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11-0101-2024-00009
    • 备注/文号:泉台管农环〔2024〕2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08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 关于组织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03-08 14:52

      各乡镇人民政府:

      当前,天气持续晴好,全区气温偏高,各种农事用火日趋频繁,加之清明节即将来临,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形势日益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森防指办关于组织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普及森林防火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努力营造和谐稳定安全的林区环境,根据《泉州市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泉林综〔2024〕25号)精神,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严防森林火灾,共建平安林区。

      二、活动时间

      2024年3月10日至4月10日。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生态保护等重要论述和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精神。

      (二)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灭火法律意识,切实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三)广泛宣传普及森林火灾特点和安全避险等常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等措施,切实提升社会公众森林防火意识和紧急避险能力。

      (四)广泛宣传野外火源管控和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未经批准不用火,防范措施不到位不用火,从源头上遏制森林火灾发生。

      (五)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切实提高林区群众的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

      (六)广泛宣传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和森林防火先进经验,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事迹,营造学先进、学典型浓厚氛围。

      四、主要任务

      各乡镇要以实施依法治火为宣传主线,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管控野外火源为宣传重点,以清明节为重要节点,大声势、高密度、全覆盖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一)不断丰富森林防火宣传手段。各乡镇要坚持传统有效的宣传形式和现代宣传手段相结合,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切实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一要充分发挥传统宣传形式的优势,通过宣传车流动宣传、制作宣传牌、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派发传单等形式,把森林防火常识宣传到户到人。二要充分利用现代媒体的主渠道作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宣传平台,策划开展线上线下互动,增强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三要注重加强与新科技手段相结合,创新宣传形式。在主要进山路口和重要地段设置森林防火智能视频语音播报器,智能识别并提醒进山人员注意森林防火,利用无人机的机动性能,扩大森林防火宣传巡护范围,覆盖宣传盲区,提高宣传效率。

      (二)突出重点区域时段宣传。根据春耕春种期间与野外火源大量增加的实际,各乡镇在全面开展森林防火野外安全用火和安全扑火知识宣传基础上,一要在民众入林踏春常去处、农田与林地交界处及其他防火重点敏感区域设置规范性防火标语标牌或防火标志,在春耕、郊游人员集中地方开展宣传,提醒谨慎用火,严防森林火灾;二要在高森林火险和清明节时段,注重加大对预警和禁火通告的宣传,针对祭祀扫墓用火点多面广,管控难度大,森林火灾多发的特点,要联合有关部门,采取严格措施引导民众文明祭祖,低碳祭祖,严禁火种进山入林。

      (三)强化部门联动宣传。各乡镇要加强与应急、公安、农业农村、民政、文旅、民宗、电力等单位协调配合,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共同推进森林防火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家庭。一要联合公安机关,曝光一批森林火灾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用好身边反面典型,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二要联合教育、共青团等部门利用线上教育、网络课堂等,开展森林防火专题学习,大力普及森林防火知识。三要联合交通运输、电信、文旅、电力等有关单位在主要交通要道、电力走廊等森林防火危险地段设置固定森林防火宣传牌、挂设森林防火标语横幅等,加大宣传力度。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深刻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保障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切实把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督促指导。各乡镇要深入各行政村督促指导,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及时总结反馈。各乡镇在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在4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及相关材料报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农林科,邮箱:qztstzqnlsj@163.com。

      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8日

       

      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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