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6 15:25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2019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01月16号)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化方案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19〕63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19〕78号)关于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要求,我部编制完成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qzts.gov.cn)查阅。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联系(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办公大楼9楼),邮编:362122,电话:27398894,电子邮箱:dqb27398894@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区党群工作部继续深入贯彻《条例》,依照区党工委、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围绕审改办、职改办、新闻办、民宗局等多项职能工作,认真落实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继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强化信息发布和分析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推进公开平台建设。2019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政策解读发布的及时率为100%。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9年我部主动公开新增信息62条,《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465条。2019年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223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数62条,依申请公开文件数26条;不予公开文件数13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度我部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没有接到或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新条例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审查等配套措施,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是健全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下发通知,组建由区镇两级和区直各部门、区属国有企业组成的新闻发言人队伍,目前4个乡镇,22个区直部门和区属国有企业均已配强配齐新闻发言人和联络员。依托融媒体中心宣传阵地,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今年来,《今日台商投资区》累计推出有关政策解读宣传报道24篇。二是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实行“三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和今日台商投资区官微、智汇党群公众号、新浪微博等多平台多渠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积极回应公众关切。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我部按照“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网站信息发布责任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工作流程,严把公开信息质量关。同时,把政务微博、微信管理纳入部机关日常管理,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发布,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权威、准确。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调整变动,及时调整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密切配合、综合科具体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并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组织信息公开人员对新条例重点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241327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2019年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尚有不少需要提升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一是随着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上升,主动公开的事项需进一步梳理、及时公开;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手段及时向公众推送政府信息方面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机构编制不足。台商投资区实行“大部制”管理,机构不健全、编制少、人员不足等问题比较突出。区党群工作部宣传科承担区委宣传部、文明办、网信办、文改办、文联、社科联等部门职能,目前只有9名工作人员,其中3人抽调白沙片区指挥部参加拆迁工作,政务舆情处置工作人手不足,工作存在疲于应对的现象。

    下一步,我部将按照区管委会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落实《新条例》所规定的主动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公众广泛关注、事关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重要领域,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二是拓展政务公开的载体。加强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移动互联网下新型政务公开渠道的建设,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多载体开展政务公开的局面。三是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到政务公开主管业务部门学习、选派参与上级培训等方式,有计划地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要求等相关业务,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牢固树立法治政府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四是完善应急机制指导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加强区域内各单位自办媒体及民办新媒体的指导、管理,严格新闻审签“三审制”,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构建意识形态工作“防护网”。加强应急新闻处置队伍和媒体应急报道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新闻应急处置流程,切实规范突发事件报告、现场应急指挥、权威信息发布等工作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一是健全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下发通知,组建由区镇两级和区直各部门、区属国有企业组成的新闻发言人队伍,目前4个乡镇,22个区直部门和区属国有企业均已配强配齐新闻发言人和联络员。依托融媒体中心宣传阵地,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今年来,《今日台商投资区》累计推出有关政策解读宣传报道24篇。二是增强解读回应效果。通过“在线访谈”的形式在台商投资区官网对泉州台商投资区鼓励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政策进行解读。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领导小组。全区成立敏感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区直各部门分管领导组成,进一步压实敏感舆情应对处置领导责任,加强敏感舆情应对处置横向合作。设立敏感舆情应对处置专班,成员由区党群工作部(网信办)和区公安分局抽调组成,专门联络各成员单位,负责敏感舆情的监测、处置、反馈,加强全区网络舆情的工作力量。二是完善管理模式,出台相关制度。按照区新闻宣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新闻稿件审签制度(试行)和新媒体管理办法,加强新闻稿件审核和发布的把关。制定、完善《舆情处置工作机制》《网络应急预案》《重大活动期间突发舆情应急应对方案》,进一步明确“1+N”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2019年9月,区审改印发《2019年全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泉台审改办[2019]3号)文件,部署开展减税降费、证照分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类证明事项清理等工作。一是加大降本减负力度。严格执行上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有关要求,对国家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标准的项目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组织对收费项目进行清理核查,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开全区收费项目名单、各级收费目录清单,加强收费项目清单“一张网”建设,并建立投诉举报查处机制。严格落实中央、省有关涉企收费减免政策,涉及我区的项目主要有不动产登记费、社会保障卡工本费、排污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4项内容,2019年测算预计减收424万元。对于涉及停征项目第一时间从源头上(票据系统及非税系统)删除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对于仍可以收取的非税收入项目进行认真梳理,核对相关收费文件,严禁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存在,确保降费政策落实到实处。二是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和《关于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通知》部署要求,将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克服“准入不准营”现象。三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我区获批省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为契机,先行先试,试行水电气网业务“一窗办”,由项目管家专窗合并受理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水电气网等公共设施接入申请业务,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联合勘察、折叠审批,在全市率先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流程全覆盖。优化工业项目建设审批机制,由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代为审批工业项目建设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化环节、优化流程,全面提升项目审批效率。自10月31日委托以来,已受理工业项目审批事项56件,在原承诺时限的基础上提前151个工作日办结。四是提升企业开办、注销便利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创新企业开办“套餐式”服务,将开办企业全链条涉及的工商、税务、公安、人行、社保、医保、银行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等10家单位28个事项整合成“照套餐、章套餐、税套餐、银套餐、险套餐”五项套餐,群众只需跑一次窗口签字授权“开办管家”全程代办所有开办事项,无代办费、开户费,提供全套免费印章(包含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及法人私章),实现3天轻松省心开办一家企业,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加宽松便利的营商环境。优化企业注销流程,降低注销成本,为企业提供在线办理渠道,精简材料,部门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实现简易注销的主体多样化,公告时长由45天缩短至20天。截至2019年12月,共170户企业进行简易注销。五是放宽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实行国家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不再审批,做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由市场主体依法自主决定;对限制准入事项,根据审批权限,规范审批权责和标准,精简前置审批,实现审批流程优化、程序规范、公开透明、权责清晰;对禁止准入事项,一律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今年来,我区共有161个社会资本投资项目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全流程网上备案。鼓励国企以市场化的方式参与政府项目建设,通过特许经营、合理定价、政府购买服务、PPP等方式进行政府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打通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收益的全链条,进一步提高国企的盈利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目前,区属各国有企业通过与区外国企及民间资本合作,成立了福建省鸿湾物业公司等6家子公司,参与如房地产开发、工程监理、新能源利用、物业管理、广告传媒等市场竞争。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严格进场交易,对于不同所有制企业、不同地区企业一律实行平等待遇,招投标信息依法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六是做好权责清单梳理工作。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上级有关部门调整、取消、下放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部署要求,今年全区调整权责事项390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48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不含行政许可)297项,公共服务事项42项,内部审批事项2项,其他权责事项1项取消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27项,保留区级权责事项4623项。调整后的权责清单于2019年9月3日通过区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在泉州台商投资区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就业见习补贴、安居保障措施、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支持建设项目和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和市级资助项目等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及时做好泉州市高层次人才6-7层次人才入选名单公示和2019年台商投资区“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工作生活津贴补助资金公示。加强扶贫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做好2019年中央、省、市、区少数民族补助资金公示。

    (五)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及时公开我部2018年度决算说明、2019年度预算说明,详细列明了收入预算、支出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等具体情况。

    (六)健全信息公开规范一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的贯彻落实。依据2019年5月15日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订和完善政务公开指南,加强对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严格按照新条例要求进行公开。二是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依据新条例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审批制度,做到依法公开,充分发挥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部门户网站板块管理工作,规范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政资金、扶贫、就业创业等专栏建设,及时发布信息6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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