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2-1700-2022-00053
- 备注/文号:泉台委人才〔2022〕2号
- 发布机构:党群工作部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14
泉台委人才〔2022〕2号
各乡镇党委,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拓展“人才之家”联系服务人才的阵地功能,提升人才服务质量,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发展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最美人才之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此次活动参评对象原则上为9个,包含德润产业园、立亚新材等2个市级“人才之家”,台商区创业园、泉台工业设计人才服务中心、台商区雕艺人才之家、泉州华光职业学院、泉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玖龙纸业党群人才服务中心、舒华党群人才服务中心等7个区级“人才之家”。7月31日前新建设的“人才之家”,可参加本年度评选。
二、评选程序
(一)日常积分(占80%)。依托泉州人才港湾信息平台进行积分统计,各“人才之家”活动记录或报道经审核发布后,管理后台将根据积分规则(附件1)自动完成积分,无需申请(其中,同一活动报道类积分只计算最高级别,不重复计算)。此次评选活动日常积分统计时限为7月-12月,每月积分情况在泉州人才港湾小程序公布。
(二)阵地建设(占10%)。7月31日前,由区党工委人才办组织各乡镇、区直涉才部门人才工作者实地调研市级、区级和新创建的“人才之家”阵地建设情况,并填写《“人才之家”阵地建设情况评分表》(附件2)。其中,2021年被扣分项目未整改到位的,按双倍扣分。
(三)人气票选(占5%)。10月30日前,由区党工委人才办举办“最美人才之家”人气票选活动,依托“智汇党群”微信公众号展示各“人才之家”风采,票数最高的“人才之家”给予5分,其余“人才之家”分数=(得票数/最高得票数)×5。
(四)第三方评估(占5%)。11月30日前,由第三方开展“人才之家”的知晓率和服务满意率评估,知晓率和服务满意率平均值最高的“人才之家”给予5分,其余“人才之家”分数=(知晓率和服务满意率平均值/最高知晓率和服务满意率平均值)×5。
三、奖励办法
(一)评星定级激励。由区党工委人才办牵头开展区级“人才之家”的评星定级工作。经确认为区级“人才之家”的,起始星级为三星。对年度排名位居前2位的,给予晋升一个星级;三项及以上评分指标排名位居末位的,降低一个星级。星级评定情况作为推荐市级示范站和上报省级站点的重要依据。连续两次降低星级的,进行摘牌处理。
(二)专项经费资助。2023年1月前,由区党工委人才办汇总各“人才之家”日常积分、阵地建设、人气票选、第三方评估综合得分情况,评选“最美人才之家”3-4个,按照第一至第三名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6万元运作经费补助(若第三名和第四名分值差不超过0.5分,按照并列计算)。经费拨付至“人才之家”挂钩单位,由挂钩单位根据“人才之家”运转成效拨补资金,所需补助经费从区人才专项资金列支。
附件:1. “人才之家”积分规则
2.“人才之家”阵地建设情况评分表
3.“人才之家”挂钩联系单位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14日
附件1
“人才之家”积分规则
一、积分获取
1. 活动举办:“人才之家”在“泉州人才港湾”小程序上发布活动预告,组织市高层次人才参加,并完成活动记录,加5分。
2. 活动报道(中央级报道):活动报道刊登于中央新闻媒体,加20分。
3. 活动报道(省级报道):活动报道刊登于省级新闻媒体,加10分。
4. 活动报道(市级报道):活动报道刊登于市级新闻媒体,加5分。
5. 活动报道(区级报道):活动报道刊登于区级新闻媒体,加3分。
6. 常态交流(扫码打卡):鼓励“人才之家”常态化吸引市高层次人才到站点参加活动、交流分享。每1名市高层次人才通过微信“小程序”到“人才之家”打卡或参加活动的,站点和人才各获1个积分。
二、管理监督
1. 各挂钩单位要深入宣传推广泉州人才港湾信息平台,发动、指导高层次人才使用,力争实现全覆盖。要持续加强对挂钩“人才之家”建设的指导,提高“人才之家”活跃度。
2. “人才之家”运营主体要用心用情做好站点的运营、推广和服务,鼓励通过人才积分兑换奖品、纪念品等方式,吸引人才到站点打卡参加活动,提升高层次人才的参与度。
3. 严禁“人才之家”运营主体弄虚作假、恶意刷分。一经发现,积分无效,并进行提醒谈话。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降星甚至摘牌处理。
抄送:泉州市委人才办 |
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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