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11-0101-2024-00008
    • 备注/文号:泉台管农环〔2024〕2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02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关于 开展渔船安全生产全覆盖攻坚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4-03-02 11:58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市、区等各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为切实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渔船安全防范各项责任措施落实,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坚决遏制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区渔船形势安全稳定。决定从即日起至4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渔船安全生产全覆盖攻坚检查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深刻汲取近期发生渔船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坚持推进渔船安全生产“三抓三减”工作,按照“属地为主、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原则,狠抓制度落实减漏洞、狠抓执法打击减隐患、狠抓问题整改减事故,推进渔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落实落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防控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渔船安全风险,确保全区渔船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三、行动安排

      (一)全面开展船数动态摸排。各乡镇要迅速行动,进一步摸排建立在册及乡镇渔船数量、从业人员、紧急联络人员等管理底册,做到家底清、情况明,精准管控重点渔船。对各类乡镇渔船的性质、用途、牌号发放、定位系统安装等情况进行梳理,检查登记信息与渔船信息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涉渔“三无”船舶套牌等情形,规范“一船一册”登记管理业务。

      (二)全覆盖安全隐患检查。各乡镇要迅速行动,深入开展渔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组织在册及乡镇渔船对照《船长船东渔船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附件1)深入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行动,做到渔船协会、涉渔企业、船东船长全覆盖。狠抓船东船长主体责任落实,重点检查渔船船舶证书是否齐全有效、职务船员是否配齐配足、普通船员是否持证上岗,渔船消防、救生、信号、通讯、导航等安全设备是否配备齐全,是否严格执行“五不出海”制度,是否办理进出港报告,捕捞设备、渔具渔网标准是否符合捕捞许可作业类型等,最大程度消除渔船安全隐患。对风险隐患要分类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三)全岸线出入港报备管理。从即日起至3月11日,各乡镇要借鉴疫情防控期间渔船出入管控机制,在全区7个主要港澳口设立渔船进出港登记卡口,配足配齐执勤人员,强化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并于3月3日下午前要报送各登记卡口值班表。要严格督促渔民通过“泉渔通”APP系统报备及现场登记。7个集中停泊的渔港澳口成立巡查工作专班,每日组织检查渔船安全隐患,督促落实“五不出海”(安全设施设备未配齐不出海、职务船员未配齐不出海、安全隐患未整改不出海、天气恶劣不适合不出海、编队生产不到位不出海)制度,严防渔船“带病”出海。对发现违规出海的,要予以召回,依法调查处置。严禁属地渔船异地停泊、严禁台商区外船舶在辖区内停泊。各乡镇要组织于每日18点前向区农环局报送《各乡镇在册渔船及乡镇船舶进出港登记表》(附件2)。

      (四)全天候安全动态监测。区张坂渔船点验中心要提高责任意识,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严格落实渔船点验“五必核”、“六提醒”,加强特殊天气信息预警,做好渔船值班瞭望及穿越密集航道提醒,及时跟踪渔船编组动态,提醒并督促脱单后临时编组,严禁所有渔船(包括12米以上大中型渔船)进入敏感海域作业。一是要严格离线渔船核查。对离线报警,航行轨迹、信号异常等情况,要保持警醒与紧迫感,及时通过电话提醒、现场查看、船位拍照、船东船长面谈等形式进行干预、核查。对已离线船舶要明确告知需在港等待维修。对离线不听劝告要出海的,立即报告。对海上作业离线的,要每隔2小时对渔船进行电话报平安、报船位,并通知回港维修。二是要紧盯渔船编组生产。大中型渔船要组织2艘以上编组出海作业,对脱单出海的,要报告与制止。三是要严格点验值班记录报告。点验值班时,要第一时间做好上级通报、主动发现、群众反映有关船位、轨迹、信号等异常情况值班记录,并做好值班交接记录。对异常情况同时要报告点验中心的镇、村负责人,及时在“点验之家”工作群通报,形成工作机制。

      (五)全岸线海域执法监管。区农环局、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等直有关部门将按照“控面、打尖、治大、管小”原则,深入全区渔港码头、澳口和渔船集中停泊点,出动中国渔政35399,开展“一查两严管”全海域巡查行动,严查涉渔“三无”船舶,严管涉渔乡镇渔船,严管在册登记渔船。重点突出渔船适航、船员适任适配、通导设备使用等方面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渔船违法违规生产作业行为。从重从严打击私自拆除、屏蔽通导设备(包括北斗示位仪、AIS、天通电话等)行为,将予以停航整顿、暂扣船长证书、扣资源养护补贴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新《安全生产法》按“危害公共安全罪”予以追究刑事责任。严禁使用或者租用渔船船舶违规从事载客、休闲垂钓等活动;严禁涉渔乡镇渔船非法捕捞;始终保持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高压态势,发现一艘,取缔一艘。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全覆盖安全警示宣传。深入渔区渔村,渔港码头,利用广播、手机、天通电话、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手段和平台,编印渔船安全生产提醒函,组织渔船签订严禁赴敏感海域作业责任书等形式,开展多角度、多渠道、不间断宣传活动。特别是要以案释法,重点宣传拆卸北斗及赴敏感海域作业的禁止赴敏感海域作业的危害,为各船东船长算好“经济帐”。务必要对12米以上或主机功率44.1千瓦以上船舶业主进行100%宣传到位。让渔区群众充分了解涉渔“三无”船舶和涉渔乡镇船舶的危害性、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宣传对拆卸屏蔽北斗、超航区作业等6种重点监管行为的有奖举报机制,发挥群众群防群治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强化使命担当,统一思想,守牢渔船安全底线。要坚持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具体分管领导、责任科室部门,因地制宜细化方案,深化推进渔船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做好自查工作,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推动形成全链条、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体系,确保全区渔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强化督导检查。我局将联合市局继续采取“分区包片、重点督导”的方式,推动各地抓细抓实渔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导检查组在大检查期间,每周至少开展1次督导工作,围绕“压实责任”和“排查隐患”两项任务,重点检查省、市政府及区管委会工作部署和渔船安全百日攻坚等贯彻落实情况。

      (三)严肃责任追究。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督查暗访工作力度,对工作不落实、执法不严格、该执法不执法等情形,要落实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严肃追责问责,及时督促纠正;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各乡镇要于每周五10点前,汇总上报属地乡镇本周行动开展情况《渔业安全生产全覆盖攻坚检查行动攻坚行动统计表》(附件3),并于2024年5月9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我局。联系人:黄龙坡,电话:18344995059。

      附件:1.船长船东渔船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

      2.各乡镇在册渔船及乡镇船舶进出港登记表

      3.渔业安全生产全覆盖攻坚检查行动攻坚行动统计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日

      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               2024 3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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