配1名教师(按每40-45人配1名教师后,如余数不足40名但超过30名也配1名教师);兴趣活动指导类每25-30名学生配1名教师(按每25-30人配1名教师后,如余数不足25名但超过15名也配1名教师);可按每个年段加配1名管理或教辅人员(负责协调管理、卫生、安全等保障),同一年段班级数多于10个的可以增加1名,同一年段班级数较少的可根据实际2-3个年段加配1名。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三)酬劳机制。课后服务收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各学校学校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按人均每课时不超过60元标准发放;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补助标准可高于校内教师补助标准,具体标准由学校按相关规定确定。

    六、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区建立双减工作领导组,专门协调课后服务工作,由教育部门牵头,财政、发改、人社、文明办、总工会等部门共同参与,加强统筹协调。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制定学校课后服务性或代收费标准;财政部门要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教师绩效工资核定有关工作;文明办、总工会要在支持、推动课后服务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支持、推动学校全覆盖、高质量开展课后服务。要统筹各类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

    (二)加强规范管理。加强资金监管,所有向家长收取的服务性费用,按照公开透明、规范管理和专款专用原则,上缴财政专户(若省上明确上缴渠道,按规定执行),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并实行统筹支付及核算。严格遵守规范办学要求,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学校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压缩教学计划或正常教学时间。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开展营利性活动,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三)加强安全管理。课后服务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要把安全放在首位,做到五个安全确保:一是加强课程内容审核,把好外聘人员资格关,确保意识形态安全;二是做好家校无缝对接,做到出入管理有序,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三是做到服务供给张弛有度,确保学生心理安全;四是做到老师教导有方,确保学生活动安全;五是做到市场监管有力,确保学生食品健康安全。

    (四)加强动态监测和督导检查。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各校做好课后服务统计工作,专人负责随时课后服务开展情况。教育部将每月通报各地各校进展情况,加强工作调度。课后服务已纳入今年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课后服务开展情况作为重要的督导检查内容,推动课后服务工作落到实处,更好地服务家长和学生。

    (五)支持探索开展假期托管服务。暑期托管服务是学校课后服务的延伸,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承担学生假期托管服务工作。教育部门要积极协同工会、共青团、妇联、社区等部门和组织,调动社会各方人士,如社区社工、志愿者、在校大学生参与托管服务,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提供学生假期托管服务。提供托管服务的学校应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以看护为主,同时可合理提供一些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不得以假期托管的名义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本实施意见自202191日起实施。各校结合本校实际参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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