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6号)、福建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的通知》(教基〔2018〕87号)和《泉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等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区特殊教育发展,发挥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在我区特殊教育发展中的指导、研究、培训、服务等作用,经研究,决定成立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领导小组
组 长:王子文(教育文体旅游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国平(教育文体旅游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成 员:郭美贤(教育文体旅游局教育事业科科长)
黄 锋(教育文体旅游局组织人事科科长)
林从荣(教育文体旅游局计财科科长)
陈志文(教育文体旅游局教育事业科副科长)
李杰聪(教育文体旅游局教育事业科副科长)
黄瑜香(教师进修学校兼职教研员)
黄 宏(玉埕中学校长)
林真真(第七幼儿园园长)
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办公室设在玉埕中学,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工作职责
1.积极探索我区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有效途径,搭建交流与合作平台,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特殊教育工作决策提供建议、做好服务。
2.对全区特殊教育规范办学进行专业评估与指导,指导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育教学、送教上门服务、普特融合、资源教室建设等工作,努力提升特殊教育整体水平。
3.协助区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开展特殊教育教研工作,协助做好全区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训和特殊教育骨干教师的培养。
4.建立由医生、心理咨询师、专业教师组成的专家库,引进评估系统,开展残疾儿童少年的评估与康复训练指导,为残疾学生的教育与康复提供服务。
5.建立区特殊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区残联等部门数据的对接共享,对全区在校特殊儿童档案信息进行有效管理和追踪,为行政决策管理提供基本信息。
三、有关要求
1.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和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之间合作联动,加强“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提高我区特殊教育工作整体水平。
2.特殊教育辅读班和承担“送教上门”服务及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要积极主动接受“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指导与服务,对接、协调好相关工作,确保有关特殊教育的工作落实。
3.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工作例会,组织教学研讨和观摩活动,每年召开一次全区特殊教育工作会议,适时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体旅游局
2020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